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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饰品]人要衣装--我的着装观及乱弹_时尚资讯_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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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资讯』 [衣裳饰品]人要衣装--我的着装观及乱弹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提交日期:2006-1-10 14:06:00 访问:57812 回复:310
我有每天写blog的习惯,有一段时间连续几天写了关于衣服的东西,拿过来和大家分享。我说话经常跑火车,比较扯淡,所以我姑且写之,大家也就将就看之:)

  12月12日
  
  人要衣装(一)
  
  刚开完圣诞晚会的准备会,因为气氛比较轻松,席间大家颇多调侃。对于每年老生常谈却又妙趣横生的晚会,大家还是有些许期待的。谈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今年我是主持,幸运的是既然是主持就可以不用喝酒,不幸的是既然是主持,肯定工作量翻倍而且还难保不要被枪打出头鸟。不过女人始终还是无聊的,我一边在和大家一起探讨晚会的种种细节,一边忍不住八卦自己那天该穿什么礼服……
  
  女人没有不爱华衣美服的,上次都已经自我检讨过自己的理想已经堕落为从一件衣服到另一件衣服了,由此可见我对衣服的一种病态追求。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都利用一切办法贪婪的搜集尽可能多的衣服,不管是考试不及格、作弊被发现(这在当年也绝对算很让人绝望的了——而且我还是因为向别人提供答案而被抓住)、或者失去相爱多年的恋人、或者因对做了好几年的工作彻头彻尾的厌恶导致愤而辞职,只要打开我的衣橱,看着我那满满一柜的各种织物,我就能心情平复,并且马上找到新的兴趣增长点:把它们一件件拿出来打理一下,看一遍,重新编排组合后再放回去,然后投入新一轮购物的腥风血雨中。
  
  小学阶段我想我还是很喜欢公主式的连衣裙的,花边和褶皱是尽多也不嫌弃,颜色呢也最好又花又艳丽,现在想来应该是很接近于去年比较盛行的bohemia式的装扮。所以那时候我的乐趣应该是把自己尽可能的打扮得接近于一棵圣诞树,而且还是mini袖珍版的,因为好像直到初二,我都是班上最矮的,即使不是No.1,也逃不出前三甲。
  
  长个子以后我开始喜欢日韩校服风格的衣服(当年还不知道这算什么风格,所以不能把我扔到哈日哈韩族中去),就是那种百褶裙或八片裙或背带裙,配上大面积白色而袖子或领子或其他部分镶上裙子颜色的衬衫。那时候我开始喜欢运动,几乎不能好好的正常的走路,所以这样的裙子让我可以运行自如,包括骑着我的山地车上学放学(哎,也不知道当年到底走了多少次光,估计我底裤颜色一定是全校皆知的秘密)。
  
  以上两个阶段,我的衣服除了亲戚朋友送的外,几乎都是我妈和我干妈的杰作。我妈喜欢打毛衣,我干妈酷爱做衣服(很不幸的是她居然生了个儿子,让她的一腔热情无处宣泄,所以她收了我做干女儿),我很幸福的想穿什么就可以穿什么,每次看到她俩结伴去布料店,我就会异常卖乖,然后等着她们把我当布娃娃一样打扮。话说回来,对她们来讲,我的存在也是个莫大的福音,至少满足了她们喜欢装扮小女孩的乐趣(比如我妈在我小时候总自己烫我那本来就很卷曲的头发,然后扎一头的粉红粉绿之类的蝴蝶结就带我出门了,我本身就成了她的一装饰品)。就是在这个阶段,养成了我一个很大的怪癖,就是喜欢同种款式的衣服拥有不同的颜色,这个怪癖一直影响至今,并且恐怕很难改掉了。
  
  高中后期和大学阶段,我的穿衣风格又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开始热爱穿白衬衫牛仔裤,以及一切简单而青春的装束。也是在这一时期,我开始尝试大量的购买黑色的衣服,并且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让大学同学回忆我当年的样子,恐怕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用短tee配热裤,外面再套一件类似男式的白衬衫,系带子到小腿肚的白色球鞋,然后从后面看就是长衬衫下面光溜溜的两条腿。那时候不懂sexy,就觉得那样穿很方便跑步并且不会走光,配上我扎得高高的马尾辫和额头的发带,我可以随时随地变身为拉拉队员。那条热裤我几年前才处理掉,处理的那天我尝试了一下,连拉到大腿都已经不能了……这就是我和青春的距离。
  
  刚工作的时候基本延续大学风格,运动裤、各种颜色的牛仔裤,宽松的上衣、tee,基本上我开始摒弃了花花绿绿的裙子,甚至一走进卖裙子的柜台就皱着眉头出去,难得要经历一些正式场合,我就得捉襟见肘到处问人借套装。当时我特别崇尚棉制面料,100% cotton是我对衣服的最高追求。我尽着衣服的宽度一路穿着,并且纵容自己的体型在这样的宽度下如火如荼的扩张地盘。
  
  再后来是如何过渡到我目前的样子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或许因为人变丰满了(我尽量避免说“胖”这个字)更适合职业装,而深色和黑色也更具有欺骗性。记得看《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面三顺穿着套装+紫色衬衫那一身打扮我还是相当欣赏的,并且觉得她一点儿都不胖。而在这几年的生活中,我也意识到虽然我的五官很平面,但不妨碍别人觉得它们带着几分异域风情(注意:是少数民族的古怪,不是高鼻深目,即使是异国,那也更接近东南亚),因此如果我穿上民族风情的衣服,就很难不被行注目礼(曾经在逛恒隆的时候被几个日本女人拍照),因此我必须放弃我很欣赏的BOBO风格的衣服。而我比一般人稍丰满的体积和比一般人海拔稍低的身材又决定了我得远离日韩流行风潮,什么花边、蕾丝、泡泡袖、蝴蝶结、复杂的配饰、层层叠叠的穿法、粉嫩的颜色或者撞色,统统不能出现在我身上,否则就显得相当可笑。两种流行风格都不适合我,虽然买衣服的时候苦恼,但这样也能让我远离盲目跟风,不管外面流行什么,我只穿适合我自己的。
  
  看到过很多人穿衣服是做加法,穿好了衣服开始往身上加这个那个。基本上我穿衣服是减法,每天早上我都奋不顾身的把很多东西披挂上身,然后看着镜子里那个小丑再一样样的把东西拿下来。现在我的配饰基本只剩下耳环和丝巾,顶多一条皮带,其他的花里胡哨的不管是缠在哪里的链子都被我束之高阁(天知道当年我有多喜欢那些东西,每次到各地带团都带上一堆回家)。而我的衣服一般也是从里黑到外从上黑到下,顶多里面配上一件颜色鲜艳的衬衫或高领衫,从不敢让身上的颜色超过3种(内衣不算……)。
  
  要坚持自己的风格,代价也是巨大的。那就是不管你买了多少衣服,别人的印象中你就是那么几件衣服,大家不会记得你那好多件黑色小西装袖口、领子或质地的微妙区别。但是得到的更多,那就是别人知道你就是你,而不是那个长得像某某某的某某某。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14:10:00 
 
  12月13日
  
  人要衣装(二)
  
  虽然天很冷,再次突破零度,不过今天太阳很好。早上出去送了一圈圣诞晚会的请帖,下午就一直坐在电脑前憋晚会的串词。主持人的串词真是个恶心的东西,尤其是这样的场合,又要兼顾喜庆又要兼顾端庄又要兼顾幽默还要兼顾前后衔接以及时间把握(我还没考虑过万一我因为紧张把话说错了该怎么挽救)。感觉这比信口开河大笔一挥就流水账直来的blog难写多了,于是先中道崩俎一下我的串词(其实本来也写得艰涩得很),以期写完blog就灵感哗哗而来。
  
  昨天我像暴露狂一样回顾了一下我不堪回首的穿衣史,今天又搭错筋的在这么个大冷天上身只穿衬衫西装,下身便是长靴和及膝裙,出门才套上到小腿肚的羊绒长大衣,除了衬衫和丝巾,其余皆为黑色……我承认,我穿衣时常甚是不合时宜。我时常大热天也要里一件吊带外一件外套,而大冬天却也不过里一件小衣服外一件小西装就敷衍过去。更多的不合时宜,大概来自我热爱的mix & match。虽然一般上班的周一--周四我尽量的以正装示人,但其实我最喜欢的风格确是smart casual。
  
  当然,介于本人有时性格古怪,一般的牛仔裤配西装式的混搭已经不能满足我奇装异服的癖好,所以有时搭配难免见仁见智。哎,总之robbie是见不得的。最严重的时候就是当我穿着mix & match的衣服,看到他就闪。比如我热爱有破洞的牛仔裤(绝对是真正穿破的),我热爱有扯过的痕迹的宽松tee,我热爱印着各种卡通造型的卫衣和大包(最爱是米老鼠和阿童木,机器猫和史努比也不错),我热爱直筒大裤腿的牛仔裤(目前只找到G-star可以满足),甚至我还热爱男式衬衫、男式领带、男式背带裤……
  
  当然啦,基本上穿成那样是肯定会被批评的。所以今天就想来说说我犯下的累累错误或我看不得的种种搭配:
  
  首先自暴一个:袜跟露在鞋子外。这是一个不能原谅的错误,严重程度接近于正式场合被人发现门牙上有菜叶。但有次我穿了双略松的及膝棉袜的脚套进了一双34.5码的高跟鞋……当我还得意袜子颜色与裙子如何相配时,被R提醒袜跟露出来了。我回想自己可能已经这么干了一个上午了,悲痛欲绝,跳楼的心都有了。于是再不拿及膝袜与浅口鞋搭配,不管我觉得自己小腿看上去多细,我也得把它们装进长统靴里。
  
  冬天的问题。裙子里别穿棉毛裤(或其其他除了裤袜以外的任何裤子)。这个其实已经是人类的常识了,如果怕冷,冬天就别穿裙子。要穿裙子,要么就只穿裤袜,如果要往里塞其他填充物,请回火星。包括男同胞,别在你的裤脚或袖口或领口露出你棉毛衫棉毛裤的颜色,隐晦的想做内衣广告的除外。要穿衬衫就请贴肉(或里面只穿内衣——男同胞的话,贴身tee也算内衣),有在衬衫里垫上保暖内衣甚至丝棉棉袄的,我严重怀疑其有卖弄肌肉之嫌(而且是卖弄假冒伪劣肌肉)。还有就是我极其讨厌毛衣上都是羽绒服的毛毛,所以我现在几乎不穿毛衣和羽绒服,虽然我有些公鸭嗓,但我不是鸭子。
  
  说完冬天说夏天,这两个极端的季节都是很容易犯错误的。我个人认为,平时上班有空调,所以即使外面很热,在办公室里我们也能比较容易“有领有袖”(至少有袖吧)。如果实在怕热想尝试无袖,那就请注意不要轻易暴露腋下风光,虽然今年很流行爆炸头,但那是顶在脖子上的,不是胳肢窝底下。穿贴身裙或裤,请穿无痕内裤甚至T-back,大家通过贴身的裙或裤想要欣赏的是女性身体的曲线,而不是内裤的曲线。穿露趾露跟凉鞋,请做好脚部护理,该去死皮的去死皮,该涂甲油的涂甲油,高调男人看女人的脸,低调男人看女人的脚,而女人需要取悦的是both。
  
  本人酷爱黑白灰,一来简洁大方,二来也是因为我懒,我怕出错。如果想偷懒,那就跟我一样整天搞得自己像个色盲。否则,就要小心行事了。如果人长得古典,那也别跳进传统小说里的葱绿配桃红,那会看起来像某人家的小媳妇,还是尽量穿素雅点的小碎花点的走淑女路线好;如果人略为丰满了,那就向蕾丝花边蝴蝶结褶皱它们告别吧,怕别人看不到你的35D吗?还是想让人看到流动奶牛走过来了;如果不是天生白皙,首先恭喜你赶上了这个时代长盛不衰的小麦肤色健康风潮,然后就建议要谨慎尝试各种粉嫩的颜色,除非长着一张热情而open的脸,那也就索性充一把混血了;如果个子不高而身材又无法像sarah jessica parker一样比例匀称(可靠消息说,她只有155CM),蓬蓬裙泡泡袖之类的衣服就不用再穿了,除非是被个别品牌聘用长期担任专职童装模特儿……
  
  还有就是我特别抵触当季流行,哪怕本来我喜欢的,只要大街上看到的多了,我就赶紧扔开,没买的再也不看,已经买了的赶紧束之高阁,好歹等这波过去了再说。咱就不说去年波希米亚式的大花衣服了吧,一眼望去满世界都是少数民族,感觉谁都赶着要去高考似的,可以照顾那20分的额外加分。咱也不说今年满世界的小外套蛋糕裙了吧,骨感MM拿来给自己鼓励的搭配变成了人尽穿之的国服,于是我们看上去很多MM的胸更大了背更厚了腰更粗了。咱更不说这会儿刚冒出来的俄罗斯风格了吧,以往我很欣赏的双排扣+肩章到哪里都会撞到,配上一个security的标签,行头就算齐全了。
  
  我知道我开始越说越刻薄了,看这滔滔不绝的架势,我的串词在下班前应该可以顺利完成。工作尚未完成,同志任需努力,以上拍砖,决无特指,请诸位女同胞莫要对号入座。穿衣的最高境界在于气质,我们是“气宗”,以气御衣!HAHA!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14:11:27 
 
  12月14日
  
  
  
  人要衣装(三)
  
  昨晚最终还是删除了所有的相册,有的是因为无奈,有的是因为手误,还有的是因为惯性。其实也没什么,我电脑里有的是空间放我的照片,我不必还要巴巴的把每张照片PS得小到变形了来贴到space上,看也看不清楚。该认识我的,即使不看我的照片也知道我什么样,不认识的,通过看照片也只是以偏概全。
  
  我本不是什么天仙美女,保住不被人评价天使下凡脸先着地我已觉很幸运。所以说自我检讨一下,或许我也没什么资格在这里每天谈论穿衣着装,不屑者尽可以鄙夷我的言论。我本希望自己的人生可以穿让自己舒服的衣服,处着让自己舒服的关系,但事实上别人觉得漂亮的衣服大部分穿着不舒服,而看上去很美的关系就得放弃自我。
  
  从个人性格而言,我极不喜欢在blog里谈论感情问题。一来我不是感情专家,二来写这种公开的blog对我而言和发表文字差不多,我可以自嘲和嘲讽别人,但是我不公开生活隐私。可反过来说,我也挺喜欢看别人的blog的,而且我对相册一般是没有什么兴趣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文字。今天中午我看了很多人的blog,清一色的女孩子,基本上是大龄已婚和大龄未婚,我很惬意的偷窥了姐妹们的内心世界,而我也更害怕透露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仍然继续写前两天的话题,是的,人要衣装,人需要衣装来掩藏自己。
  
  想到了《套中人》,或许每个人都是套中人,把自己小心翼翼的塞在自己的衣服里。衣服不光用来保暖美观,还用来让别人看不清自己的底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就像最里面那件贴身内衣,除了AV女优的工作需要外,谁也没有秀内衣的嗜好。所以衣服和心情切切相关,但有时候是正着,有时候却是反着。就好比人心情好的时候自然爱穿鲜艳的衣服,但心情很恶劣的时候为了扭转自己的心情或者为了别人不要看出来自己的恶劣心情,也会选择穿喜庆的衣服。以前很爱张爱玲的比喻,她曾经用一系列的关于音乐的比喻来比拟一个女人试穿各种质地礼服的感觉,她也拿华美的衣服来比喻生活,而她本人穿衣服就是特立独行的,她用衣服来向世人宣布自己的个性。
  
  我不知道自己穿衣服代表了什么样的个性,我只知道最近我正走向严重的买衣强迫症的极端。我开始在脑海中幻想某件衣服,然后我就满世界疯狂的去寻找它,把其他一切好看的东西甩到一边。我时常会逛街逛到极度郁闷的程度,因为或许我找不到我的所爱,要么就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发现价格高不可攀。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找到了,价格也很可以接受,那我就会忍不住一口气买下它的几乎所有颜色。这说明什么?大概意味着我越来越固执了吧。我给自己定下了目标于是不遗余力想要达到它,不管过程会让我看上去多么像一个毫无条理的疯子,而一旦发现接近目标的时候,我又表现出了强烈的占有欲望……
  
  一说到我的穿衣强迫症,我的言辞都开始混乱起来。用R的话说,你又开始神经质的自我分析了,而且总把自己往不正常的一面推。是啊,曾经买衣服对我来说是一件多么享受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痛苦。
  
  不如说些可笑的:我很少追星,更别提学习明星的穿着了,但我曾经非常狂热的学习《东京爱情故事》里赤名莉香的打扮。我买了和她上班时候穿的一样的大红色毛衣和白裤子,而且要把宽松的毛衣塞进高腰的裤子里;我买了她去爱媛县的时候穿的黄毛衣和带帽子的棉褛;我买了细细的头箍;我长期认为最漂亮的职业装就是里面套装外面风衣。甚至我一穿平底鞋看到大树就想往上踢鞋子。因为我潜意识中觉得,我能通过学习她的打扮乃至学习她的人生态度。想想那时候也是真的傻乎乎的。
  
  今天的blog显然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我都开始不清楚自己到底要表达什么。差不多我就想说,有时候穿什么衣服是代表了一种性格,有时候穿什么衣服又代表了一种态度。但是退到底线,到了一定的情形下,有什么衣服就得穿什么衣服,该穿什么衣服就必须穿什么衣服,人不能不穿衣服。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14:13:01 
 
  12月15日
  
  人要衣装(四)
  
  昨晚去电影院瞎逛,很多大片都来了,而难得一见的电影票黄牛也开始前后吆喝。我看一下手表是7点32,于是赶紧买了7点半的《如果,爱》就入场。每次去影院看片都会有不大不小的惨案,类似饮料打翻啊,被旁边情侣说话声和电话声骚扰啊等等不一而足。昨天的惨案是被里面一个女孩子反复的踩脚,她和BF来得晚,进来时候被她一脚,看到一半她起身去卫生间一脚,回来再一脚。临到the end的时候,我拔腿就跑,就怕她又抢在我前面起身再来一脚。
  
  看完电影顺便逛街。商场都临近打烊了,街上也人烟稀少,特别冷。但是感觉很好,就像整个商场就是为你而开,任何柜台上的衣服都漂漂亮亮的等待你去临幸。我很无聊的又冲到G2000的柜台去看价格,因为很不幸的有次在HK得到了他们家的VIP卡,于是就像恶性循环,每次去都会光顾他家买点什么,买了以后必然要回来比对价格,如果发现自己确实占到了便宜,那就无比兴奋,觉得物有所值了。当然了,昨天看完以后我又哈哈狞笑两声,这里一件够我在HK买两件!
  
  说起本人穿衣服买衣服,也真是一场品牌血泪史。上高中时候以为fun、jeanswest、giordano就是好东西了,没事就拉着爸妈去逛专卖店表现强烈败家欲望。用我妈的话说,这有什么好的,烂烂的也不便宜,还不让讨价还价。而当我妈终于接受了这种购物方式,我已经不能满足于这些牌子了,我开始满柜子的搬elle和mk,反正就是不去itokin就算是没去上海。可以说我大学里打工和奖学金那点大钱小钱差不多全给我扔给itokin了。反正女孩子差不多都是这样一个历程了吧,后来么就是什么etam、et boite、esprite之类法语牌子,再后来开始北欧服装占领市场,only、vero moda大举南下,再然后韩国牌子大受欢迎,从on & on到eland集团旗下一众牌子,总之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了。
  
  有一天我健身会所里一中年妇女拉着我聊天,说不知道穿什么衣服,要我给她写几个牌子参考一下。我本来挺想恶作剧的列些LV、chanel什么的,不过此人也算谨慎,接着说,就写你平时穿的牌子好了。我肚子里一边嘀咕着我穿衣服难道很老气么,一边开始想我的衣服都是打哪儿张罗的。然后感到现在我穿衣之乱,早几年我还有点儿品牌忠诚度,现在就根本指哪儿打哪儿。也就是职业装G2000比较多(我知道他们家衣服质量不好,可本人还只是低薪阶层啊),运动装nike、adidas、reebok比较多(都是健身惹得祸),休闲装都是当年的陈货etam和esprit不少,再挖空心思想想,顶多千年难得买个tommy、CK、G-star,大多数时候就冲着商场打折胡乱买买了。
  
  其实比较欣赏zara、Hennes&Mauritz(顺便八卦一句,04年Karl Lagerfield曾和他们家短期合作一周,想想那可是Chanel的设计师啊,Chanel那得多少钱啊)、Marks&Spencer这样的衣服(更喜欢它们的男装部,看到那些排列整齐的领带、领结、袖扣、折好的衬衫,我就大流口水),一来品质还都不错,二来定价大众化(最主要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且从不打折,觉得比较物有所值。只是目前只能每次去香港才有机会买,还每次都是要么没看中款式,要么看中了款式没我的号(这些牌子的女装都乱大,尤其是下装,很多时候最小号我都穿着嫌大)……
  
  基本上大家看我如此八卦时装界的新闻,就应该想像出我每次看到奢侈品如何大流口水的垃圾样子,当然,流完口水后就是看价格后的心开始滴滴答答往下滴血,或者用目前时髦的网络语言来形容:泪奔!有事没事上班时间从网上寻找各季时装周发布会,看高挑迷人+化妆诡异的模特儿演绎那些会鄙视我身材的华衣美服,然后想着自己既不会设计也不会剪裁,顶多只能记住衣服的模样下回依样画葫芦去寻找平价替代品,只能再次泪奔。泪奔归泪奔,人类只有有了崇高的理想才会有奋斗的目标。上次听R说他们某香港客户,一60岁老太太,从头到脚的chanel,那是多大的排场呢,估计我一年的收入可能可以勉强够买个最基本配置。你看,一折合下来,我也就觉得人生有了奔头,只要再奋斗个十年二十年,我也是个能一身chanel的主了哈(姑且不提其实我觉得chanel的大多数衣服有多老气,不过到那时候我穿也就正好了)。
  
  继续再八卦出去,这次在香港看到GH同学又是Zegna又是Versace(其实已经说过一次了,GH你别打我),真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充分证明了我今天blog题目的正确性。而我另外那么几个男性朋友,更是奢侈品收集狂,像Polo Ralph Lauren这样的以休闲为主的牌子,必须每种颜色的衬衣都收集一件才算入门级别。鞋子是非prada不穿的,皮带是非LV不系的,至于LV包包么是不用的,曰:太招摇了,像暴发户。顺便自我硬撑一句,俺也不用LV的包包,因为如果用了别人当是A货就已经很抬举我了。
  
  看来对奢侈品的追求是永远没有尽头的,而且这也是一种容易上瘾的事情。在我还没有达到“睡觉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这样的生活水准前,我决定还是继续我的看到打折就走不动的生活态度。商场不搞活动我就坚决不逛,折扣不在70%off上我就坚决不出手,否则就只穿专卖店货色(老实说,我5年前的giordano和bossini高领长tee目前尚在服役中,不烂不走形,连颜色都没怎么大变,还好评如潮涅)。
  
  刚有同事夸我这两天的丝巾好看,并且有位同事问:“是Hermes的?”(再次哈哈狞笑两声,这样的丝巾我有四条,如果真是,那就一个月不吃不喝白干了)。糟了,又听到有女同事聚众讨论最近本市各大商场买多少送多少的事情,我赶紧收回我的手指头堵着耳朵先……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14:20:51 
 
  补上一句:END
  
  顺便再厚颜无耻的自己坐一下自己的沙发

作者:撑死总比饿死的强 回复日期:2006-1-10 14:29:35 
 
  直播?
  很好玩
  继续啊~

作者:shanni53 回复日期:2006-1-10 14:50:04 
 
  楼主爱衣服的境界已达登峰造极的水平哈,只能说我与你不一样,但要是我身边有这样的姐妹就好啦,嘿嘿,我就能占占便宜咯,哈哈~~~~~~~~~~~~~~~~~~~!!!!!!

作者:寂寞小船 回复日期:2006-1-10 14:56:41 
 
  两个字:佩服

作者:笪笪 回复日期:2006-1-10 15:01:48 
 
  我也经历过LZ这样的过程,大学刚毕业,单位里的大姐们各个套装上身,只好把自己的牛仔,T桖脱下,一不小心忘记脱了,还被人说,进行最基础的教育,套装穿了大概有五六年,现在每天又成牛仔和休闲服,运动鞋,因为现在我也是前辈了

作者:苏绣旗袍 回复日期:2006-1-10 15:11:46 
 
  :)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15:15:35 
 
  哈哈,直播业已结束,我也就是把前些天的blog拉出来遛了一圈儿,因为觉得和这边的主题还算吻合,希望有共鸣的姐妹们踊跃发言罢了
  
  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周一--周四必须以职业装示人,因此我也只能无奈的永远当不上前辈了。周五如果没有客户,一般我会略微casual,比如西装里面穿件米老鼠tee或西装配牛仔裤。而每个周六上午的务虚例会就完全不用管了,直接上hip-hop或全套运动衫,以曲线救国的方式愤懑的表达我对每个不能睡懒觉的周六的不满!

作者:安其拉 回复日期:2006-1-10 17:01:34 
 
  好看~
  我也爱衣发狂
  不过我穷到家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0 21:36:10 
 
  最近我的经济也相当紧张,所以趁工作上空闲的时候把旧文天女撒网似的出来招摇撞骗,以期能卖出几篇好价钱:)

作者:corianda 回复日期:2006-1-10 22:25:23 
 
  好文啊

作者:紫莞冰芫 回复日期:2006-1-10 22:33:00 
 
  好帖子。。楼主MM写得真好。。^_^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1 12:26:17 
 
  谢谢大家的鼓励,那就开始自爆一些丑闻
  
  11月14日 家丑可以外扬·高跟鞋
  
  最近流行自暴其丑,我这人又酷爱追风,真是忍不住就开始摈弃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家丑不可外扬。特别是大约10分钟前Lily同学在msn上对我进行了狂轰滥炸的疯狂赞扬(此处省略2500字),我身体密度迅速减小,几乎已经开始要飘出我们办公大楼,差点就要破天荒非人类的克服了传说中的地心引力。为了报答Lily不遗余力的赞叹,我只能发粪涂墙,不,涂Blog,来粉身以报了。
  
  可以这么说,鄙人从儿童时代就有做丑事的天赋,成长过程简直是劣迹斑斑,罄竹难书。犯下的糗事不能以一二三四来列举,而是要归类出一二三四类,很多糗事基本上是知错不改,冥顽不化。今天要说的,是关于高跟鞋。
  
  首先从童年阴影说起。真真是阴影,现在我家还留下了证据,如果不是因为太具历史价值,我一定早就毁尸灭迹了。那就是:我十岁左右,浓妆艳抹,大花喇叭裙,脚上着一双老母的高跟跳舞鞋,脸上是一万分的得意。而最最令人发指,最最令人难掩呕吐欲望的,是脚上还有一双白色蕾丝花边袜,并在袜子与裙裾中间露出一截叮满蚊子包的小腿。
  
  不过在后来积极向上的政治学习过程中,我意识到高跟鞋是腐化的封建残余的奢侈产物,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和平演变,所以义正词严的弃其于不屑。25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走着中性路线,秉承“不爱红装爱武装”的革命传统,在超女时代来临之前,比李宇春更李宇春,比周笔畅更周笔畅。(挥泪啊,原来走在时代的太前沿也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25岁后,我发育了。我开始意识到第二性征对一个女人的重要性,所以我作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决定,并且影响深远,可能会一直持续到我老死。那就是:穿高跟鞋。25岁之后我的身材开始背离之前的艰苦朴素传统,逐步走向珠圆玉润,而我却很逆天的开始选择更少的着地面积,考察中国高跟鞋市场的质量水准。
  
  毕竟没有经过岁月的洗礼,自从穿上高跟鞋之后我就惨案不断。在街上突然崴脚或者鞋跟嵌入盲道的缝隙真是家常便饭,并且选择一季报废一双高跟鞋来体现自己的高生活水准。但是,carrie很坚定的说过:“女人有穿高跟鞋的权利”,这就是我的尚方宝剑,在与高跟鞋的战斗中,我屡战屡败,但屡败屡战。
  
  我曾经在出差去台湾的时候,在中正纪念堂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宪兵华丽的交班仪式前,突然失去重心,往斜刺里趔趄800里。然后左脚右脚在空中拧着麻花反复寻找落脚点,在踏出一套完整的踢踏舞步后才终于停下,丝袜在脚跟处被拉了老大一个口子,仿佛在裂着嘴嘲笑我的愚笨。可怜我还得假装自己受到了巨大的惊吓,拍着自己的胸口作无辜状。
  
  我也曾经号称自己可以像sex and the city里的曼哈顿女人一样穿着高跟鞋去disco,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有一天在上楼梯时鞋跟被木楼梯的装饰铆钉给拖住,人惯性的还在往前,但鞋跟已经留在了楼梯上,后面还好没人,否则必然以为我在演示灰姑娘掉水晶鞋的一幕,只是没落下个整鞋,只掉落了精华部分。那怎么办呢,光着脚总不能跳舞,还好正好有住在附近的姐妹赞助了一双替补的,那天还赶了两个场子,穿着别人的鞋,愣是挤出一个泡来。顺便说一句,我现在还是死性不改,照样穿高跟鞋去pub……如果想看我糗事的现场直播,多约我去几次pub就可以了。
  
  我还曾经早上趾高气扬的穿着新买的高跟鞋来上班,兴高采烈的与同事寒暄,然后在刷卡的门禁前把鞋跟嵌入门禁的缝隙里(他妈的不知道哪个装修公司的豆腐渣工程)。我心中大叫不妙,还得保持微笑,轻轻脚下使劲,鞋纹丝不动。继续微笑,使劲,还是不动。我绝望了,我感到我的新鞋要离我而去了,心下思忖难道今天我要为公司做一天的看门人吗?旁观的同事越来越多,七嘴八舌的出主意,最后我只能在众目睽睽下解开系带,金鸡独立的跳到一边,几个男同事轮流上前拔萝卜,最后由我部门里新进小男生拔得头筹。鞋跟侧面基本全部刮花,不过总算鞋子还保持着主权领土完整。
  
  高跟鞋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又爱又恨。对我而言,高跟鞋不仅仅是鞋,它已经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我要穿高跟鞋,因为我是女人,我就应该有女人味,我就应该对自己的美丽负责。我可以脸不漂亮,我可以身材不完美,我可以工作不顺心,我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我不可以不穿高跟鞋,不可以不保留继续追求妖娆完美生活的权利。不过,anyway,把跟留住……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1 12:27:37 
 
  11月15日 家丑可以外扬·低腰裤
  
  开篇明义,昨天已经说了,最近我爱跟风,所以一定要赶上这拨连载热潮。我相信很多我那一代的人,第一个明白意思的日语单词一定是つづく,每次看《聪明的一休》,总是一边看着电视内容,一边斜眼瞄着钟,估摸着快要结束了,一般这当口上,这三个假名也就该粉墨登场了。然后我就心里一片悲凉,奶奶的,我的快乐只有等到明天继续了。但不管怎么样,to be continued 总比 the end 让人舒服。鉴于我成吨以计的丑事,估计continue几个回合不成问题。
  
  昨天写了高跟鞋,今天就写低腰裤,不要以为我小时候古文基础好,善于对对子。只是低腰裤也绝对是一个有争议的主,如果你爱一个女人,让她穿低腰裤,如果你恨一个女人,还是让她穿低腰裤。低腰裤是多种身材都适合的百搭,但它也绝对是把双刃剑,稍微没把它伺候好了,那就真是“后”患无穷。
  
  这玩意儿也算一新新产物了,咱小时候除了玩儿得太疯加上松紧带日渐罢工才会在无知觉状态下让自己裤子呈低腰状态,当然也不排除有幼儿园同学早熟,并且对异性的下半身构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伸出了邪恶的双手……因为我们身上有个很神奇的部位:肚脐眼,这个我们在妈妈肚子里的嘴打从我们暴露空气中后就退隐江湖,但又不肯消失,非得占着那个部位不拉屎,我们还得小心翼翼呵护好它,不小心着个凉弄个脏,小样就会让我们全身不舒服。所以小时候我们的下装除了装上我们的屁股和腿,还不忘把它也给保护起来。
  
  时代一进步,就要给人视觉新意。而我们又在可以不再被肚脐眼制约身体的成长年龄遭遇了低腰裤,那可就是天雷勾动地火。于是低腰裤一进入我们的生活,我就和它干柴烈火的耗上了。最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连裙子都从不穿到肚脐以上,在家穿着睡裤也要拉到胯骨以下。老母看着我在家的德行一千一万个不舒服,“嘿,你要嫌皮筋儿松了我给你重新换一根儿好了啊。”估计贾母那样的富态老太太可非得一边指着我鼻子骂泼皮破落户,一边让鸳鸯把我扭送一边换条好好的东西再出来见人。
  
  要穿好低腰裤,需要处理好多方关系,否则就等着成立笑话组合。如果你愿意当大家的开心果,以牺牲自己的尊严来博众人一笑,那请便。当然,如果有冷冰冰而又让自己心仪的异性,这时候就不用烽火戏诸侯了,穿上低腰裤就能娱人娱己了,那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要处理好内外关系。说白了就是和内裤的关系。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关系,总不可能是共同进阶的,当先进的生产力遭遇落后的生产关系,革命就要来了。因此,当低腰裤出场的时候,内裤还没有完成向低腰内裤进化的过程。尤其有人喜欢做表里不一的绣花枕头,外面低腰裤,里面高腰花花绿绿松松垮垮露着旁边勾出来的毛边的内裤,无论其他多完美,也会在他人心中被K.O.掉了。本人虽然时时注意,但怎奈臀部太平,坐下后就与裤腰分道扬镳,时常会有关系不错的朋友突然走到我身边严肃的低声说:“紫色……”之类的黑话。刚开始我总是恼羞成怒提着裤腰就要瞪眼骂人,现在已经发展到波澜不惊的回答“哦,那么说来今天是礼拜天啊”(出处请参考《第一次亲密接触》,PS.我确实是天蝎座)或者说:“哦,那是为了和今天的眼影搭配……”
  
  第二要处理好上下关系。是个女人总是喜欢卖弄自己的眼部风情,大概现在科技发达,医学领域上可能研究出来了肚脐眼也可以大放秋波,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乐意露出这第三只眼睛(二郎神很郁闷)。所以低腰裤总是搭配着小上衣一起出现,当然,有些低腰裤喜欢铤而走险,腰低到让任何上衣都蜕变成了露脐装。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模特儿一样令人艳羡的平坦小腹,大多数都是沟壑丘陵交相辉映,本来可以被衣服掩盖的缺点被刻意的突出了。我25岁后开始发胖,原来的裤子全部不能服役,一坐下就自动在裤腰上形成三叠泉状态,站起来的话,本来就足够壮硕的小腹被过小的裤腰在下面一勒,鼓得更厉害了,我说我现在算是知道了女人怀孕的感觉了。曾经有一条非常喜欢的低腰牛仔裤,居然在我缓慢发胖的几年中被涨得慢慢有了破损,但开始还主要在大腿前侧部分。当我有次长假放假前下班,蹲下腰打算去关脚底下的电源,惨案发生了,只听不——一声(不是我发出来的,是裤子),我的臀部部位裤子的织物四分五裂……
  
  最后要处理好前后关系。因为很多低腰裤,前面看看非常完美,可怎知后面暗藏杀机。网上经常会有以组计的低腰裤走光图片,那些屁股或严肃或轻佻或委屈着实让人触目惊心。如果怕走光穿上高腰内裤打底,那显然得不偿失,但若索性穿上T-back破罐子破摔,那也就太过全盘西化了,而且有几个中国女人有洋妞那样的翘臀呢。于我而言,每次买低腰裤都是一场拉锯战,我的腰和屁股不成比例,如果就着屁股买裤子,腰就嫌小,就着腰来买裤子,穿上就会让人觉得我腰底下缺失某些部位直接就是两条大腿。前几天去G-star买裤子,抱着26、27两个号的裤子不停的在试衣间和镜子前逡巡打圈。没办法,我就是长了一个天生没办法瞻前顾后的身材,最后我只能成全了自己的屁股放弃了拿这裤子配露脐装的机会。毕竟还是屁股的出镜率要高于肚脐眼啊。
  
  低腰裤的腰线是很微妙的一个临界点,不高不低的时候,才会既不让人觉得淫亵,又不会暴露微凸的小腹曲线,又能让平坦的屁股摆脱地心引力,又能让水桶腰看上去不盈一握(这个就纯属视觉效果了)。这恐怕是一个让爱因斯坦都会头疼的问题,我这人智商这么低,身材还比汽车价格弹性曲线更flexible,所以,只要穿低腰裤一天,就无法停止我要发生惨案的冒险举动。为什么还要这样铤而走险呢?为了搭配我昨天那些高跟鞋啊……

作者:corianda 回复日期:2006-1-11 12:45:24 
 
  好文继续顶
  
  绝对支持高跟鞋、低腰裤!!!!!!

作者:点点心痛 回复日期:2006-1-11 13:04:13 
 
  哈哈,好文共赏之

作者:亦铭 回复日期:2006-1-11 13:04:43 
 
    要坚持自己的风格,代价也是巨大的。那就是不管你买了多少衣服,别人的印象中你就是那么几件衣服,大家不会记得你那好多件黑色小西装袖口、领子或质地的微妙区别。但是得到的更多,那就是别人知道你就是你,而不是那个长得像某某某的某某某。
  ------------------------------------
  这段很精辟

作者:喝绿茶 回复日期:2006-1-11 13:38:29 
 
  留爪爪,下会看

作者:花花风筝 回复日期:2006-1-11 13:54:20 
 
  文采太好了!

作者:等待日出的卡卡儿 回复日期:2006-1-11 16:10:14 
 
  好~

作者:思绪_任风飞扬 回复日期:2006-1-11 21:20:34 
 
  精彩,顶~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12:49:36 
 
  既然大家喜欢我就继续喽:
  
  10月27日 淑女运动
  
  健身会所号称自己为健康会馆,有美容部、SPA馆等。美容部动不动便要开设“淑女学堂”,没事儿就要撺掇我也要去上课。本人虽然现在也颇爱在脸上折腾点红妆,但是听到淑女俩字儿就牙酸酸的,感觉和自己800杆子也打不到,所以也就总死样怪气的推三阻四。
  
  其实女孩子天生都是想做淑女的。没几个小女孩可以保证小时候没穿过当时还年轻貌美的老母的衣服裙子高跟鞋,抹上口红腮红,描上眉毛眼影,没记错的话,当年还颇流行在眉间点一点朱红,个个都似要和上官婉儿去别苗头。别说女孩子,很多男性同胞回忆起儿时故事(或小时候照片被偷窥,只能被迫回忆),都会发现当时自己居然穿着女孩子的小衣服,也会留下那么几张描眉画眼的。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没有照抄任何言情小说),所以整天就是乖乖的坐在凳子上等着喝一日一度的中药。闲暇时也就是闷在房间的地毯上画圈圈和带着两个洋娃娃过家家,偶尔这些事情也在儿童医院的病房内完成。但我想我的体内必然存在着某些反性别的因子,小时候是因为没有成长的土壤可以发芽,但一旦气候成熟,它就立刻茁壮成长,以不可抵挡的势头茁壮成长。
  
  我上初中后开始变性格变模样,死活求了老母绞去了长头发,学会了吹口哨、爬树、打架、逃课、去工厂里偷他们没用我也没用的小东西。下课就和男同学闹在一起踢足球打篮球,要不就是去防空洞之类的地方“探险”。上课经常给别的同学背上贴贴小纸条,弹弹橡皮筋,或者趁上课起立的时候轻轻搬开前面同学的凳子,让她坐下时来个屁股蹲。我现在想来,当时基本上属于“无恶不作”。幸好功课很好,老师把我的顽劣当作聪明的满溢外泻,但是我也几乎得罪了所有女同学,她们恨我作恶却没得到恶报,恨我考试总是第一,恨我和所有男生(包括她们暗恋的)都很亲密。还好,我长得普通还从不打扮,整天玩得衣服脏兮兮,否则便罪加无数等,再也不可赦了。
  
  上了高中和大学后,我总算略有收敛。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疯疯癫癫不修边幅的样子估计会永远留在大家的记忆中。不过事实上总是物极必反,否极泰来,因为小时候没闹过,所以上初中要补回来。也因为整个青春期都充斥着这些过度的发泄,所以后来我的骨子里就开始鄙薄自己的一切,就想彻头彻尾的做一个淑女。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我已经到了“熟女”的年龄,从表面上看,或许我已经修炼的很是不错:记得每天都穿职业装,喜欢索非亚·罗兰式的铅笔裙(虽然没有她的丰臀)和奥黛丽·赫本式的大摺裙(虽然没有她的细腰);会买很多漂亮的高跟鞋,买不起manolo、ferragamo可以买belle、hot wind;当年伏案苦读的写字台,现在一半堆满了bvlgari香水,一半是最近一段时间时常带的丝巾;卫生间的大云台上堆满了我各种瓶瓶罐罐,即使这样还不能让我怕老的心稍事放松,还要每周再找人在我的脸上捏来揉去;我懂得各种社交礼仪,也知道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
  
  可是,马脚还是有的。我还是喜欢穿松松垮垮没样子的衣服裤子,还是喜欢球鞋,还是喜欢开快车,还是喜欢和朋友们吃大排挡喝啤酒,还是不喜欢留指甲并在上面画画,还是喜欢各种体育运动,还是喜欢不穿bra就出门,还是忍不住会大笑出声,还是忍不住会暴饮暴食,还是忍不住在开车的时候骂粗口……
  
  所以,做淑女这项运动,我只能活到老,运动到老。生命不止,淑女运动就不能息。
  

作者:初夏莲花 回复日期:2006-1-12 15:48:16 
 
  写得太可爱了,鼓掌,楼主继续~

作者:苏眉鱼儿 回复日期:2006-1-12 16:13:10 
 
  做女孩子就是比男孩子好啊`~~~
  这么多花衣裳~~~~
  吼吼~~~~~~~~~~

作者:暗夜狂想 回复日期:2006-1-12 16:17:28 
 
  很仔细的读完了,喜欢LZ。感觉是一个很有趣很与众不同很有个人特色的女人。。

作者:风若依 回复日期:2006-1-12 16:40:00 
 
  好帖呀
  
  偶看得笑死鸟
  
  不顶不厚道

作者:莫非月光 回复日期:2006-1-12 16:46:50 
 
  但是,25岁后,我发育了。
  
  汗这句`````LZ你也是晚熟品种啊``
  
  
  我也喜欢牛仔+tee~也喜欢不穿bra出门~哈哈哈``

作者:yuko123cn 回复日期:2006-1-12 16:52:17 
 
  LZ啊!PP是王道啊!

作者:young0828 回复日期:2006-1-12 16:53:18 
 
  支持高跟鞋,但是低腰裤还没有勇气尝试,呵呵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16:54:09 
 
  多谢各位捧场。其实这些都是blog里的旧文,只是原先写了自己看,现在可以贴在这里和姐妹们共分享,这才是最有意思的。:)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16:56:39 
 
  to 莫非月光:关于25岁之说,是我一句自嘲的话。因为25岁之前我一直很瘦,尤其是读书阶段,平胸平臀,和没发育的小女孩似的,可过了25岁就一路痴肥,什么都大了,让人觉得好像刚发育一样:P
  
  to yuko:我也知道PP的重要啊,怎奈有的东西是天生的嘛,我想我的臀部一定密度特别大,所以就会特别受地心引力影响啦

作者:七灰 回复日期:2006-1-12 17:04:23 
 
  但是,25岁后,我发育了。
  =============================
  SO0o later ......

作者:iris17 回复日期:2006-1-12 17:07:25 
 
  前两天逛街的时候试衣服,自个儿的衣服一脱,大惊~忘了穿bra,偏偏试的还是一件白色有网眼的背心,晕啊.最尴尬的一次是老爸带我去买衣服,也忘了戴bra,试的是夏天的贴身薄T,老爸还硬让我出去给他看看,我一紧张竟然激凸了,ft......我我我~``

作者:楼主莫非眼花 回复日期:2006-1-12 17:22:25 
 
  記號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17:28:24 
 
  to iris:你说的事儿我也干过。是试一件颇暴露的礼服式上衣,前后都开得很低,不过我觉得无所谓啊,不穿bra总比穿了露出肩带好。我运动的时候从来不穿bra(不过我的运动背心都是有内衬的,所以不用担心下垂)

作者:西窗眉 回复日期:2006-1-12 17:39:00 
 
  两个问题问楼主:
  a,lz是导游??
  b,lz how old??

作者:酸梅儿 回复日期:2006-1-12 18:19:44 
 
  :)

作者:此人未注册 回复日期:2006-1-12 18:47:08 
 
  很有生活质感的文章,帮楼主顶一下:)
  低腰裤这段尤其精彩。
  能把低腰裤穿出妩媚的人很多,能把低腰裤穿到波澜不惊的却也少,但不管怎样,还是爱死它的风情。

作者:cumtluyukun 回复日期:2006-1-12 18:57:55 
 
  我都不会打扮自己,我的衣橱里都是穿了好几年的衣服,我一年能买两次衣服都很不错了,我的体恤都是穿了5年的,洗的有小洞洞了我还在穿。我从来没有买过化装品,没有搽过口红、修过眉毛、指甲。看见别人穿漂亮衣服我也很高兴,但是等我去买衣服的时候我一点想买的欲望都没有。(注:我是女人,我张的不难看,我也不是胖,我结婚了并且我有孩子)很羡慕穿的漂亮的女孩子。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19:29:47 
 
  to 西窗眉:1、我曾经做过旅游业,我有导游证和领队证;2、不用这么直接吧……:)

作者:云的投影1126 回复日期:2006-1-12 19:34:44 
 
  蛮贴切的呵呵!
  
  

作者:丁小鱼 回复日期:2006-1-12 19:57:27 
 
  狂赞一个 收了

作者:挥着翅膀的天狗 回复日期:2006-1-12 20:21:39 
 
  楼主好精神 赞一个

作者:装尸体的小孩 回复日期:2006-1-12 20:29:45 
 
  说的好

作者:野俏妞 回复日期:2006-1-12 20:39:26 
 
   为劳动成果顶一个,多多分享。。

作者:淡彩若冰 回复日期:2006-1-12 20:53:24 
 
  不错!

作者:股市新丁 回复日期:2006-1-12 21:33:21 
 
  俏皮

作者:jessylee小熊 回复日期:2006-1-12 21:37:49 
 
  写的很好啊。我的观点,女人嘛,这辈子总有性别意识突然觉醒的时候,大部分都有像男孩子不爱打扮的阶段,剪短发,穿完全不显曲线的宽松衣裤,脏兮兮的球鞋,巨大的形状奇异的背包……每个人的这个时期年龄都不同,有的人在孩童时期就包装得很好,一进入青春期就很像女人了,有的人就比较迟钝,但总有一天你不知不觉爱上高跟鞋了,爱上香水了,开始穿裙子了,每天换装和搭配的时间大大加长了,逛商场购物的次数大大增多了,恭喜你!反正我身边的人都是以这个轨迹发展的。最近看徐静蕾的博客,似乎也是呈现这一规律。现在最走红的李宇春,就还处于那个纯洁的时期,所以她不喜欢穿裙子,不过我想总有觉醒的一天,大家谁愿意跟我赌一把?
  
  楼主有些想法我觉得有点异议。人的个性当然是最重要的,追潮流不如保持自己的风格,这一点我很同意。可是人要把自己打扮成什么样子才适合呢?按楼主的意思,长得身材娇小就避免泡泡袖公主裙,长得像少数民族就不穿波希米亚风,长得古典就不能穿桃红柳绿?可是我觉得恰好相反啊,这些衣服本来就是最适合这些类型的人,就应该扬长避短啊。像齐豫和潘越云这种异域长相(也不是欧美系而是偏东南亚的),波希米亚风就是她们的招牌,也很适合她们的气质。同样的,能想象一个温柔古典娴雅的姑娘穿脏兮兮多层叠的吉卜赛长裙吗?我想还是中国式婉约风格的旗袍比较适合她。人高马大还要穿公主袖,绝不会有人觉得甜美,而只会觉得可怖。欲望城市里面的Carrie就适合公主袖,短裙和蝴蝶结,能想象这种服装穿在Samantha身上是多么可怕的效果吗?

作者:下辈子我要做男生 回复日期:2006-1-12 22:06:38 
 
  作者:安其拉 回复日期:2006-1-10 17:01:34 
    好看~
    我也爱衣发狂
    不过我穷到家了````````
  
  同感……握手
  

作者:卧看残月上窗纱 回复日期:2006-1-12 22:27:59 
 
  喜欢LZ的着装观~
  

作者:之际 回复日期:2006-1-12 22:31:26 
 
  光有文字没有照片 看得我好累呀~~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2 22:34:16 
 
  谢谢姐妹们支持。我会继续努力劳动:)
  
  另to jessylee小熊:你说得很是……我嘛,一跑起火车来语言未免有些偏激和刻毒,其实呢,你说得很有道理。我找的例子都是一个极端的,我的意思是如果长得很秀气很小家碧玉,气质并不太适合桃红柳绿这样去撞色,而如果已经很少数民族了,再波西米亚就真的像少数民族了,而个子玲珑又不是sarah jessica parker一样好的比例,也未必能把累赘而繁复的衣服穿出效果来,是吗?你说的都是另一种极端,就是那些从内在气质出发克服了外形缺陷的……
  
  我为了写得好玩,未免就稍微偏颇了些,穿衣服是没有禁令的。关键在于怎么搭配,是人穿衣,不是衣穿人……

作者:zxd0424 回复日期:2006-1-12 22:40:57 
 
  路过

作者:水竹延青影 回复日期:2006-1-12 23:02:00 
 
  收蒇!

作者:草草西西 回复日期:2006-1-13 8:57:23 
 
  我也有这样的情况

作者:yupqian 回复日期:2006-1-13 09:10:54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我已经到了“熟女”的年龄,从表面上看,或许我已经修炼的很是不错:记得每天都穿职业装,喜欢索非亚·罗兰式的铅笔裙(虽然没有她的丰臀)和奥黛丽·赫本式的大摺裙(虽然没有她的细腰);会买很多漂亮的高跟鞋,买不起manolo、ferragamo可以买belle、hot wind;当年伏案苦读的写字台,现在一半堆满了bvlgari香水,一半是最近一段时间时常带的丝巾;卫生间的大云台上堆满了我各种瓶瓶罐罐,即使这样还不能让我怕老的心稍事放松,还要每周再找人在我的脸上捏来揉去;我懂得各种社交礼仪,也知道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
    
    可是,马脚还是有的。我还是喜欢穿松松垮垮没样子的衣服裤子,还是喜欢球鞋,还是喜欢开快车,还是喜欢和朋友们吃大排挡喝啤酒,还是不喜欢留指甲并在上面画画,还是喜欢各种体育运动,还是喜欢不穿bra就出门,还是忍不住会大笑出声,还是忍不住会暴饮暴食,还是忍不住在开车的时候骂粗口……
    
    所以,做淑女这项运动,我只能活到老,运动到老。生命不止,淑女运动就不能息。
  
  同感,同感

作者:杏花春雨 回复日期:2006-1-13 09:42:34 
 
  要是有配图就更好了

作者:敏敏穆特尔 回复日期:2006-1-13 09:56:47 
 
  顶楼主一个,很欣赏这类女子

作者:我就是于小鱼 回复日期:2006-1-13 10:46:46 
 
  写的好~~深有感触啊~~顶一下~~
  
  我从不穿高跟鞋,会死人的,想当年又一次开年会,不得不穿,结果不幸发生意外,在我整个人拍在地面前的一瞬间,我想脖子要紧千万不能摔断啦,于是我硬是往左平移了五公分,一把抓住了旁边那人的胳膊,结果此人胳膊大片淤血,本人请他吃了顿饭。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3 10:47:19 
 
  10月26日 丝巾开派对
  
  曾经看过一个在女性经常出没的BBS中很负盛名的ID晒自己的东西,充斥着DIOR、CHANEL、HERMES、GUCCI、PRADA、BVLGARI等奢侈品,因为太过令人震撼,所以经常被他人再不停转载。一帮看贴女人什么反应都有,艳羡的大赞其品位,用词之阿谀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诸如照片中作为背景的家庭装修也一并被表扬;妒嫉的大骂其败家,用词之恶毒同样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诸如如此年轻女子怎可能在美国有如此豪宅,必是权或钱的牺牲品……还好此楼主永远一副好脾气好教养的样子,着实令人敬佩不已。
  
  说了半天没有绕到正题,其实我是想说,本人也是研究过其藏品的一员,并对其叹为观止的HERMES丝巾队伍发出了由衷的赞叹。赤橙黄绿青蓝紫,方巾、长巾、褶皱巾、领巾……,这位小姐都将它们完美的摆出了比专卖店更漂亮的造型,并为之起了很多诗情画意的名字,然后一一罗列而出。任何一个心理不阴暗的人(比如我),第一时间必然冒出各种盛赞的念头。确实太美了,每个人都有收藏癖,有些有钱人爱收藏邮票,有些更有钱的人爱收藏油画,还有些更更有钱的人还收藏邮轮……一个爱美又有钱的女孩子收藏些HERMES的丝巾,现在看来也太正常了。总比那些爱收藏女人的男人正常多了。
  
  好了,上一段离我要说的正题已经近了很多。下面我要说到真正的正题就是——哈哈,我也是个有丝巾收藏癖的人。我有一抽屉的丝巾,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各种质地(以为写着100%silk就是丝了,错!有很多是仿品,带着脖子会不舒服,俺们是不会考虑的。即使是100%silk,还有不同的织法,古人所谓的绫罗绸缎可不是白找了那么多字来形容的)。天气好而又无所事事的周末,我会很有耐心的把它们都拿出来,洗一下,放在没有太阳的地方自然干,然后拿出熨斗一条一条的慢慢熨得很平,再整整齐齐的一条一条放回去。然后心情无比舒畅。当然,丝巾于我不仅仅是收藏品,也是实用品,除了大夏天,我可以一年三季往脖子里扎东西,然后任他人对我脖子展开各种各样不纯洁的臆想。
  
  昨天,我又很变态的去买了十几条丝巾。然后回家赶快打开抽屉检查一遍,看看是否有重复(实在太多了)。当我正得意的坐在床上欣赏自己当天的战利品时,老母突然夺门而进,然后看到我一床的花团锦簇,大叫一声:“你又买了!要死了,你反正是丝巾开会,再多不嫌!什么时候你要有这么多手下可以开会倒是厉害了……”老母嘀嘀咕咕又出去了,我才不怕她呢,过几天她自然会摸过来,然后假意让我看看她的搭配如何,再顺便A一条我的丝巾过去扎上……
  
  幸好的幸好,我出生在盛产丝绸的江苏,而我的亲戚朋友有众多是混迹在各类丝厂和丝绸店的。每次我都有如下火线一样一头扎进丝巾堆里,然后带着一包东西灰头土脸出来。比较了其他丝巾收藏者的藏品后,我只能重量不重质了,可好歹我这只是一项很不奢侈的收藏癖,一条至少需要285USD的HERMES够我买上半个房间的丝巾,足够开丝巾的狂欢派对了……
  

作者:douziandlaoyan 回复日期:2006-1-13 10:59:30 
 
  好文!!估计LZ年纪跟我差不多呢。。。读起来好亲切。。好多感觉我也曾经有过。。很熟悉。。。继续啊。。

作者:好战的阿修罗 回复日期:2006-1-13 11:59:32 
 
  
  吼吼。。。。不上来顶一下真的不厚到咯。。^_^
  
  喜欢LG的文章,也喜欢LG从文章里透露出来的性格。
  
  LG继续哈。。。
  

作者:兔崽崽 回复日期:2006-1-13 12:20:07 
 
  LZ实在率真可爱得紧!!!太稀饭太稀饭你了!!!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1-13 12:30:44 
 
   曾经看过一个在女性经常出没的BBS中很负盛名的ID晒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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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上的菀儿菀儿?

作者:藤影细 回复日期:2006-1-13 12:47:11 
 
  还有吗?
  写的真好~!!!

作者:是时候找点乐子了 回复日期:2006-1-13 12:52:45 
 
  喜欢lz的写文方式~~
  能否把你的blog链接上来~~咔咔!

作者:alur 回复日期:2006-1-13 13:02:31 
 
  楼上的笑死,请问你是楼主什么人,LG的意思你明白不,拜托改称LZ,谢谢!!

作者:alur 回复日期:2006-1-13 13:05:22 
 
  晕,我指的是好战的阿修罗!

作者:magicdoll 回复日期:2006-1-13 13:15:49 
 
  写的不错啊,呵呵
  那个LG很有意思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3 13:26:31 
 
  多谢楼上几位的支持。突然发现帖子变成绿脸了,谢谢,哈哈。
  
  一并回复姐妹们:
  1、我说的确实是菀儿菀儿:)
  
  2、做别人的LG要负担很大的责任的,我还不敢
  
  3、多谢各位姐妹支持了,因为在天涯潜水很久刚开始发帖,还需要一个和大家熟悉的过程。等熟悉了我自然会公布blog的地址的,好吗?毕竟blog上还是有不少比较个人的东西:P
  
  4、至于我的年龄,总之是我自己也时常要忘记的,大家就不要老提醒我想起来了,我每次过年都祈祷自己要长的那一岁算到BF的头上……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3 13:30:42 
 
  10月25日 我要去赛歌会
  
  大学毕业后,除了以前公司每年过年时候的趣味体育比赛主动参加之外(因为反正每次都是和一堆阿姨伯伯们比跳绳,我自然轻轻松松拿第一,然后顺便搬些被套锅子之类的奖品讨好老母),其他比赛我一概纯洁飘走。
  
  有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上学时期,我可是个积极的比赛分子,还自诩为比赛型选手,从不紧张,从不怯场,一开始比赛就得意万分。还因此得了一个特不爽的绰号:“卡拉OK”——据说某次演讲比赛,话筒架子突然出了问题,于是选手们只能手持话筒演讲,大部分同学自然端庄严肃,而本人拿着个话筒上下翻飞,手舞足蹈,十足是在台上唱卡拉OK,而不是去演讲。当然啦,比赛分子还意味着: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在这个创造平民天王天后的时代,《超级女声》《梦想中国》《莱卡我型我秀》把一堆淹没在十几亿沙子中的金子挖掘了出来。虽然有些超龄,我也开始忍不住做梦什么时候轮到我这块不知道多少K的金子该冒点光芒出来涅?这个,虽然没赶上做偶像派的年景和资本,但是自认可以朝类似于赵传、周惠等这样的实力派进军的么。
  
  于是开始考虑,我有什么地方可以闪光的。只是我尚未谢顶,自然也没有油光锃亮的脑壳;我也不长痘痘,所以就缺少了晶晶亮的red spot;手上戴的是不知是钻石还是皓石的戒指,一戴七八年,光芒也随着岁月的流逝不知所踪了……陡然想到,每次去K歌,我都是麦霸级人物,K歌时喷出来的唾沫星子,那可是绝对闪着无可比拟的光芒的。看来看去,还得从高中时候的绰号着手行动啊,被叫了那么多年的“卡拉OK”,一定也要有“卡拉永远OK”的精神。
  
  张爱玲曾说过“出名要趁早”,所以25岁不到就名扬天下,并且吃老本吃到老死。而本人在刚庆祝完25岁生日的N年纪念日后,终于决定重出江湖。可是,人家大型选秀节目全都game over了,横空出世了一堆男性化的女平民天后和一堆女性化的男平民天后,那我去哪里闪光呢。
  
  还好还好,我们的健身会所很体贴而适时的推出了赛歌会。所以所以,我要去赛歌会了,各位别拦我,如果fans们要来为我助威,请自备耳塞一副,恕不另行通知。
  

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1-13 13:40:02 
 
  作者:好战的阿修罗 回复日期:2006-1-13 11:59:32 
    
    吼吼。。。。不上来顶一下真的不厚到咯。。^_^
    
    喜欢LG的文章,也喜欢LG从文章里透露出来的性格。
    
    LG继续哈。。。
  
  哈哈,这个这个...

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1-13 13:42:48 
 
  呵呵,LZ还在直播,真有意思

作者:我爱晴朗的夏日 回复日期:2006-1-13 13:52:30 
 
  哈哈,刚看了MM的[魅力男女]突如其来的爱情故事,就随手点开这个帖子,看到里面提到R,还晕了一下,以为还在看原来的帖子呢。
  
  
  喜欢MM的文字的风格。

作者:llyynnsz 回复日期:2006-1-13 14:06:02 
 
  這麼多文字即然讀了就頂一下

作者:tatooo 回复日期:2006-1-13 14:55:27 
 
  这个姐姐的性格我喜欢~~~~~~

作者:胡同小羊 回复日期:2006-1-13 15:48:22 
 
  留个记号~

作者:甜蜜的河蚌 回复日期:2006-1-13 17:37:07 
 
  看图说话就更棒了

作者:wen97 回复日期:2006-1-13 22:23:50 
 
  喜欢极了,继续关注中~~~

作者:榭羽 回复日期:2006-1-13 22:33:26 
 
  头晕~~~~~~~~~~~~~~

作者:sonicyouthd 回复日期:2006-1-14 04:06:43 
 
  这么好的帖子,怎么沉了?

作者:young0828 回复日期:2006-1-14 05:46:19 
 
  记号~

作者:goingG 回复日期:2006-1-14 07:39:24 
 
  可爱的性格:)

作者:狐狸55 回复日期:2006-1-14 15:07:12 
 
  LZ 偶爱你。。。超级。
   最喜欢你这中风格的东西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5 15:13:20 
 
  10月24日 双城记·生日快乐
  
  考虑再三,还是继续使用如此肉麻+恶心的名字。我在想,如果一直坚持下去,每次R去出差都写双城记,或许将来我可以出一本名曰《双城记》的情书指导大全,那也是一大社会贡献了。
  
  事实上我还是并不擅长书写琼瑶式的“你是我生命中的XXXX”(总之编都编不出来),我对自己恋情的贡献是时常挤兑表达能力略输我一筹的男朋友,并且培养他反击的能力,以提高他说话尖酸刻薄的程度,以期达到将来造成与我一同恶心别人并且一同纯洁飘走的喜剧效果。这条漫漫长路修远得很呢,我还得上下折腾……
  
  今天是我的生日。在生日之前我一直小心翼翼的保持低调态度,希望能默默唧唧的捏捏虐虐的蹑手蹑脚的飘过这个日子,然后可以自我欺骗我其实没长这一岁。当然,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这种行为,在小学生的课本中已经被鄙视过了,我那些纷纷都是大学毕业的同学和朋友们,又怎会陪我一同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或许,按照以往他们对我的了解,如果今天不表示什么,大概要被我恐吓、追杀、人身攻击,最后上升到肉体消灭的最高境界。SO,一大早就收到各类祝贺信息,我都能感到那些干巴巴的“生日快乐”们后面的战战兢兢和得意洋洋,战战兢兢是因为不知道我会如何回复,得意洋洋是提醒我他们都记得呢,我该好好犒劳他们的忠心耿耿。
  
  十一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R就得知今天又要开始去香港为期一周的公干。我能感觉到他看到日程安排后的愧疚以及顿生的补偿之心。其实对我来说,生日永远矛盾。25岁以后我就经常希望纯洁的飘过自己的生日,然后说我永远25。但是朋友圈里就有俩和我同一天生日的,我想忘都做不到,一大伙人早早就订好了饭店和歌房,于是记忆中每个生日都是胡吃海喝然后唱歌喝酒的疯闹,生日成了乌烟瘴气的PARTY集合,我真的累了。不过,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除了老母早上起床刮我一下鼻子说“小狗又生日了诶”之外就没人记得的话,我肯定也得冰山寒瀑布寒北极寒几下的……
  
  说来说去,就希望该记得的人记得,该忘记的人忘记。然后就两全其美了。
  
  PS. 谢谢CCTV,谢谢MTV,谢谢所有支持我的同事同学朋友fans们,谢谢等一下会给我送花篮、果篮、蛋糕的公司……当然,也谢谢亲耐的R,这是我从小到大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6 10:57:35 
 
  12月5日 Hong Kong, Hong Kong(一)
  
  刚才做了非常白痴的事情,当我写完了一篇比臭裹脚布还长的blog后,我没有按发布就关掉了窗口。痛定思痛后,决定重写。一般发生这种事故后,我重写一遍总会比原来的精简,但更精彩(这是为了安慰对我今天的blog抱有希望的同志)。
  
  最近越来越懒。一,我开始调大blog的字体,为了让大家看得清楚些,为了我自己轻松些;二,我开始频繁写连载,为了每次可以少写些,也为了不至于像Lily一样因为写太多和太快导致才思停顿不知道写什么topic才好。
  
  我把最近的blog命名为Hong Kong. Hong Kong,不仅仅是因为上周刚去了香港,也因为在香港让我有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想写的念头,于是我把它们一一真实记录,也统统打包归在香港名下。
  
  大凡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会有些香港情结。我们小时候是看着香港肥皂剧和电影长大的,我们的学生时代是伴随着《我的1997》成长的,当我们该行成人礼的时候,我们又亲眼目睹了香港的回归。香港有太多值得我们向往的东西,哪怕是因为对儿时偶像的崇拜,哪怕是爱国情绪的发泄,哪怕是对购物天堂的向往。
  
  可得到去香港的机会,却是因为我当时的职业。我是一个导游。要么没有机会去,要么太轻易就可以去。当时我还太flesh,太想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于是忽视了工作以外的风景。我至今还很诧异当年可以将大把的sales、……% off视若无物,我只在乎客人会不会走丢,会不会遭遇意外,会不会投诉,当然,还有会不会大量在购物点买东西为我带来收入。因为总是陪客人逛铜锣湾尖沙咀到双脚麻木,所以我最爱自由活动时可以在酒店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搭上楼下的公交、小巴或地铁出去随便走走看看,用双脚丈量,用双眼记录。
  
  于是想到这或许事关理想的问题。刚工作的时候,太想存钱买车买房,于是克制自己一切的花销。或许那时候也足够年轻,不需要高档化妆品和名牌衣服来壮胆就可以见人。于是当这两个愿望终于得以实现后,以自己命名的人民币博物馆立时宣布关门大吉,多年来对人民币的收藏改为对各类实物的收藏。钱存在银行里,始终是属于银行的,我看到的只是那么几个数字。当钱变成了实物,那才是我自己的。
  
  想到了前几天Lily的blog(我在香港的屈指可数的上网时间,我把那昂贵的4HKD/分钟用来看她的blog--还好上网费记在R公司名下)中写到的关于理想的问题,想到了我一回来Antony就在msn上告诉我他看了那篇东西多么感动的问题,再想到自己,我还和这两个字有什么关系?
  
  到了一定的年龄,一切都变成了物质,于是就会羞于再提理想二字。仿佛说出来了便失去了成熟的标志。成熟的人过的生活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成熟的人们只有他们的schedule、plan、target,总之没有“理想”二字安身立命之处。而自从自我感觉成熟后,面对红扑扑的年轻脸蛋对我说出的含有这两个字的言论时,我就开始用充满着鼓励、微讽和过来人的眼神看着对方。我知道自己在那一刹那的形象哲学极了,一瞬间划清自己与幼稚和纯朴的界限,如果再搭配拇指和食指轻轻抚摸酒杯的动作,我马上就可以和恶俗的自称所谓美女作家的同胞发生让人类比的嫌疑。
  
  然而或许事实并非如此。只是我们根本已经失去了说理想的勇气了吧。很小的时候,我们会说:我长大了要做什么什么,然后在中国特色的应试教育被伤害得体无完肤却越挫越勇。是的,越接近真正长大的时候我们的理想是越有性格的,是走路也会咣咣往下掉的,那时候我们的理想荒谬却又具体,我们在脑海中把它无限的细节化。距离那段日子已经10年了吧,我想我让10年前的自己失望了,我花了很多力气依然不能做一个旅游或电影杂志的自由撰稿人,我还是在充满着闲言碎语和人际倾轧关系的中国式单位中混日子,我还是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却比以前睡得更晚起得更迟。
  
  在香港的时候,圣诞老人、圣诞树还有斛寄生花环早早布满商场的每个角落,于是新年的感觉也会来得比这里更早些。这些应景的东西,年年岁岁都相似,人的心态,却是年年岁岁都不同。目前我的理想已经物化成从一件衣服到另一件衣服,我的生活是由每个月信用卡还款日从两张有钱的借记卡提出现金去填信用卡的无底洞构成的。没有了崇高而远大的理想,我只会在买到自己中意的靴子后在HK街头欢欣鼓舞的扭来扭去,并不遗余力把那巨大的盒子背上飞机再背回家;我只会坐在试衣间门口的凳子上和R商量我实在太喜欢刚才那件衬衫了,我能买下它的4种颜色么(不是让他出钱,只是让他还能继续把我看成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我只会将Bobbi Brown、Guerlain、MAC、make up forever等等等等的主页放入我的收藏夹,一到香港就一头扎进各色化妆品柜台迷失其中……
  
  现在,回到公司继续混日子。一边看着桌上堆满的香港出差票据一边写这个关于香港后来又上纲上线到关于理想的blog,还一边想着我最新的理想:那件在HK机场看中的白色Ralph Lauren衬衫,什么时候去实现它呢?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6 11:01:00 
 
  发现自己一个巨大的错别字,把fresh误打成flesh,罪过罪过……我可永远不想再flesh来着。说起来可笑,自己的拼写一向很弱,上次在msn上想感谢别人说:you are so sweat,结果把sweat拼成sweet,赶紧纠正错误后block对方好久,假装自己一直不在线……

作者:普公英 回复日期:2006-1-16 11:27:56 
 
  一个字,顶!

作者:普公英 回复日期:2006-1-16 11:29:18 
 
  靠 竟然是我的处女回复 注册了好几天了 晕

作者:斜阳潇湘 回复日期:2006-1-16 11:36:36 
 
  楼主真搞笑,本来就应该是you are so sweet 的吧

作者:YY小酒窝 回复日期:2006-1-16 11:51:04 
 
  哈哈哈,LZ好可爱~~~~~`~~~~~~~~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6 13:22:36 
 
  哈哈,果然我又错了,我打的时候肚子里还在嘀咕看着怪怪的,这次该不会错了,哈哈。
  
  to 斜阳潇湘:幸好你不在我的msn联系人上,否则block名单又多一个了。不过以后在天涯看到你我一定会假装纯洁的飘走的……:P
  
  我是出丑强人,大家慢慢体会到了吧,呵呵……

作者:三合月 回复日期:2006-1-16 17:26:49 
 
  顶顶,很好看的文章。

作者:sandyfancy 回复日期:2006-1-16 18:01:01 
 
  很喜欢楼主的文字哦~~
  
  加油,我会继续关注的!

作者:棠衣 回复日期:2006-1-17 3:10:37 
 
  写得很好,喜欢~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7 9:37:19 
 
  12月6日 Hong Kong, Hong Kong(二)
  
  冬天是真的来了。满公司是最陌生的熟悉人,从头包到围,别说认人,认出性别来都难。早上同事在约我一起去给汽车加防冻液,我想前两个冬天这小车子都挺过来了,难不成还打今年冬天开始娇贵起来?
  
  午后的时光是我在公司最热爱的一段时间。可以选择打会儿无伤大雅也不会上瘾的小游戏,可以和同事通过msn闲聊几句,可以捧杯热茶和一群同事站到朝南窗口排成一排集体补钙(晒太阳),也可以找点无聊杂志看它一小会儿……还有同事喜欢准时趴桌上打盹(比公鸡打鸣还要准时),更厉害的会上免费看电影的网站开始每日一片。想起在以前的公司,因为地段还算不错,我还时常中午去市立图书馆看上一个小时,或者去邻近的商场血拼、以及为即将到来的血拼踩点打前站。
  
  写blog会写出强迫症,此言绝对不假。所以我现在放弃了所有中午的休息时间,用来在这里发奋图强。香港绝对是一个值得写的主题,怎么昨天就被我一扯扯远了写到了伟大的理想(所以基本上大家也没有什么反响)?看了R从香港回来后的blog,觉得可以学习一下,做一个名词解释,写写我心目中的香港。
  
  游乐场
  Disney Land在香港威风八面。到哪里都能见到那颗小米老鼠头,连路标都简约成图案,意义不言自明。可惜此次赴港实在太匆匆,不能成行(据可靠消息汇报,我另几个同事其实偷偷摸摸去了,奶奶的,回来还统一口径说一点儿都不好玩)。
  
  无论如何,我对香港的最初印象还是来自游乐场——海洋世界。最近的一次去也是03年春节了。永远记得有次和不认识的一家人坐缆车,妈妈问小孩:“乖呒乖?”小孩奶声奶气答:“乖哦,我有mickey哦……”,这几乎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粤语对话;永远记得大家一起傻乎乎的看海豚表演,我总是很早挤进去后来又愤愤不平不情愿但又不得不能把占好的座位让给我的客人,眯着眼睛看完整场表演;永远记得坐那个海上过山车,我总在经过摄像头的时候从座位上站起来高举双手把自己变成一个V字来表达勇敢;也永远记得为了坐高空弹射,时常在冷风中或烈日下排上几个小时,只为了几十秒的失重快感。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是我记忆深刻而又热爱的一张专辑,里面有一首《娱乐场》,每次听它我觉得或许这就是我要的游乐场的感觉:“听,走板荒腔/看,歌舞飞扬/来,天堂一看/来,疯狂疯狂……”。每次去游乐场,我都会把那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疯狂疯狂,仿佛明天不会来临。
  
  公共交通
  写下这个名词自己也觉得挺可笑的,好像特别严肃和八股的样子。因为我觉得我不止想写地铁,还有公车,还有小巴,甚至天星小轮。所以只能找了一个总称来指代。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都会去研究去市中心怎么走,然后研究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只有当完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才考虑打车。我始终认为打车会让异乡的感觉更加浓烈,而我不想被排斥,只想尽快融入,所以我选择步行+公共交通。
  
  这次去香港,由于和R住在相邻却不一起的酒店,每次需要穿过两个天桥三个block才能相见。不过10分钟左右的路程,如果打车未免奢侈也不值得,于是便一直步行。于是不过一天就把周围摸了个透,往西有香港警察总署,我喜欢看建筑上那类似警徽色彩的LOGO,往东顺着轩尼诗道一直走可以走到铜锣湾(这个我没做过,我一般走到湾仔站就进去坐两站地铁了,但我们曾经从铜锣湾一路西行走回酒店),往南就是去R住的Grand Hyatt的路,途中会经过夜总会林立的骆克道,即使白天也能见到沿街有露的比穿的多的流莺。
  
  独自行动的时候,我最喜欢选择地铁。地铁最好的地方就在于,这甚至不需要你动嘴。粤语我除了会讲一句“我识听呒识讲”(好歹比我爸在英国呆一年就会说一句:“I can not speak English”强一点),其他几乎就完全不行了,其实关于这句话本身也是一牛X,因为我也几乎听不明白。坐地铁就比较明白,看好了换乘路线,揣着八达通就可以出发。坐公车的时候就比较惴惴不安,即使看好了站牌,也要上车后和司机继续确认,并且恳求他用很勉强能听懂的普通话来提醒我让我在我要到的那站下车,所以全程只能乖乖的站在他旁边学习香港公车的开法。坐小巴就更心虚,不管之前如何在心里学好“XX有落”怎么流利的用粤语表达出来,得到上了车还是闷声不响,直到司机快要开过头才大叫一声“我要下车”,然后赶紧掏出零钱塞进司机手里头也不回的跳下。天星小轮是最好应付的,价钱又便宜得离谱(2.2HKD,在国内也很难找到这样大众化的价格了),还有空调伺候,如果正好想逛海港城和IFC,那么实在是太完美的交通配合了。
  
  看来我到底是学文出身,做名词解释动辄长篇大论,只期其中能有一到两句答到得分点上。没想到R的blog能给我一个如此完美的启发,鉴于下午得冒着寒风去工地现场以及看厂房,今天只能写到这里to be continued了,明天再来写写我最爱的饕餮之旅。

作者:阳光下的小妖 回复日期:2006-1-17 13:37:37 
 
  喜欢这些调侃的文字,
  整整一个午间的时间,就看了这一个贴子,
  一个感觉:值哦~~~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7 22:19:20 
 
  统一感谢一下楼上各位姐妹支持。
  
  最近时常郁闷买不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天天职业装苟延残喘度日,后来发现是自己喜欢的买不起,于是更郁闷……呵呵

作者:普公英 回复日期:2006-1-18 10:15:34 
 
  贵在坚持 顶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0:52:45 
 
  12月7日 Hong Kong, Hong Kong(三)
  
  快到年关了,所有的人都忙了起来,不管为公还是为私。早上忙着今年总结明年计划差点就要错过了午饭,幸好因为领导反正也没吃,食堂也只能一直挺下去。每年的这时候,生活便由开会、应酬、团拜、赶今年指标、逼明年开门红组成,更不提对私人来说,要买新一年的保险、验车、交养路费、准备年货,以及安慰自己又因为大了一岁而伤透的心。
  
  对香港来说,这是最好的时间。X'mas+新年,不管是冲着购物折扣还是民俗节庆,或者只是为了一个温暖的气候,这个时候香港都是充满诱惑的。而对我来说,一个地方的吸引力还包括吃。每次出门旅游,总要去网上查找很多关于吃的信息,然后按图索骥,把胃服侍好了,心情才会愉悦起来。
  
  昨天就说今天一定要来说说香港的饕餮之旅,但却不知该从何说起。粤菜是中国名菜,而广东人对吃的讲究和大胆创新也是无人能出其右的。天上飞的飞机不吃,四只脚的凳子不吃……其他的,那么就是人有多大胆,菜有多大产了。那就只好剥开记忆的洋葱,一片一片拿出来看了……
  
  云吞面
  这个名字我们小时候看港剧时常会听到,而且也很聪明的明白云吞就是馄饨。江南人本来就爱吃馄饨,也爱吃面,所以我想当然的就一直以为云吞面就像有时候家里没啥饭菜老母拿出冷冻间里硕果仅存的几个馄饨再掺和点面一起煮出来的玩意。所以即使后来我们这里有了港式茶餐厅,我也从来没有点过这玩意儿。
  
  第一次去香港住在西环,酒店楼下环境比较生活气息,方圆500米并无KFC或麦记。客人自由活动的那天,为了省钱,我随便进了一个小店,找了最便宜的,就是馄饨面。我想当时我一定是被惊艳和惊吓了,我靠,居然还有那么好吃的充满着大虾尸体的馄饨……以及那么敷衍的和方便面没什么区别的烫了头发的龙须面。不过混在一起口味还是很不错,而且汤也相当鲜。
  
  第一次总是难忘的,不管是什么性质的第一次(这话没什么不纯洁的吧)。好多年过去了,我每次去香港都嚷嚷要去西环吃云吞面,觉得现在不管是在哪里再吃到的都不如那里的鲜美。或许,岁月在磨平人的棱角的同时,也磨平了人的味蕾。
  
  鱼
  随着年纪的增长,也被教育吃东西得越来越上台面,云吞面只能偶尔为之。取而代之便是只要有我参加的饭局,好像没有哪次不是我点菜的。一来我自己好吃,最爱研究食物;二来我记性比较好,时常能记住认识的人关于食物的好恶;三来大概我比较会察言观色,可以现场揣测客户喜好;最后当然就是我这人皮糙肉厚,做错了事情也从不脸红,所以点菜这种很容易出错的事情时常落在我的手里。
  
  点粤菜的时候,我最头疼就是关于点鱼。广东人香港人都爱吃鱼,一顿像样的饭可以忽略鱼翅鲍鱼燕窝龙虾,但是不点一条鱼就是天大的罪过了。可天晓得这世界上怎么有那么多种海鱼,本人打小也就是个只能分清鳊鱼和鲫鱼的柴禾妞,大学毕业之前我就认识左口鱼,那也是因为当年在某四星级酒店餐饮部实习时被那死鱼咬了一口以后结毒了仇才耿耿于怀的。工作以后认识了东星斑和胖胖的多宝鱼,其他的也就凭感觉了。有一段脍炙人口的叫到了北京才知道官小,到了上海才知道钱少,到了四川才知道自己结婚太早……云云,我得加上一条,到了香港点菜才知道自己以前知道的鱼少。
  
  煲仔饭
  煲仔饭是个很矛盾的食物,你说不上它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
  
  说下里巴人,因为它单价便宜又顶饱。以前公司附近有几个肯吃苦耐劳的广东小伙开了一个小店送外卖,其中性价比最高的就是煲仔饭了。售价只需5元,连锅子一起送来,还是热腾腾的,带上垂涎欲滴的调料(他们了解我的重口味,每次会帮我送double来),当场浇在饭里吱吱作响。内容也颇丰盛,牛肉窝蛋、腊味、叉烧、烧鹅随便选。吃东西当然要讲究色香味美,但是如果还能附送好听的声音,自然就是锦上添花了,这也就是油炸淋上汁的食品经常会成为名菜的原因,比如松鹤楼的天下第一菜,比如得月楼的松鼠鳜鱼。我离开原来公司后还指望去他们店里堂吃,打听来打听去具体地址,后来才知道原来经营不善已经倒闭,深以为憾。煲仔饭行情一日一日水涨船高,现在一般没有十八二十的已经吃不到了。
  
  说阳春白雪,是因为到了香港才知道煲仔饭压根就是一金贵东西,人家标价都是百元开外的,分量自然是足了不少,够它四五个人每人浅浅一碗,可吃煲仔饭就是要听淋汁时的吱吱声、拌饭时勺子和锅子的磕碰声、吃时满足的咂嘴声、快吃完时勺子刮锅子边缘锅巴的刺耳声……这些愉快的声音没有了,加再多的配料,用再好的餐具,也觉得永远缺少了什么。
  
  糖水
  这个又是来自港剧。当时的感觉就是香港人年纪大了一定都得有糖尿病,怎么没事儿就要把糖掺水里喝,还经常要兴师动众出去喝糖水。
  
  到了香港又是再次的恍然大悟,哦,原来糖水就是甜品啊。那我们苏州人也个个都是吃甜品的祖宗啊。黄天源的糕团,采芝斋的酥糖,桂花糖粥,糖炒栗子,海棠糕,梅花糕,南瓜饼,青团子……让人觉得苏州就是要达到一个效果,没被苏州美女电死没被苏州话糯死也要被苏州的甜点甜死。不过香港的甜点完全不似苏州甜点甜得这般恶形恶状(请苏州同胞用方言读这四个字),甜得很矜持,甜得很适度,再加上热带水果和冰品,彻底让我背弃了自己家乡的传统,一心一意的每天看到“许留山”三个大字就走不动路。
  
  
  香港论吃的,真是说也说不完。我只是一直纳闷,香港遍地美食,我也没见路上有多少胖子,难得出几个马上成为娱乐明星。是不是如果想在香港考虑进军娱乐界,把自己喂胖就能一夜成名?(各大餐馆经理旁白:这未尝不是一条捷径……)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1-18 10:58:00 
 
  发现一个问题,七七LZ你怎么把游记发在这个讨论着装的帖子里了
  
  我这人有点后知后觉。。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1:06:46 
 
  既然大家都在这边看我也就发在这里了,也省得我还要查找。之前发了一个关于游记的帖子沉掉了……呵呵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1:08:27 
 
  补一句,难道你不觉得香港和着装有着莫大的关系么?我现在穿的衣服几乎都是在香港买的(非大牌,我只是图便宜,同样的牌子香港比国内标价就低不少,折扣也多)

作者:xiao_nizi 回复日期:2006-1-18 11:09:45 
 
  想看片片

作者:xiao_nizi 回复日期:2006-1-18 11:09:59 
 
  想看片片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1-18 11:13:44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1:08:27 
    补一句,难道你不觉得香港和着装有着莫大的关系么?
  --------------------------------------------
  恩,这点我非常认同!
  可是我没机会去香港。。
  今年一定要创造机会去一次!

作者:可乐麦片 回复日期:2006-1-18 16:06:19 
 
  来这边再顶一个!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6:08:11 
 
  哈哈,麦片MM真可爱啊,我正在翻帖子呢,就看到这个老贴浮了上来,原来是你哦……

作者:恐龙猫 回复日期:2006-1-18 16:30:19 
 
  啊?大杂烩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8 16:38:43 
 
  省得一个一个帖子开了,就全并在一个帖子里了,呵呵

作者:layuxacrystal 回复日期:2006-1-18 16:48:12 
 
  到香港后有一感觉,卖手机可以像卖菜一样的多,也可能是因为香港寸金尺土,店面都是小小小小的一个,只能把货品都放满玻璃墙面。

点击在新窗口中查看该图片

作者:胖头鱼qq 回复日期:2006-1-18 17:06:38 
 
  很有趣的帖子啊,不知道楼主mm还继续写了吗?期待后文!!!

作者:在时光中流浪 回复日期:2006-1-18 17:44:53 
 
  喜欢死你的小文了。。偶像

作者:雪落梅无痕 回复日期:2006-1-18 19:56:23 
 
  先顶再细看哦~~~~~~~~~~

作者:butiamnot 回复日期:2006-1-18 23:23:18 
 
  顶啊,写的真好,可爱的文字.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19 11:30:56 
 
  12月8日 Hong Kong, Hong Kong(四)
  
  吃完中饭,把早上的绿茶倒掉,换上下午的红茶,窗外阳光明媚,办公室里热气腾腾(空调太劲爆了)。不管多忙,我总喜欢抽空写blog,这已经比zuma游戏更能让我觉得休闲,并且比zuma也安全多了,甚至老板来了我都不用忙不迭的一路按退出。
  
  听说周末又有新一波的冷空气要来袭了。记得去年12月还前所未有的下了一场大雪,最直接的影响是我那天上班足足开了两个小时,因为哪里都堵车。全城的交通都乱了套,发动不了的、上坡溜车的、刹车打滑连环相撞的到处都是,所有正常能开的车只能捏捏虐虐避重就轻的曲折前行。当时正值《day after tomorrow》隆重上映后不久,一年比一年更严重的厄尔尼诺+拉尼娜现象越来越接近电影中的灾难模样,叫人心中一点底都没有。有传言说今年本市将迎来有史以来最冷的冬天,OH MY GOD,去年还不是最冷的?
  
  这里的冷,只能让人在办公室里瑟瑟索索的同时,越来越怀念温暖的南方。我现在一直在回忆上周在香港的感受,空气湿得很正好,即使在正午阳光暴晒下,依然有凉风吹送,让人不觉得酷热,而即使早晚温度稍低,一件薄薄外套就足以应付。这样的天气是乱穿衣的最好舞台,香港街头,穿短袖吊带的有(欧美游客居多),穿单衣单裤的有,穿冬衣棉靴的也有,大家各自为政在路上匆匆而行,倒也相安无事,没人觉得有任何不妥。
  
  说起衣服,当然不能不提香港最受欢迎的一面:购物。这年头大概只要是成年并且认字的女人,都知道香港是购物天堂,也都知道sasa、时代广场、海港城(有几个成年但不识字的女人呢?几乎没有。)。这些如雷灌耳的名字就像一盏盏的明灯照耀着香港,指明了一条通往血拼的熠熠大道。
  
  很多人都会说去一次香港好辛苦,最辛苦的莫过于揣着朋友的化妆品list满世界的找。略微负责任点的,还会自己先上sasa或品牌网站拉下图片和价格,不负责任的就完全空口说白话,指着星星要月亮或者来一句“你帮我看着带吧”。一面得意朋友相信我的审美观,一面又想回去又要冒着巨大的危险是否会被退货。香港的化妆品摈弃掉国内巨大的关税,价格特别平易近人,即使是大牌,也都洗尽铅华,甚至还低三下四的呆在sasa某个打折区域的角落。想要什么牌子都可以在这边买到,即使sasa没有,卓越没有,屈臣氏、万宁都没有,那么还有满商场铺天盖地的化妆品专柜。至于香水就更加让人眼花缭乱了,总之从香水柜台出来鼻子必然是半天无法发挥作用,即使再进鲍鱼之肆也不会闻其臭了。总之一般我总会一头扎进sasa之类的化妆品店里,提着小篮子就开始了疯狂的扫货行动。
  
  时代广场和海港城是两处很体贴人的购物地方,因为足够大,品牌足够多,档次足够齐全,专柜货品也足够多,而且还有吃的地方,让人可以不用离开就填饱肚子再接再厉。这是两个很耐逛的地方,也是非香港人购物最容易选择的地方。听到普通话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我经常在店里或电梯里听到乡音,旁若无人的大肆评论周围同胞。还好没听到对我的诋毁,否则必然以乡音回之。这两个地方的最大优点莫过于货全,虽然有时候折扣不是最疯狂的,但里面有足够多的选择,让人总是控制不住就要出手。
  
  推广开去,铜锣湾地区和尖沙咀地区的繁华商铺也是足以让人留连忘返的。旗舰店、outlet以及数不清的百货,看到最后一般都会审美疲劳,并且发现一开始越是忍住不买,到最后越会买特别贵或特别冲动的买一些原来没有预算的东西。总觉得买到最后就是看到什么都要买,包括在国内可以很容易买到并且价格很便宜的东西。比如我在sogo特卖场转了一圈没看到什么特别有眼缘的,就二话买了50块三双的及膝棉袜。其实上个月我在十全街某小店才刚花了40买到了4双,而且其中两双还是过膝的……再比如上次去香港某第一次出国的中年女同事买到最后买疯掉了,已经花了15K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到了机场DFS又是烟酒化妆品的乱买,后来又买了一个三季之前的旧款celine,到了飞机上还不平息购物的狂热,又花了700多买了一条绳子系着的swarovski坠子。
  
  那天和R在铜锣湾疯逛结束后坐在许留山算账,看看各自超支了多少,算完后他说了一句颇经典的话:“一般人来香港后回去会有两个结局。一个是:天哪,我怎么花了那么多钱买了那么多垃圾,真是太冲动了,以后不去了;另一个是:天哪,我怎么只花了那么多钱就买了那么多好东西,太高兴了,我还要去。”我想我就是那个后者,我每次都觉得自己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是还没买够,我还要再去完成未尽的革命理想。至于R,他简直就是一男版carrie,对鞋子有着疯狂的爱好,以每去一次香港买一双来充实自己的鞋柜。
  
  刚才收到某张信用卡的对账单,上面列着我半年光景已经积了35000多分,触目惊心。这只是我信用卡的1/3,而我还时常现金付账……我想我的钱一定是每次听到我叫着Hong Kong Hong Kong就要一阵紧张心慌,互相抱在一起哭泣:“天哪,这个女人又不想要我们了……”
  

作者:梦游的鸟 回复日期:2006-1-19 12:09:16 
 
  真是畅快淋漓啊。

作者:恐龙猫 回复日期:2006-1-23 09:28:00 
 
  为什么还没更新~~~~?

作者:夜色果果chenchen 回复日期:2006-1-23 10:50:33 
 
  :)))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3 11:33:45 
 
  来更新啦:
  
  5月9日 文章作法
  
  小学四年级之前我的作文一塌糊涂,以莫名其妙的比喻为代表。每次语文老师都会在我的某个比喻下划条线,打个问号。然后我很无辜的拿着一个又一个65分的作文本回家,红着脸接受老母的教诲。四年级那年我的左腿骨在成长中烦恼的裂了条缝,我因此得以成了两个月“坐家”。我坐在家中的岁月,作业每天由那个造成我骨头裂开的家伙带来,并且顺便帮我解答我不会的题目(还好,他成绩优秀)。作文也都是在家里写出来的。
  
  现在想来,我的床一定是比学校的课桌充斥了更多的灵感,“坐家”后的第一篇作文是90,然后以后每篇都不低于85。同学们议论纷纷,普遍的舆论认为是我老爸捉刀的。顺便说一句,我老爸的水平,帮我写写检查或者入团申请书还行。作文,不行。他是机械工程师,只擅长在蓝色图纸上精确的标注数字。
  
  自此以后我如获至宝般了解了语文老师们的癖好,我开始订阅当年还未被众人推崇为小资先锋的《读者文摘》,从其间的犄角旮旯里寻找漂亮的词汇和句子。在那个年头,语文老师的欣赏水平和小资程度,都还远远未到《读者文摘》的程度,于是老师们一致认为我因为骨折而突然被醍醐灌顶,俨然成了一代作文高手。六年级的时候还参加了全市作文竞赛,结局当然可想而知,面对干瘪瘪的考场的桌子,我的作文比80岁的老太太的脸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以后的岁月作文依然一直很好,但我把原因归结为我非常成功的讨得了语文老师们的欢心。我投其所好的先研究老师们喜欢的文章,然后依样画葫芦,并且把自己最热爱的莫名其妙比喻法收了起来。这一收就是很多年。
  
  时间转瞬来到21世纪,《大话西游》成为了经典,无厘头们成为了偶像,满嘴跑火车成为了有个性的代表,我终于可以恢复四年级前的文章作法,甩出我永远有如四格漫画般的比喻手段,来蹂躏我的blog。(我看到楼下观众额头上滴滴答答的汗珠,阿门……)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3 11:36:53 
 
  5月15日 无忌哥哥
  
  在金庸那么多小说和男主角里,从受欢迎程度来看,《倚天屠龙记》和张无忌都排不进前五。重侠义,有《射雕英雄传》;重爱情,有《神雕侠侣》;重情节,有《天龙八部》;重内涵,有《笑傲江湖》;重颠覆,有《鹿鼎记》。倚天是一部尴尬的作品,张无忌是一个尴尬的男主角,在倚天的后记里,金庸自己也坦率的说并不喜欢张无忌,甚至也不喜欢里面的第一第二女主角。
  
  于我,倚天却是一部很重要的书,是我唯一为之流泪的金庸作品。张翠山与殷素素的爱情令人扼腕叹息,当他们双双自决于众侠面前时,那种震撼的感觉远远大于杨过与小龙女分别16年后自悬崖一跳而下。而殷素素临死前对儿子说的那句“越漂亮的女人越不能相信”,也成了金庸小说里的名句。
  
  是的,我也不是很喜欢张无忌,他对人对事犹豫摇摆的态度经常让我看到胸闷。但是他是真实的。生活中很多个无忌哥哥,他们或许很善良,谁也不愿意伤害,又想事业成功,又想佳人高兴,到最后却把事情搞得一团别扭。偏偏这个人的名字还叫做无忌,事实上他什么都忌。倒是他童年的小伴不悔妹妹,这个表达母亲心意的名字,回头来也成了她自己生活的写照。
  
  无忌哥哥从根本上来说,是个被动的人。他的本性非常纯良,张三丰又从小为他树立了很正确的人生观,而自小就受到了威胁生命的重伤,也使得他多阴柔而少阳刚。在他人生成长的过程中,遭遇了很多事情,他是被很多事情一步步往前推的。逃离蝴蝶谷是因为胡青牛的死去,去昆仑山是因为要完成不悔妈妈的遗愿,学九阳真经更是因为无心,到了后来,学乾坤大挪移是因为小昭,成为明教教主更是源于一开始既不愿意看到亲人被伤害,也不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周芷若被伤害。
  
  同样是卷入为世间所谓大侠们所不齿的魔教,学着亦正亦邪的武功,令狐冲则完全出于自愿。令狐对正邪的理解,则远远高于张无忌。五岳剑派互相之间的人际倾轧,其手段之毒辣和冷酷,与日月神教内部的斗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令狐亲历正邪内部和相互的斗争,已经让他成为一个超脱斗争之上的人物。而张无忌则不同,一开始他始终认为明教就是魔教,他的心里正与邪作泾渭分明状,而最后他自己被推上教主之位,则完全属于逼出来的结果,他是因为无法拒绝。这点他与很多其他金庸笔下的男主角不一样,就算自己未来岳父用生命和爱情相逼,令狐冲始终没有加入日月神教;而乔峰则是身处民族仇恨的交集处,到最后宁可牺牲生命也要拒绝任何一方;而民族英雄郭靖同志,更是可以牺牲老妈,也要与几乎如同自己义父的成吉思汗来个恩断义决。这些我们的无忌哥哥都做不到。
  
  再说张无忌在感情上,也完全是个不折不扣的被动派。他属于标准的别人喜欢我,我就喜欢别人。或许那么多女性角色里,唯独出于他自己主动而爱的,只有朱九真,但金庸也在文中反复说了,那是因为他尚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在那个时候,即使遇见的不是朱九真,是张九真王九真,只要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他都会那么去迷恋,而当他长大了再回头看,才会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喜欢过她。而张无忌一旦长大,从空无一人的悬崖走到人声鼎沸的世俗社会,他就一下子交上了桃花运。想来他的桃花运是因为两点:来自父母优秀遗传的英俊外表,来自本身的温柔内心(说的好听便是温柔,实际上却是优柔)。当别人喜欢他的同时,他便也不自觉的喜欢了别人,甚至我们从他做的梦里得知,一下子同时喜欢四个女孩子,正是他所期望的,他哪个都喜欢,哪个都不舍得放弃。如果不是因为小昭要回去做处女教主,殷离因为被毁容而消失,周芷若背负灭绝师太的遗志要与他为敌,他怎么会选择赵敏?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结尾也没完,他欠周芷若的事情还没还,将来会怎么样,我们都不知道,无忌哥哥他自己也不知道。
  
  无忌哥哥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爱他是因为他真实,世间男子多如此。恨他,自然也是因为他太真实,世间太多如此男子,为何还要在小说里再给我们塑造一个?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1-23 11:57:25 
 
  来坐坐沙发:)

作者:layuxacrystal 回复日期:2006-1-23 12:25:46 
 
  板凳

作者:softberry 回复日期:2006-1-23 12:53:27 
 
  好文章, 做记号

作者:媚媚m 回复日期:2006-1-23 14:46:20 
 
  太好了太好了,我怎么才看到啊~~~还号称整天混天涯。。。。

作者:桃之妖妖逃也 回复日期:2006-1-23 15:37:13 
 
  顶起再看~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3 15:55:33 
 
  会写张无忌,是因为自己生活中的爱人便是这么一号人物。我聪明不过赵敏,决绝不过周芷若,毒辣不过殷离,温柔不过小昭,唯有被其日日荼毒,饮鸩止渴

作者:恐龙猫 回复日期:2006-1-23 16:08:13 
 
  哈,看到更新咯~~~
  p颠p颠顶起来~

作者:vein 回复日期:2006-1-23 16:28:03 
 
  看完再顶
  
  blog原来可以这么写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3 17:15:08 
 
  新鲜出炉了今天的blog,这里也一起更新一下吧
  
  1月23日 影音魅惑(一)
  
  我不知道再不写些新的什么会不会被群殴,连一向对我blog更新速度颇为宽容的R也旁敲侧击开来:很久没有新货到了嘛……是啊是啊,前一阵子一直拿陈芝麻烂谷子来应付观众,实在要多担待了。好歹现在商场柜台上都春季新货new arrival了,我怎么还好意思继续沉溺在转载和旧文中醉生梦死?(再下去便会像喝了“醉生梦死”一样失去记忆,忘记我还有个blog需要经常来更新了)
  
  于是想一个大得惊人的话题来开展讨论,这就是电影。曾经我是一个热爱电影到无以复加地步的fans,并且还时常写些特别牛X专业的影评换点零食钱。谈恋爱了以后没有那么多时间看电影和研究电影,我开始只能从每期的《看电影》上来获取一些只字片语的信息(估计要被《看电影》编辑部打,人家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似的排版,倾注了多少心血,我居然可以用“只字片语”来形容)。不过相对于以前每周看十几部片子汗牛充栋式的观影量,现在的信息可真无法满足我曾经的大胃口了。
  
  电影和服装一样,也有自己的in和out。上世纪90年代初期,动作片风靡一时,风头之健一时无两,得到94、95年的时候更是攀上了其巅峰,想想我们捧为经典的动作片,多少是那个时代的产物:die hard(《虎胆龙威》)、mission impossible(《碟中谍》——我只承认1是经典的)、the rock(《石破天惊》)、speed(《生死时速》)、true lies(《真实的谎言》)……以及那些和动作片沾着边的,甚至是打着其他片子的幌子骨子里还是动作片的,比如著名的terminator系列(《终结者》——1和2同样经典,3我们就不谈了)。
  
  写到上面这些片子的名字时候,我都突然升腾起热血沸腾的感觉。是的,我俗气,爱看这些好莱坞大片,可是中国最早的影迷便是被这些电影喂出来的,我到现在还记得中影是94年开始引进大片的,第一部便是harrison ford的the fugitive(《亡命天涯》)。那时候的我们,刚刚告别学生阶段恼人的学校组织观看的进步电影,刚刚对王晶的赌片和吴宇森的暴力美学产生了审美疲劳(当时也是浅薄啊,现在回过去再看《纵横四海》之类的片子发现还是如此经典),好莱坞大片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就像八国联军的炮火突然轰进了圆明园,国产电影在硝烟中倒下了,中国影迷的口味在硝烟中开始被养成了,而电影和经济的关系也突然之间凸现了。因为电影票的价格突然之间好似曾经的纳斯达克指数,从平易近人的五毛钱顶多几块钱一下子跃到了25块(那可是高中时候的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啊),而我们也学会了一个新名词“美国分账大片”。其时刚学了政治经济学,同学们一边难抵大片诱惑都最好有人能请自己一睹真切,另一边却叨叨着“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我很难忘记当时的好莱坞对我们的生活带来的震撼。我第一个痴迷的好莱坞帅哥是tom cruise(不要骂我没品味,认真看看mission impossible和top gun,很难抵挡的帅气),我看top gun看到了几乎背下每句台词的地步,我会哼哼top gun里的每首歌,到现在我车上还时常放着top gun ost的cd,嘴里一惊一乍的跟着唱danger zone,或者每当那熟悉的背景音乐响起,便会觉得要热泪盈眶了(只是觉得,不是真的)。
  
  其实那时候的动作片相对于现在,特技技术要差了好多,但现在的动作片看完以后却时常觉得不过是过了个眼瘾,至于故事是什么,看完已经忘记。所以不得不承认,也只有在好莱坞,也只有在动作片盛嚣尘上的90年代的好莱坞,那些有着生花妙笔的编剧们才会耽尽思虑的为动作片写故事,一丝不苟的从不像中国很多酸腐的影评人一样,觉得艺术和商业永远无法一致。俗套么?个人英雄主义么?大美国沙文主义么?……好了好了,何必要棒打广大群众的趣味呢,回头看当时的动作片,它们就是经典,就是艺术,毋庸置疑。

作者:快乐快乐要快乐 回复日期:2006-1-23 17:22:24 
 
  1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4 14:53:02 
 
  1月24日 影音魅惑(二)
  
  早上去验车,被车管所气得几欲数度吐血。本来或许半小时就能完事的过程,愣是被无序的管理、插队(我自己也无辜的跟着一条插队的队伍插队了,到得跟前被勒令打回原形,可怜我都不知道那条是插队)、不负责任的上线验车(一开始居然验车不合格,后来发现是工作人员不细心,操作有误)……等等等等,包括去车管所的路上严重堵车导致我没能在他们一上班就去抢队排。总之,最后的结果就是,白忙了一个上午后,我只能郁闷的找了个咖啡馆吃了份简餐,再匆匆赶往车管所把自己往萝卜坑里塞。
  
  等待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在听广播。也幸好还有广播听,可以让我在排队过程中被各种汽车尾气的屠戮时没有昏厥过去。广播里大张旗鼓的在谈《金刚》,可怜前段时间我一直埋头苦干的加班,至今还未去看过那只大猩猩。听得不少兄弟姐妹们形容影片如何精彩,情节如何感人,甚至很多人都形容自己看完后是泪盈于睫。这更让我对这部耗资巨大的电影有了很大的好奇之心,不过同时也担心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不知道多早之前电影届已经有了一条潜规则:高投入、高产出。给中国电影最成功的上过一堂关于投入与产出关系的大片是titanic,这部电影的预算一出来,看官们便陷入了喧哗与骚动,是的,它是前无古人的,而且也会给后来者一个很大的心理压力。titanic的导演詹姆斯·卡梅隆是好莱坞比较会烧钱的一个,不管是terminator 2还是true lies,都是大把的扔钱,然后大把的砸汽车、炸大桥,甚至出动鹞式战斗机。卡梅隆电影的票房一路所向披靡,于是给他的预算也就一路上不封顶。
  
  很有趣的是卡梅隆拍完titanic后就从此陷入了他的海底情结而一发不可收拾(据说89年的the abyss《深渊》的剧本是他12岁的时候就开始酝酿的了,可见他的深海情结开始得很早——我对89年的the abyss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还未秃顶的艾德·哈里斯),整天蹲在海底拍他的异形和幽灵们。于是众多导演接过了卡梅隆的枪,从此走上超预算的不归路。
  
  预算越大,给大家的期望就越高,期望越高,可能最后的失望就越大。后来的pearl harbor(《珍珠港》)便是几乎保留了titanic的所有卖点:悲剧、三角恋、灾难(甚至也是在海上),而且还增加了titanic没有的新卖点:政治、战争。可惜大杂烩加高预算并不讨巧,迈克尔·贝能拍好《绝地战警》《石破天惊》《世界末日》,可一旦他的故事里揉进了更多的爱情,味道就全变了。《珍珠港》上映后几乎是恶评如潮,票房也羞于见人,幸好DVD卖得好,才不至于血本无归。不过不知道迈克尔·贝是不是打从那时候就走了背运,今年的《逃出克隆岛》让人觉得他或许已经江郎才尽了。
  
  高投入低产出的前车之鉴还真不少,不提那时候几乎要让20世纪福克斯公司关门大吉的《埃及艳后》,《未来水世界》直接导致当时风靡一时的灾难片马上消停了(《龙卷风》、《山崩地裂》、《活火熔岩》……),而《最终幻想》虽然美轮美奂,却实在太不符合美国观众对动画片的一贯理解口味了,那些付给电脑CG的钱让日式动画从此止步在好莱坞的大门前。
  
  这种类型的失败行为,搁中国俗语里,八成可以用“雷声大、雨点小”来形容。而中国电影人在观摩了欧美一众电影投入产出关系的浮浮沉沉后,终于也开始进入自己的商业化。就目前来看,那些花了大钱拍出来的《英雄》《十面埋伏》《无极》们还算赚得盆满钵满着,因为中国观众的从众心理加上外国对中国的神秘感,这几部电影至少还算艺术与商业两不误(我们不谈国内尚且生活着一群以抨击著名电影人及其作品为生的影评者)。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等中国影迷也开始进入成熟期了,我们还需要砸多少无辜的钱在电影上,才能换来中国电影的新生。至少,张艺谋又去搞文艺片了,《千里走单骑》又开始让人有了想哭的感觉了,我们又开始有新的期望了。

作者:麦片虾虾 回复日期:2006-1-24 16:21:18 
 
  是沙发么?~

作者:麦片虾虾 回复日期:2006-1-24 16:22:55 
 
  是沙发么?~

作者:媚媚m 回复日期:2006-1-24 16:25:05 
 
  每天来顶,期待楼主的更新:)喜欢你对人生的态度,和语言语速哦~~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5 14:13:02 
 
  1月25日 影音魅惑(三)
  
  这阵子晚上睡眠一直不好,昨晚看到厨房桌子上老母喝的“脑白金”研究了一番其保健作用。一硬脖子就打算恶向胆边生的喝它一勺子,拧开瓶盖打算喝了,耳边立马响彻它的广告声,于是赶紧恶心的放下,决定还是凭借自己的自然力入眠。那么就开始回归我以前的睡觉方式,睡前躺在床上看书。当然,一定要看那种需要慢慢看的,而不是金庸武侠那种充满阅读速度感的,会越看越兴奋;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则会让人不看到结果不罢休。最后选择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语言不深奥、情节不复杂、篇幅不短小,加上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已看过无数遍了,没有了悬念,便也不追求一定要一次性看出个结果来。
  
  既然说到了《生命不能生受之轻》,自然就不能不来谈谈欧洲电影,尤其是欧洲艺术电影。跑到碟店去淘碟,老板必然会向你隆重推荐“欧洲艺术电影”,如果是我这般的女孩子,他推荐的一定是那种装蛋到让人无法理解的《云上的日子》或《十分钟年华老去》之流,而如果是男孩子,那就请注意老板推荐时候脸上是否流露出暧昧不已的表情,如果是,那么他必然是要跟你推荐情色片,丁都·巴拉斯的片子一定在推荐范围之内了。
  
  至于我会接触欧洲艺术电影,其实也是从情色片开始的。一来我本身就好猎奇,二来情色片非色情片,无论是艺术感和情节,都是相当值得一看的。欧洲导演本身便是肆无忌惮的,欧洲演员也颇多乐意为艺术献身的,露两点是家常便饭,露三点也不过是工作需要,甚至类似baise moi(中文翻译是《法国悲情城市》,其实其法语的意思便是fuck me)这样的片子,已经很难定位到底算是情色片还是色情片,大段赤裸裸的完全真实的做爱镜头,接近完全真实的暴力枪击镜头,可却有发人深省的情节。
  
  看得多了,便觉欧洲电影与好莱坞的完全不同。欧洲电影中也很多温情脉脉的文艺片,比如大名鼎鼎的《天使爱美丽》,这种奇思妙想的情节和娓娓道来的平静是浮躁的好莱坞电影中看不到的;欧洲电影也不乏玩儿酷的,比如同样大名鼎鼎的《疾走罗拉》,比来自极限运动员的《X》更让人血脉喷张(真想不通那么严肃的德国人会做出这样的电影);欧洲电影也搞政治,或者有如《尘世之间》《欢迎来到萨拉热窝》一样写实到让人昏昏欲睡,或者有如《再见柏林》那样从日常生活入手,比起美国胖子麦克·摩尔的荒诞推理是完全不同的风格;欧洲电影也有动作片,可不管是《出租车司机》系列或者《你丫闭嘴》,公路追车不是让人屏气,而是让人开怀大笑;欧洲电影还会来惊悚的,不过可不是好莱坞式的《德州链锯杀人狂》或《女巫布莱尔》,而是硬生生把《萨罗·所多玛120天》或《残酷的浪漫》拍成让人看到毛骨悚然、冷汗直冒;欧洲电影当然最会表现艺术,而且绝对情色艺术两不误。想玩倒叙吗?看《不可撤销》,从头倒到尾。想玩长镜头?看《俄罗斯方舟》,整本电影只一个镜头。想玩画面切割?看《枕边书》,看到你恨不得自己长4双眼睛。
  
  我对欧洲电影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真正觉得好到击节赞赏的,几乎都是欧洲电影,而恨,是因为很多欧洲片总要来拨乱反正你因为看多了好莱坞片子而养成的观影习惯和趣味,时常让人看完后不知所以然。最恨,便是大师装蛋片。大师之所以为大师,是因为他们曾经拍过为大家接受的喜闻乐见的片子,但大师的通病就是一旦成了大师,就要使自己高深莫测了。以前我装B的时候,从不肯承认自己看不懂大师的片子,现在,我用睡觉来抵制所谓大师片的沉闷。安东尼奥尼一把年纪了,开始越来越不明白他的思想,说白了,《云上的日子》后两个故事我怎么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至于英格玛·伯格曼,他似乎始终要在电影中诉求电影以外的东西,宗教、信仰、哲学,看完他的片子脑子会炸掉,《芬尼和亚历山大》长达5个小时,至今我仍未有勇气全部看完。
  
  不管如何,依然支持欧洲电影。遇到好的了,便是好莱坞快餐外的精致大餐;遇到闷蛋片,便是找到了失眠的良药。

作者:午后的鱼 回复日期:2006-1-25 14:35:35 
 
  来了几次了,再不顶一下就不好意思了~~~:目

作者:西瓜小太妹 回复日期:2006-1-25 17:46:27 
 
  强贴留名

作者:wings11 回复日期:2006-1-25 18:16:47 
 
   太喜欢LZ写的文章了,从《突爱》追到这里。我对天涯发誓,以后逢LZ的贴必顶。
  

作者:nanoy 回复日期:2006-1-25 18:18:06 
 
  板凳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6 13:17:59 
 
  1月26日 影音魅惑(四)
  
  既然昨天说起了大师,今天就来提一下黑泽明,这个几乎每部片子都是经典的大师,成了别人最爱致敬的对象。黑泽明大师学贯中西,日本历史信手拈来,莎士比亚著作脱胎换骨,这些都可以成为他惊世骇俗的作品。无数后来者对其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于是各种打着或没有打着向大师致敬名号的作品后浪推着前浪的涌来。状若韩乔生老师嘴下经典——忽如一夜春风来,影坛流行罗生门……黑泽老师很高明,但他的学生就未必个个学有所得。比如说学习《罗生门》的各位。
  
  挑一个学生中相对知名度高又口碑好的先来说。看过《雪山飞狐》的中国人恐怕占了全国人口的不小比例,这完全依赖于金庸大师兄(他来我们大学作报告时就这么说的,他确实在我们大学就读过……)多年来培养各年龄段fans的苦心孤诣。金师兄在小说的后记中也直言不讳的指出向大师致敬的初衷,并且以一种颠覆古典武侠小说的方式进行了一些尝试。不过由于在故事中,每个讲述者在讲故事前都已定性,我们还是很容易在观看的过程中对有些话深信不疑,而对有些话则有所保留。金师兄向大师致敬的最大意义,在于向我们展现了一种新的武侠天地,带来新的武侠审美观。(后来,古龙为我们带来的楚留香陆小凤系列就更让武侠与悬念融会贯通起来了。)
  
  ——个人评价,还算是个相当有天赋的学生,继承了经典的模式,还开创了另一个经典的开始……
  
  黑泽老师在好莱坞的学生就比较多了去了,而美国编剧届恐怕也像我一样,将他的《罗生门》供在案头,每日间烧香三炷,烟雾绕梁三日而不绝……恐怕是因为致敬的方式过于程式化了,于是作业虽然依葫芦画瓢的堪堪完成,却是只具其形,而完全不备其神。下面,就其二案例分析之:
  
  1、Basic(《基地疑云》)。6个美国突击队员,在教官的带领下,进入巴拿马的热带丛林演习,结果却是5死1伤的局面,只有剩下没受伤的士兵背着那个伤兵回到了预定的接应地点。问题是他们并没有遭遇敌人,那么那个狂风暴雨的晚上在演习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一个受伤的,一个没受伤的,先是死也不肯说话,然后就开始各执一词,并且口供一改再改。
  
  可以说,这是一本非常伤脑筋的片子,所以拿它一看再看。每次看到结果后虽然第一时间有种真相大白的狂喜,可如果回过头去仔细推敲,就会越来越糊涂。为什么?因为里面的人物做什么都缺少动机。我可以猜想,编剧是先设计好一个最终结局,然后再把这结局倒推上去并且扭曲的曲里拐弯给我们看。故事固然编得精彩,结局也确实让很多人大吃一惊(不过容我跳出来自夸一下,由于多年受好莱坞熏陶,我在揭露真相前5分钟猜到了结果),但是却有些说不过去,硬伤颇多。
  
  ——个人评价,画虎不成会反类犬,聪明会被聪明误。黑泽老师用人性来诠释故事结构,basic用技巧来掩盖苍白的人物刻画。
  
  2、Courage Under Fire(《火线下的勇气》)。这部片子,是96年中影引进大片,当时的译名叫做《生死豪情》,上影厂编译,我曾第一时间进影院一睹为快。依然是赤裸裸的打着《罗生门》的旗号,或者说幌子就更合适,我们敬爱的黑人影帝denzel washington成了调查者,奉命去调查在海湾战争中殉职的美国甜心meg ryan的真正死因,并且决定meg最终能否成为一个英雄。
  
  应该说,这部片子的出发点,还是有很多描写人性的成分,并且把沙漠风暴、海湾战争这些当时美国高层惧怕再次面对,百姓却又津津乐道的内容变成故事发生的背景,这是很聪明的选择。不过人物刻画依然单薄,谁还记得除了meg之外的其他士兵各个不同的性格呢,而当时的denzel和meg,也是美国影坛炙手可热的正面人物演绎者。
  
  ——个人评价,学《罗生门》学得太老实,反而就没了新意,却又不够深刻。五讲四美三热爱都做得不错,denzel和meg就差一人发一条红领巾就可以明天去升国旗了。
  
  除了好莱坞,其实韩国人也学会了这招,比如《JSA共同警备区》。不过要说大家接触最多的与《罗生门》挂钩的电影,恐怕要属《英雄》无疑,苦难的《英雄》,苦难的张艺谋与张伟平,在全国人民的口水与板砖拷打中,依然不惧严刑,表情坚毅无畏,就像江姐般崇高的振臂高呼:“黑泽明大师致敬!《罗生门》万岁!”人性在张大导演的眼中,不如如何让和田惠美染出梁朝伟身上穿的绿袍子的颜色重要,不如如何让霍霆霄找那么多人去收购N麻袋的胡杨叶子重要。所以,我们郑重的向全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推出:罗生门式的中国旅游指南(画外音:色彩精美绝伦,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大腕云集……连续放映不清场……)!
  
  ——个人评价,小平爷爷说过,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的都是好猫。我学以致用:不管艺术片商业片,能在国内国际市场挣票房的,都是成功影片。强烈要求:为张艺谋导演颁发民族英雄最高荣誉奖……(哗啦啦,掌声此起彼伏响起)从此以后,影坛再无打着《罗生门》幌子的电影,《英雄》将成为新世纪的电影新教科书。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人的智慧从此将在世界影坛各个角落闪光,在贝弗里山上hollywood几个大字上跳跃舞动,在各大票房奋勇前进无往而不利……我在臆想吗?我没有,既然有纽约影评人堂而皇之厚颜无耻说出《英雄》之经典犹如《红楼梦》,我为什么不能为中国电影的美好未来而意淫几句?只怕曹雪芹在棺材里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像国际剑联主席在观看中国与意大利争夺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花剑团体冠军时的感言(查查那匈牙利裁判收了意大利人多少钱):“查查那影评人收了张伟平收了多少钱……”
  
  在还有人记得黑泽大师名字的时候,我再次高呼“向大师致敬”!当年,葡萄牙诗人卡蒙斯站在里斯本海边感慨“陆地到此结束,海洋从此开始”……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梦想“黑泽明时代到此结束,张艺谋时代从此开始”?

作者:昙华 回复日期:2006-1-26 13:59:29 
 
   慢慢拉下来看完,怎么这么稀饭楼主呢?呵呵~~~粉口耐~

作者:午后的鱼 回复日期:2006-1-26 21:36:58 
 
  日顶一次,期待更新~~~

作者:念慈奉亲 回复日期:2006-1-26 22:57:35 
 
  可爱的楼主

作者:乌拉拉再临 回复日期:2006-1-26 23:43:34 
 
  好的帖子,浮出记号。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9:48:55 
 
  快过年了,找些去年的老文字发发:
  
  5月16日 童话
  
  我是格林兄弟的拥趸。大概没上小学我已经把格林童话看了个差不离,那时候比较喜欢看情节里有公主和王子的那种,写农民和小动物的则一翻而过。(插科打诨注:这大抵也体现了我一生的恶趣味。)
  
  最喜欢的却不是白雪公主青蛙王子那些,因为太过熟稔反倒无味了。最爱那个一拍打死7个苍蝇的勇敢的小裁缝。说不出来为什么喜欢,或许就像金庸小说里很多人最喜欢韦小宝,又或许是大家会喜欢周星星在各色电影里的角色一样。他出身太普通,人又不英俊,爱吹牛,有时候还胆小,但他就是机缘巧合的娶到了漂亮的公主,颇有些小人物大英雄的意思。(插科打诨注:说明shrek的思想打我从小就时常闪烁在脑海中。)
  
  记得《快乐王子》曾经被选进过语文课本。即使这般,我对安徒生童话还是很抵触。我觉得童话就是让人看着快乐的,就像格林童话里有一篇讲刺猬赛跑的,多大的人读了也会忍俊不禁。可安徒生就是冲着让人流眼泪去的,为爱牺牲的美人鱼,冬夜里悲伤的快乐王子。小时候的我暗地里把安徒生和司马迁归为一类人,不是说他们写的书类同,而是说他们可能受到了类同的刑罚。(插科打诨注:现在的网络文学也多此类写手,因为看着看着就发现:下面呢?然后网站连载回答:下面没有了。)
  
  或许现实生活与童话离得太远,得不到就会总想要,所以娘娘腔男歌手们最喜欢用童话般的歌词来许女歌迷一个将来。童话里我最爱的那个天使,是猪变的,我不知道该男歌手有否意向也去广寒宫调戏一下嫦娥姐姐,或许月亮仙子被骗走后,天上的星星就会全都亮了。(插科打诨注:最喜欢净坛使者,因为好吃懒做是我人生最大的目标。)
  
  现实生活中不会有灰姑娘的故事,不要以为用了中国移动通信说声“我能”,就能不花功夫钓到金龟婿。现在多的是普林斯顿的生物博士娶了哈佛的MBA,游泳世界冠军找了羽毛球世界冠军谈恋爱。28岁的灰姑娘只能找60年前曾经是王子的,说“你不能,我让你能”。门当户对不是父母的封建思想,是人生常识。童话一向颠覆人生常识。所以才会有会嚷嚷别人是美女的镜子,才会有会说话的猪驴狗羊,才会有足足睡了100年没老死的美女公主。童话是对现实生活的颠覆,而现实生活又颠覆了大家脑中美好的童话。(插科打诨注:问,七七你今天写的是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槌子,作文考试肯定不及格。答,我这就是童话语言,不信你去问shrek里那头赢得美女喷火龙芳心而归的驴子,他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9:53:18 
 
  5月17日 香水
  
  香水是一种生活态度。
  
  用香水就是欲盖弥彰。如果有狐臭,用了香水,臭味会层层叠叠的更复杂;如果想低调,即使在人群中不说话,香水也会暴露目标。我用香水,并且钟爱男香。我欲盖的,是身为女性的软弱,弥彰的,是对男强女弱的事实认同。
  
  香水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如果要想成为朋友中的所谓“生活导师”,你必须熟知10-20种香水的brand story,熟知其5-6种香型,要把有关香水的法语单词时常挂在嘴上,要一天换2-3种香水,要裸睡,让香水作睡衣。朋友聚会的时候,你得在香得暧昧不清的空气中迅速辨别出来不同的所有者(其实很容易,记得谁有什么香水就可以,即使你有鼻炎也做得到)。你要学习使用各种通感来形容香水的不同味道,比如“这种香味有如天籁”,比如“香得绕梁三日而不绝”,再比如“海洋般清新”、“星月下的温暖”……如果不会形容,可以参考歌词和房产楼书。最好你还要本人也收集很多香水(如果经济有困难,可以收集香水瓶子,别人用完的你可以以自己有此癖好而要来)或香水瓶子,有事没事用DC将其倩影摄下并且公布于时常出没的bbs上。那么,如果没有人用褒义的“小资”来形容你,你就来找我。
  
  事实上世人热爱香水的年代久矣,中国古代有香囊,既可以用来传情达意,也能顺大便让自己在人群中闷骚。在国外也有很多用香的高手,除了用来让活人活色生香外,还可以用来让死人千年不烂。对香味的追求代表着人们对精致生活的追求,只有泰山身上才总是泥泞和动物粪便的味道,林妹妹断然不会有。而兵荒马乱的年代,逃命还来不及,哪来的什么精致生活,所以空气中永远流淌的是弹药的淡淡硫磺味、血腥味、尸臭、和风沙。所以可以原谅为什么现在那么多公共场合都被私人味道霸占着,这说明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搞得好,人人都有钱有权追求自己的精致生活。
  
  以上所有的一切恶趣味我皆有,此文揶揄的,是我自己。香水之好,自有前人所言甚多。我最后说一个香水的恶处:用香水那么几年来,我已从一个年少懵懂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嗅觉灵敏者,进化至一个对一切老皮老脸的鼻炎初期患者。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9:55:43 
 
  5月18日 纸牌
  
  发明纸牌的人大抵是魔鬼。永远也没有一个人说得完纸牌有多少种玩法,更没有人说得清纸牌用来算命时为什么经常惊人的准确。赌博如果是个无底洞,那么纸牌就是帮它把人推往无底洞的流沙。魔鬼偶尔也会与人为善,所以电脑上的纸牌游戏可以伴我渡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办公室午休。
  
  关于算命,纸牌自己很冤枉,他们说我们不就是几组颜色不同的数字而已么,是你们人类赋予了我们那么多诡异的灵性。就像生活中的魑魅魍魉泰半来自人的奇思怪想,甚至有类工业光魔之流的公司,不惜重金打造逼真影像,但最后却是以把人吓得半死的结局而告终。所以,聪明的纸牌看出来了,人是很贱的动物,他们善于把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善于把快乐的气氛营造出一片阴霾。人类很少愿意认同没有生命的事物的智慧能驾凌自己之上,但是他们却经常如此推崇纸牌。好了,既然推崇那么多年,纸牌也就受之不恭,跃然而司先知一职。
  
  关于赌博,纸牌更加无辜。最大的数字不过就是10,但贪婪的人类喜好在1后面画零。好比是画在空气中的大饼,发生变化的,只有看不见摸不着的气流。这些在1后面的零,会伴着赌徒的一生的起落而增加和减少,但纸牌永远不动声色的到10就封顶,至多再派出三个贵族服装小人冷眼旁观赌场的喧嚣与炎凉。
  
  关于游戏,纸牌很得意。人类在将纸牌用作此途的时候,表演最是丰富精彩。纸牌时常会在这时看到智慧的星光迸出,甚至听得到他们脑中的小马达咔啦啦快速旋转的声音。还有的时候,小马达会在此刻显出疲态,举出“我要加机油”的小牌。不过更多时候,纸牌可以在这时观赏人性种种,有聪明又脾气好的,自然是在此刻无往而不利;有聪明却又刻薄的,便会揶揄之词不断,频频对牌友智商提出疑问;有笨蛋而又脾气好的,肯定此刻脾气更空前的好,说的最多的必然是“是是是,我又错了”;最怕那笨蛋却脾气臭的,当真就是扔往茅坑的石头了,自己臭,还要将大便溅得四溢,误伤群众。如果是一帮笨蛋加脾气臭的与纸牌同在,可在一时三刻便能上演全武行。
  
  别人都以为自己在玩纸牌,其实是纸牌在玩我们。它什么都看得很清楚。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9:57:16 
 
  5月19日 鞋子
  
  我一向认为,正是因为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所以鞋子才越来越被需要。因为越来越被需要,人们对鞋子的要求才越来越多。对有的人来说鞋子只是生活必需品,有的认为鞋子是奢侈品,有的则认为是装饰品。
  
  因为在生活中无处不在,鞋子也慢慢会有些别的意思了,或者代表了某种生活方式。有人说,“头可断,血可流,皮鞋不能不上油”,他对生活抱享乐主义。有人说“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些人应该算是实用主义。还有人喜好给人穿小鞋,这明显是大国沙文主义。至于爱用“破鞋”来形容女性的,必定是“无产”阶级,妄图用所谓“共产主义”思想颠覆社会。
  
  女人对鞋的热爱,经常会升至不可理喻的高度。随便找一个20-30岁的女人,没有谁会少于30双鞋。如果想接近一个女人,和她谈论有关鞋的话题一定不会错,就像和英国人谈天气一样,这是最保守的对话的开始。女人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买鞋:这双很配我的绿裙子;这双很配我的红包包;这双很配我的蓝皮带;这双很配我的黄耳环;这双很配我头发的颜色;这双我穿着显得淑女;这双让我充满自信……女人鞋柜里的每双鞋都会有个故事,一旦过了季女人马上会失忆,有了新的借口和故事,老的就被系统整理掉了。
  
  女人善变,也在鞋的选择中体现出来不可理喻的程度。一时间尖头鞋流行了,于是全城女人都好似练了什么无敌鸳鸯腿的厉害武功,可以力透鞋尖而伤人,忍不住让公车上有吃豆腐不良嗜好的男士在短期内有所收敛。一时间松糕鞋风靡了,所有女人都又开始改踩高跷,只差在脸颊上抹两坨胭脂,嘴边镶一粒黑痣,就马上能走马上任做媒婆。一时间方头鞋时髦了,女人们又整整齐齐都把这些鞋子们穿牢在脚上,以至于一个羞赧怕生的人忽而走进一个公共场合,会以为世界上只有男人没有女人,谁让他不敢抬头看人呢。再一时间圆头鞋又时兴了,于是不管高矮胖瘦,所有女人都恨不得往裙子里塞上蓬蓬圈配上圆头鞋扮公主,巴巴等着自己王子的驾临。
  
  不是男人不折腾自己鞋,只是女人的鞋子太精彩,好似一台大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场戏里,鞋子们才是主角,女人们只是穿梭于角色间的场记,疲于奔命。

作者:binxiang 回复日期:2006-1-27 10:04:14 
 
  真是辛苦你了,LZ!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10:31:32 
 
  写字是我的乐趣,大家喜欢看更是我莫大的荣幸。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谢谢。顺祝新年快乐!

作者:lilyding 回复日期:2006-1-27 11:05:50 
 
  哈哈
  太可爱了
  俺喜欢有幽默感的妙人

作者:隐于忘川 回复日期:2006-1-27 13:22:01 
 
  偶想要楼主的博客链接嘛~~~~~~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14:04:32 
 
  我是写在msn space的,反正我基本上都会贴过来的

作者:隐于忘川 回复日期:2006-1-27 14:19:34 
 
  既然是msn的,就更想要了^_^
  要不然站内消息告诉我好不好?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7 14:23:06 
 
  已经发了,去看吧。你的名字我喜欢

作者:隐于忘川 回复日期:2006-1-28 10:44:05 
 
  谢谢姐姐,已经加了^_^
  也请姐姐指点一下偶的blog,同学说我风格太紊乱。。。。。。
  
  一"一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1-29 11:53:56 
 
  blog么,本来就是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有什么风格可言呢。我也是乱七八糟什么都写的

作者:csiyvonne 回复日期:2006-2-1 18:43:47 
 
  我想我的钱一定是每次听到我叫着Hong Kong Hong Kong就要一阵紧张心慌,互相抱在一起哭泣:“天哪,这个女人又不想要我们了……”
    
  笑晕~~~,楼住妙语如珠,我那时候对东爱里莉香的衣服也是非常喜欢的,特别是在丸子的小学,莉香里面穿的是蓝白色条纹的棉衫,外面带帽子的海军风格的风衣,转过身来灿烂的一笑,让我心折

作者:roserainy 回复日期:2006-2-5 09:05:49 
 
  JJ写的很不错,只是要纠正下下,快乐王子不是安徒生的,是王尔德的,很唯美的一个作家,写过很多美丽而颓废的童话故事,比如那只把心脏刺破,将白玫瑰染成红玫瑰的夜莺....

作者:喜宝的喜宝 回复日期:2006-2-5 14:56:47 
 
  楼主的文笔是不错的,
  建议以后写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稍带写一写牌子啊,
  这样更具体啊。
  

作者:可乐麦片 回复日期:2006-2-5 17:06:25 
 
  我也想楼主姐姐的博客链接!

作者:gigigou 回复日期:2006-2-5 21:11:45 
 
  很有意思,先做个记号

作者:林水水 回复日期:2006-2-6 0:16:10 
 
  我开始在脑海中幻想某件衣服,然后我就满世界疯狂的去寻找它,把其他一切好看的东西甩到一边。我时常会逛街逛到极度郁闷的程度,因为或许我找不到我的所爱,要么就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发现价格高不可攀。
  
  ——————
  ——————————
  非常经常做这个事情
  而且通常情况是,我当时是绝对找不到的,而幻想中的那样的衣服通常会在一到三年以后作为当年的流行款式出现,让我郁闷无比。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6 20:35:23 
 
  好久没过来了,谢谢姐妹们一直捧场:)
  
  先谢谢roserainy的指正,想来我也够垃圾的,《快乐王子》好像还是我们语文课本里的一课呢,我都把作者给搞混了,先道歉一下哈。
  
  春节几天也不知道怎么就醉生梦死过去了,等一下来发这几天的blog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6 20:36:44 
 
  2月5日 婴儿什么时候长第一颗牙
  
  当看着两个多小时内张东健用牙牙学语般的腔调反复叨叨这句话以后不出5分钟,很多中国人民记住了它,用来做MSN名字、BBS签名,或者像我一样,用来当blog的title(其实用来当blog名字我也是拾人牙慧,总之反正已经拾了好几茬了,已经不存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了……)
  
  婴儿什么时候长第一颗牙?妈妈是知道的。可每个妈妈只知道她自己的宝宝什么时候长了牙。有些或许在肚子里便暗渡陈仓了,有些或许到了一周岁依然不肯长一颗拦一拦自己汹涌的口水。撇开这些具象的东西不管,《无极》里用这句话并不是要开讲“育儿常识”,人家是用来玩儿大师级艺术的。
  
  最近一段时间看无极的人太多,谈论无极的也太多。中国电影大师现在追求的目标是不成功便成仁,一本片子美誉度多少无所谓,有知名度才是王道。作为一个号称伪小资的小众电影爱好者,我怎么能随了全国人民的大流去谈论这种已然流于俗气的片子呢。所以,我们只探讨婴儿长牙的问题。
  
  不知道婴儿什么时候长第一颗牙,或许是因为我们总是忽视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或许是我们有时候太功利,知道结果后便没有时间也不想花精力去追本溯源。我们看到楼下的树落了满地的叶子,却不会知道第一片叶子是什么时候落下的;我们看到自己的工资卡里新一个月的饷又到账了,就不会关心这笔钱是什么时候打进去的了;我们去加油的时候发现93号汽油跌了5分钱,也不会想知道它是哪一天跌的价……包括我们发现msn space突然从某一天开始自动改了版,老是出错不算,还让人看着不顺眼,但我们也只能默默接受继续在这里用口水粉刷太平。
  
  《无极》里管这个叫做速度,还叨叨着真正的速度是看不见的。我想速度从来就是看不见的,生活不是开汽车,样样东西都会画个仪表盘在自己脸上,没事小指针就乱晃一气一会儿告诉你超速了一会儿告诉你没油了。爱因斯坦研究了一辈子,居然研究出来了速度这么抽象的东西与质量这么具体的东西还会有关系,于是鼓舞了一代想回到未来或者探测将来的有志青年,总以为找个足够快的飞行器就能穿越时空。我也希望能看到自己现在的速度,谁告诉我仪表盘在哪里?或者至少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长我传说中的聪明牙?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6 20:38:20 
 
  2月6日 写故事的人
  
  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就被自己的扁桃体打倒了。嗓子就像中了毒,咽什么都痛彻心扉,想要说什么话还要先运气,得用腹式呼吸才能发出声音来。不过现在我的声音倒是听上去很有几分当红辣子鸡的意思。
  
  躺在床上做病号,听着窗外的北风呼啦啦的刮,劣质的空调也呼啦啦的吵,想想不用大冷天还去公司,打开可能已经要爆掉的公司邮箱,也是很有几分惬意的。翻翻电影杂志,听听电影原声,脑袋里编些乱七八糟的故事。
  
  男朋友发了一个ebook给我,说是同事的大作。不看不知道,一看着实了得。生活中总有那么些深藏不露的人物,他们起着在川菜中花椒的微妙作用,如果不是偶尔尝到,是不会知道这东西原来会让舌头跳起来的。于是想到我某个同事时常来我这个不设防的屋子溜达,溜达完了总怀疑码这些字的双手是不是长在我的身上,不禁莞尔。我的手,不像是码字的,或许更像打麻将时耙钱的耙子吧。
  
  其实,有段时间很喜欢做文学青年的,也就写过很多不知所谓的小说。为了追求标新立异,自然不能与市面上其他女性作者的文字有何类同之处了。咱们不追求靠什么下半身搏出位,也没有足够波澜壮阔的胸口可以用来写作(详情请google女作家赵凝的言论),只能在情节和结构上另辟蹊径了。当我构思一些不相关人物的平行架构,在各自的空间生活,再被某个特殊事件(比如车祸)串联在一起,于是才得意洋洋的写了大纲和开头,我看到了电影《Crash》和《爱情是狗娘》;当我尝试使用完全倒叙方式来写故事的时候,我又看到了电影《不可撤销》和《失忆》;当我涉足心理学领域写了一个关于相信别人的叙述与人格分裂的关系故事后,我看到了电影《致命ID》;当我决定改变自己一贯写现代故事的风格而涉足历史新编的时候,我的文字被人直指大有《大明宫词》的意思……
  
  已经不记得是哪位大师了,研究出来其实戏剧的情节结构,只不过那么N种(原谅我,十几年前看到的说法,把重要内容都给忘记了),而莎士比亚基本上把这些都用全了。看来,我们这些后世之人,只能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拾人牙慧了。于是几年前我的兴趣陷入一种怪圈,一边是越来越多的电影,学习越来越多的编故事的方法,另一边是更苦心孤诣的希望编出一个更出色的故事,以期自己有一天能写出一个漂亮的剧本来。
  
  这么自我折腾的时间久了,才发现自己或许真不适合写故事(我当然不是说自己更适合打麻将啦)。我太急功近利了,每天小脑门里咣咣的开动机器马达只为钻研如何更快的赚更多的钱,而写故事这件艺术活,恐怕不适合我这么实际的人去当作终身的事业去追求。于是只能每天在msn space里涂几笔,至少以后当我踩了很多狗屎后终于当了领导需要写什么报告时能下笔如有神,无他,唯手熟尔……

作者:三合月 回复日期:2006-2-7 17:08:24 
 
  捧场路过。。。。

作者:阿拉蕾77 回复日期:2006-2-7 23:08:21 
 
  记号
  明天来看
  。。。。

作者:小妖的城堡 回复日期:2006-2-8 16:47:49 
 
  潜水多年,姐姐妙笔生花
  不出来顶一下实在堵得慌...
  做个记号
  明天慢慢来看

作者:周从心 回复日期:2006-2-8 20:29:14 
 
  好久没有看到过这样酣畅淋漓的文字了,爽啊!

作者:我已拥有幸福 回复日期:2006-2-9 16:23:53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快到了,爱情是什么?有人说,爱情是此时的融洽与和谐,也有人说,爱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尽管寻找能相伴一生的伴侣很难,但我认为,爱情是神圣的、忠诚的。
  新近看了一本小说《爱情的面孔》,小说不长,故事比较简单,讲述的是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的感情出轨和外遇,书中主要人物只有三个人:谭渔,四十多岁的编辑;小慧,供稿的作者;小红,试探他们爱情的一位三陪小姐。
  当今社会也许像谭渔这样的中年男子很多,婚姻十年多,开始寻找婚姻外的刺激。当然,作为女性,我也很不赞成小慧与小红的做法,不应该和已婚男子有感情,“我爱你”很容易说出口,但“我娶你”才能真正表明一个男人的承诺。
  有时间,请您也看看《爱情的面孔》这本书吧!
  链接地址:
  http://www.shusheng.cn/ebook/data.htm?bkid=32283&name=detailreader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9 16:46:39 
 
  2月7日 triple S & 单身公害
  
  我以前工作过的一个公司,老板很壮志豪情的在新西兰和加拿大都注册了旅行社,名称是SSS,并且得意的解释这triple S的意思是:Safe+Service=Super enterprise。当年肚子里着实觉得老板无聊,估计是把旅游的3S(Sea,Sun,Sand)拿过来糊弄了一下,还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不过不管如何,曾经我也满怀热情一头扎入3S的伟大事业中,以至于直到现在看到3S都会小小的surprise一下。
  
  话说回来,怎么突然扯上了triple S,起源于本人今天虽然上班,但却完全失声,一堆要打电话的事情全部改为发邮件,发完邮件就开始手贱到处浏览网页。看到一篇描述美国当代大龄未婚女青年的文字,说此类女子自称为3S群体:Single,Seventies,Stuck。单身,七十年代生人,被卡住了。前两者倒不算什么大问题,Stuck就惨了,正是中国人所说的“高不成,低不就”。
  
  不能免俗又要说起麦田里摘麦子的典故,有几个人走完麦田发现真的摘到了最大的那颗了呢?有多少是刚开头就早早摘了一个自己觉得最大的,又有多少个是走了大半发现并坚信自己已经错过那颗最大的了呢?大凡Single女子,都害怕这一秒终于决定嫁给了“委曲求全”,下一秒就遇到了自己的“真爱无敌”,然后开始“恨不相逢未嫁时”。
  
  于是越来越多的单身都不是饥渴的结婚狂,而是不甘心的万人迷。女人要独立,要穿有质感的衣服找有质量的男人,否则即便举案齐眉也会意难平。世界上的好男人都在哪里?观察来观察去,发现最多的就是在老婆的怀里。好男人之所以会成为好男人,泰半是因为有了一个好女人。自己培养一个好男人耗费时日又要冒着种瓜不得瓜的危险,那怎么办?抢!于是一阵拳打脚踢、硝烟弥漫,横空出世了一代单身公害。
  
  一不小心自己也沦为了3S+单身公害一族,女朋友们一个个都人间蒸发了,难得聚首就是听老婆经和妈妈经。听完了更恐怖,原来家家都是史密斯夫妇,结了婚枕边依着偎着,离开一丈却已然不能将此人作为夫了,需要时时刻刻的斗智斗勇,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而但凡大家公认觉得过得幸福的夫妇,则必然有一方一直在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女人优秀与否,其实与相貌、脾气、谈吐都无关,因为脸可以整、体可以塑、优雅可以装、淑女可以假冒,只有聪明与否是一时半会儿修炼不出来的。在我看来,女人的平均智商本就比男人高,只是聪明会被聪明误。女人有左右大脑,男人有左右睾丸。有时候让下半身多思考生活问题,这样才能让上半身有更多的空间和精力思考其他。女人的脑子太累了,需要想得太多了,弄不好就又要stuck了。
  
  在我想来,3S生活还是由Self-confidence,Simple,Satisfactory会比较惬意一些(其实我是想第一个写Sex的,怕误导未成年表妹,遂改之),是不是该拾人牙慧一把去成立一个3S club?(我好像连着三天使用“拾人牙慧”这个词语了,惯性,惯性……)

作者:8tianya8铛里个当 回复日期:2006-2-10 2:33:57 
 
  喜欢

作者:好战的阿修罗 回复日期:2006-2-10 9:54:17 
 
  作者:好战的阿修罗 回复日期:2006-1-13 11:59:32 
    
    吼吼。。。。不上来顶一下真的不厚到咯。。^_^
    
    喜欢LG的文章,也喜欢LG从文章里透露出来的性格。
    
    LG继续哈。。。
    
  ------------------------------
  
  作者:alur 回复日期:2006-1-13 13:02:31 
    楼上的笑死,请问你是楼主什么人,LG的意思你明白不,拜托改称LZ,谢谢!!
  ------------------------------
  
  
  汗死~~~~看了那么久才发现是说我。。。
  
  表打偶,偶错了。。。。呜呜。。。
  

作者:ppselina 回复日期:2006-2-10 10:06:32 
 
  有点意思。。。。。

作者:猫在玩尾巴 回复日期:2006-2-10 17:29:44 
 
  记号:)

作者:iwk 回复日期:2006-2-10 19:17:30 
 
  楼主,喜欢你的文字,为了以后你不在这里贴也可以看到,告诉我你的msn space吧,谢了!

作者:城堡公主爱爵士 回复日期:2006-2-16 13:09:16 
 
  哈哈
  楼主写的好哈。我都说过考完研后在也不看有文字的东西了。但忍不住还是把楼主的东东看完了!!
  很同意楼主崇尚的3S生活(Self-confidence,Simple,Satisfactory),我追求的目标哈!
  
  
  顶啊!!!!!

作者:alan_rickman 回复日期:2006-2-16 15:53:56 
 
  记号,很好看,可没时间看完,回家继续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16 17:27:47 
 
  2月16日 我们为什么blog?
  
  昨天晚上看到好玩的测试网站,于是自己捣鼓了一些题目做了个测试。把地址变成了msn的icon,看到一堆新朋旧友的得分,有出乎意料高的也有出乎意料低的。但大抵每天看我blog的都会得到至少60分及其以上(读过书的人对60这个数字很敏感),blog通过这个小小的测试显示出其八卦杂志效果的一面。还好,我不是名人。
  
  忽如一夜春风来,人人都写blog。新浪不愧为门户网站,力邀了一大堆名人来填充他们家的博客空间。于是,突然间我们可以窥看很多名人的心迹了,先不管有些名人连打字都不会(到目前为止我只看到过海岩在blog里有专门注明自己是请专人录入的),也不管有些名人每天空中飞人有什么时间来上网写字(不过人家汉莎航空目前已推出了收费的机舱内无线上网服务,科技让一切皆有可能)。
  
  即使号称narcissistic的人,其实也希望自己是能被了解的。至少希望别人看到他对着地上的水塘发呆可以明白他是在顾影自怜,而不是在研究这是否是自己撒的尿。世界那么大,一个人却那么渺小,我们一边不希望别人看穿我们的内心一边又希望别人能理解自己。于是我们开始写blog,我们记录开心的、痛苦的、有趣的、不想忘却的、想让他人知道的、平时想说没办法说的……
  
  我小学的时候被逼写日记,言辞及其泛泛:“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大公园了……(省略100字)……我们兴高采烈的回了家”;或者“《桂林山水》读后感(六年级上学期的第一篇课文哦)”;或者“第一次在家里洗手绢/红领巾/毛巾……”;或者“我家的大公鸡有油亮的鸡冠,每天早上七点就会叫我起床”……我以前在blog上曾经说起自己幼年相当不明白所谓的文章作法,我的乱七八糟比喻常被语文老师用红笔诟病。
  
  被逼写日记的国文操练方法一直延续到高中毕业,我靠抄袭小资杂志和揣摩每一任语文老师的喜好一路得到了很多作文高分,但却还是不会写日记。后来知道,原来凡事一旦出于被迫,便会让人失去兴趣(所以我一直想以后若有小孩决不能逼他学钢琴学画画之类)。
  
  快搬家了,家里翻出很多陈年的日记本,我看到自己当时的或夸夸其谈或伤春悲秋或无病呻吟或豪情万丈很是不惯。原来那时的日记便是一直在隐藏,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得到最后便只能不停的写名著读后感、电影观后感、景点游后感、音乐听后感,还好托赖这样的种种感触,还让自己有机会去刻意的看书、看电影、旅游、听歌。
  
  可原来不管是被逼还是自愿,成了习惯后居然会难以改变(难道还是要去让小孩学钢琴学画画?),即使没有天赋也会成就一番事业。脸红一下,我觉得从去年到今年我在这个空间留下的字数也能算一番不小的事业了吧(再比如身边有很多朋友和同事一直指我把已经坚持了一年半的健身当成了事业)。
  
  名人blog是为了更有名,或者愤世嫉俗的说他们是在哗众取宠。可我们为什么blog?或许因为我们每天都在想:“被人了解还是不被人了解?这是一个问题。”想得多了,便变成了文字,写得多了,便变成了blog。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0 16:31:40 
 
  
  2月19日 柴米油盐与风花雪月
  
  上班的时间总是晚上睡不着,早上醒不来。周末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躺在床上看书到眼皮发涩,所以晚上不愁无法入眠。可总在清晨醒来,然后耳朵就会灵敏的捕捉窗外的细微动静,便再也无法继续享受难得的懒觉。
  
  我是凌晨四点出生的,据说晚上出生的孩子总是特别贪睡,因为老天爷永远欠她们一场酣眠。于是在过去的近三十年中,我不折不扣的验证了这句俗语,不管在交通工具上,或者是吵吵闹闹的旅游景点门口的凳子上,甚至等人的时候在酒店大堂。
  
  睡不着的时候,会想很多事情,或者倒过来说想太多才会睡不着。女人会想个没完的事情,不过就是柴米油盐和风花雪月罢了。再早几年的时候,也曾有过想着赚钱的计划太兴奋了而辗转反侧过,现在却变成了即使雄赳赳气昂昂开着车去上班决定今天要大展宏图了,得到公司对着电脑、电话、茶杯、空荡荡的工作日志却马上又想着该如何虚度这一天。
  
  我看其他很多女孩子的blog,等待爱的、为爱煎熬的、被爱伤得遍体鳞伤的,期待、怨恨、悲悯……女人都很可怜,明明是父母双亲给的身躯骨血,得到成年了却要依附着男人才能继续阳光明媚。我很烦在blog里写感情,更反感自己把文字搞得风花雪月般的文艺腔。感情占我们生活的比重还不够大么?自己神伤还要众生一起祷告么?抱怨不会让我们更快乐更幸福,抱怨会让我们不想做工做家务,风花雪月的多了,就会不知道该如何操持柴米油盐。
  
  我很喜欢同学Lily的blog,她的文字又幽默又豁达,还有难得的实在,尤其看她大段大段分析为什么现在不能有个baby的时候,明明是最平实的话,甚至她还带着自嘲的口吻,却让人想落泪。我始终是一个喜欢现实风格的读者,永远喜欢看写实作家的小说,琼瑶片从未让我落泪,下岗女工或雷锋叔叔的故事却经常叫我动容。
  
  情人节过去后,公司总活跃着一批娱记式的同僚,会反复问:“好像没见你收到花啊?”“去哪里romantic啊?”“收到啥好东西了?”“男朋友会营造浪漫气氛么?”望着这些天天与我一同为柴米油盐奋斗的同事,原来也是那么热爱风花雪月,觉得真的挺幽默。或许柳三变只有一个,但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风花雪月的种子,非要靠柴米油盐去浇灌,只是浇灌多了种子就被淹死了,浇灌少了又要长成扶风弱柳。
  
  回到早上的小型失眠事件中。因为睡不着,开始想乱七八糟的琐碎,猛然想到我把男朋友同事从日本带来的招财猫手机链忘在他那里了。那是一个蓝色的小猫,据说代表“幸福”。于是发了个消息告诉他,并不指望他会回复,只想他醒来时会看到。过了一会儿,倒是回了一条:“寻找失落的幸福”。我乐了,牙直犯酸,谁说只有女人才会风花雪月?只是我的幸福在我自己手里,在我生活的柴米油盐里,丢不掉的。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2-20 16:40:26 
 
  女人都很可怜,明明是父母双亲给的身躯骨血,得到成年了却要依附着男人才能继续阳光明媚
  ----------------------
  sigh~
  幸福还是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0 16:53:42 
 
  sevenseven同学好久不见,真激动啊,哈哈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2-20 16:56:48 
 
  哈哈,香吻一个~
  不过我记得你的帖子我一直不遗余力地在顶的哦!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2-20 16:58:26 
 
  那个。。
  也给我一个你BLOG的链接吧,消息我,谢谢~ :)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0 17:10:20 
 
  给了……有空还可以msn……上班时间别理我就行

作者:石榴儿 回复日期:2006-2-20 17:33:47 
 
  不错哦,等看

作者:做梦的猫 回复日期:2006-2-20 18:33:47 
 
  能给BLOG的链接吗?谢谢:)

作者:不精 回复日期:2006-2-20 19:24:04 
 
  长!

作者:iris17 回复日期:2006-2-20 20:15:36 
 
  俺也要,好不~~~~:)

作者:我的空中阁楼 回复日期:2006-2-21 9:23:35 
 
  楼主看你的贴子有一段时间了,以致于习惯每次上天涯都要来你这里瞅瞅,虽然很少冒泡,但敬仰之情己久,强烈要求给个BLOG的地址,盼复。

作者:夜哭天 回复日期:2006-2-21 15:22:26 
 
  我也要看你的BLOG~~~~~~~~~~~~~~~~~~~~!!

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2-21 15:47:17 
 
  77已经套到MSN拉..妒忌....俺在这默默的蹲点

作者:海恋天蓝 回复日期:2006-2-21 16:23:19 
 
  做个记号,明天看吧,我还没干完活呢。55555555

作者:bwithm 回复日期:2006-2-21 17:58:01 
 
  好玩,看

作者:幸福玲 回复日期:2006-2-22 12:15:45 
 
  喜欢这样的文字

作者:郁香茄子 回复日期:2006-2-22 12:33:44 
 
  明快坦然的文字,喜欢。

作者:海恋天蓝 回复日期:2006-2-22 14:19:23 
 
  越看越喜欢,喜欢这样的风格,这样的生活态度.强烈要求LZJJ的blog的链接,发个信息来好吗?我只是想做个观众.

作者:淡了红妆 回复日期:2006-2-22 17:18:03 
 
  想要楼主的BLOG,文章风趣而讽刺.每日会来看看是否有更新.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3 14:24:58 
 
  姐妹们,原谅我的自私。不想公布blog地址一个是因为觉得毕竟blog还有些私密,比如有些文字我发到这里还会删减一些;另一来是存着私心觉得如果公布了就没人来这里了,呵呵:P
  
  但是姐妹如此抬爱,我再矜持下去就不好意思了。所以还是告诉大家吧:http://spaces.msn.com/lika1024

作者:长笛谁解月下吹 回复日期:2006-2-23 15:26:34 
 
  挖,看到最后居然有地址也,开心地说。

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2-23 15:37:20 
 
  挖卡卡,有空间啊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6 20:40:28 
 
  2月20日 偶像时代(一)
  
  去年中国最红的节目,自然是《超级女声》了,包括更早就开始有的《莱卡我行我秀》,以及后来央视拾人牙慧的《梦想中国》,其实都源自American Idol。于是平时不看电视的我没赶上中国偶像制造过程的好年景,开始热衷于下载American Idol追星ing。
  
  看得多了开始感慨了。感慨1:其实鄙人也是可以去试试看参加这样的节目哦,好歹我唱歌总比孔庆祥强多了吧;感慨2:这年头皮厚的人还真多,居然可以比我皮还厚,看来我还是没戏了;感慨3:咋我年轻的时候就没这样的好事儿呢,害我白年轻的时候皮厚了一场,没派上发家致富的用场啊;感慨4:长个大众脸真失败,要么索性整个平胸小眼睛,要么呲个龅牙,就我这种谁看见都会说“咦我好像哪里见过你”或“你可真像XXX(鬼知道XXX是谁,反正不是名人)”的普罗大众,看来也只有手机发短讯支持偶像的命了……
  
  感慨着感慨着就觉得自己在酸葡萄了。这个名人难道是好当的?咱先不说每天脸上都要被各种彩装荼毒,红的时候忙到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真的黑了又开始“比烟花更寂寞”。就看看那帮狗仔队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了,我以后还敢在家不穿衣服就冲到阳台去收洗澡前忘了准备好的内衣内裤?我以后还敢开着车遇到其他街霸司机翻白眼做粗鲁手势?我以后还敢去小店买衣服随便讨价还价?我以后还敢在街上买了糖炒栗子边走边吃边扔(扔在袋子里)?我以后还敢在吃喜欢的cheese cake时不小心吃在身上桌上地上然后拣起来继续?
  
  每天我们津津乐道的以一天刷新八次的频率看着网站的娱乐八卦版,我们把偶像们的小道消息当成茶余饭后最健身的谈资。我们一边怜悯的说:“做人难,做名人更难”,一边恶狠狠的想“凭什么?凭什么就你这小样就星火燎原的红了?”。当然,还有一部分的我们会对着八卦和图片留口水、发花痴、献爱心,或者当成对象呕吐呕吐呕吐再呕吐。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2-26 20:43:06 
 
  即使在BLOG看过了还是要顶! :)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6 20:44:56 
 
  2月21日 偶像时代(二)
  
  不管如何诋毁,偶像的存在还是有必要的。偶像的作用就是做一个榜样,树立一个标杆。为崇拜者及其爱人描绘一个奋斗的方向。一个人会喜欢的同性偶像必然潜意识中想成为其翻版,而喜欢的异性偶像也必然是其潜意识中最喜欢的类型。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比较长时间欣赏,并被视作偶像的,好像也不少(我是喜新念旧的,贪多不厌)。刚有偶像的时代,我就找到了一个:张国荣,小小春心萌动不已,可怜我小学尚未毕业他却已然毅然退出歌坛。黯然神伤之余,迅速找到了张学友作为替代,于是便一直芳心可可的收集他的卡带、张贴画、八卦消息(还好他也没多少八卦)。又过了那么好多年,他终于迎娶了他的美人归,我恍然若失。可此时亲爱的Leslie哥哥又复出了,二话不说再从此张改弦易张到那张。似乎娱乐明星中,我便独爱此二张了,毕竟是年代久远,伴着自己的成长来的。
  
  而在同性中,恐怕只有张爱玲了(怎么都是张?)。中学的时候用不多的零花钱买齐了她的书,好在当年物价也很nice。记得有对我暗生情愫的男生居然送了一本《张爱玲传》给我,本来还对此人无甚好感的,也因此马上青眼有加。张爱玲那时候就是我孜孜以求的人生目标,我要像她一样好学而获得好成绩,我还要像她一样成名要趁早,甚至从此对身边的适龄异性断绝好感,因为我也要找比自己大上10岁以上的成熟男性。
  
  时光如箭,日月如梭,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来看看这些伴随我皆超过10年的偶像在我身上起的作用吧。我的男朋友自然是长得既不像张学友也不像张国荣,更不姓张;而我早已过了张爱玲成名的25岁,除了每天在这里发表一些不法言论,其他毫无建树,我没找到比自己大的,却改变取向找到了比自己小的。而在我第一任偶像张国荣同志向上帝领导报到述职后,我也从此断了偶像的念想。没有人再可以做自己的偶像了,或许只能再试着努力一下看看能不能成为别人的偶像?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6 20:51:03 
 
  2月22日 偶像时代(三)
  
  说实话不太会把演员当偶像,真正的好演员,你如果称他/她为偶像,不啻为一种侮辱。演员与偶像不同的,演员在不同的片子里便是不同的人,而偶像会让不同片子里的不同角色都变成他自己。比如我们称Al·Pacino为伟大的演员,因为他可以塑造出各各不相似的人物来;但我们说刘德华是偶像,因为他不管拍什么,我们都更在意是他来扮演,而不是他扮演了什么角色。
  
  演戏之所以可以演成偶像,恐怕是因为角色讨巧。一部《冬季恋歌》成就了全亚洲最炙手可热的师奶杀手,但如果裴勇俊若是演了剧中那个讨人嫌的男二,恐怕还得沉默一段时间。既然说到这里,自然不能不提韩国偶像剧。我嗤之以鼻却又甘之如饴的时时update我的韩剧下载清单,然后迅速的用一天时间看完一部16-22集的韩剧(只要播放器有快进功能即可)。
  
  不得不承认,韩国偶像剧的功夫是一流的,论故事情节,必然俗套到底,但却足够有噱头和曲折,不似日剧大多如凉水泡茶一般,有的是淡得有意境,有的就真是要淡出鸟来了。而国内目前也热衷拍摄的所谓偶像剧,我除了完整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那时候年轻嘛,幼稚),其他都不明了,主要是现在已经几乎不看电视了,但偶尔瞄到老母的荧屏一眼,总归是不忍卒睹的,演员是都漂亮的(中国地大物博嘛,选几个帅哥美女怎么也强过靠整容过活的韩国吧),可全一根根矗在那里跟会说话的木头没两样,所以连老母都不看,宁可看公安题材。至于台湾偶像剧,就更受不了了,一个个讲话都像要拧出糖汁来的嗲,可以一集都是弱智对白。至于港剧,人家不屑于倒持偶像剧,倒部部都是可以一看的,致使香港的偶像们一般都会出现在大陆或台湾的偶像剧中,或像木头或像棉花糖。
  
  只是偶像剧必然会有更高的收视率,有偶像参与的片子总能轻轻巧巧得到不俗的票房。这恐怕就是偶像的力量了。恐怕演艺人员在制片人眼里也有其价格波动曲线吧,偶像的波动曲线还是很曲折的吧,一部片子使用的偶像多少及知名度高低能直接影响其票房,不似真正的戏精,就像盐一样,几乎没有什么曲线,因为不管怎么样,我们需要它,就像好电影需要真正的演员一样。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6 21:00:43 
 
  2月23日 偶像时代(四)
  
  最钦佩的,是那些曾经是偶像,后来成了真正有实力的演员的人。在演艺界,能做到这点的人并不多,张曼玉是个中翘楚(怎么又姓张?)。小时候看她的片子,只记得虎牙和媚笑,如今却成了一个真正有味道的女人。岁月是一双有魔力的手,在有些人脸上捏出了深深浅浅的纹路,却在有些人心里播下了优雅的种子并时时浇水呵护,直到变成参天大树。
  
  还有一些,我们实在是无法区分其究竟算是偶像还是演员。比如奥黛丽·赫本,比如格蕾丝·凯利,比如费雯丽,再比如后来的索非亚·罗兰,再比如现在的苏菲·玛索。这些美丽的女人聪明而高雅,她们会演戏,会处世,或者说正是因为她们的美丽征服了导演,成就了她们的事业。这样的女人已经不能用偶像来形容,太亵渎她们了,她们是尤物。
  
  自然,入身娱乐界并不是成为偶像的唯一途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偶像。在几十年前我们没有娱乐的时候,政治更会催生偶像。偶像崇拜是一种精神力量,属于爱情的一个分支,它会让人做出种种疯狂的事情,我们不拿风里雨里不分日夜也要排队买演唱会门票的粉丝举例子(怕被追星族的口水活埋),我们也不拿XX功创始人可以呼风唤雨叫一批人为其生为其死举例子(怕被国安局抓起来),我们来谈谈《笑傲江湖》里的example。令狐冲是陆大有的偶像,岳不群曾是令狐冲的偶像,左冷禅和任我行更是一大堆人的精神领袖,最讽刺的莫过于东方不败曾是黑木崖上所有人的偶像,可他(或者她?)的偶像却是杨莲亭。
  
  偶像与偶像崇拜,成就了一部伟大的武侠作品,荒诞和真实便如此完美的统一了。现实生活亦如此,无数个偶像树起来了,又无数个偶像倒下去了,我们活在偶像更替的时代,偶像无处不在。

作者:jiangnan2006 回复日期:2006-2-26 21:22:18 
 
  Θ

作者:风吹不展黛眉 回复日期:2006-2-26 21:24:10 
 
  小沙发,写得真好玩

作者:风曰 回复日期:2006-2-27 02:14:06 
 
  不错,很逗!

作者:七七伤 回复日期:2006-2-27 16:53:57 
 
  顶一个,七七继续呀
  声明一个先:名字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2-27 17:03:14 
 
  看来喜欢七的还真不少……

作者:七七伤 回复日期:2006-3-1 15:53:05 
 
  谢逊,偶喜欢他
  所以记得他的七伤拳哟

作者:藤子悠悠 回复日期:2006-3-1 16:43:43 
 
  喜欢楼主风格。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2 10:35:54 
 
  这几天在写做菜啦,hoho,向贤妻良母靠齐……等写完这个系列再来贴……

作者:咖啡趣多多 回复日期:2006-3-2 14:05:24 
 
  那个,快乐王子是王尔德写的。。。

作者:李寒21 回复日期:2006-3-2 14:37:04 
 
  
  纠正一下。糖水不等于甜品。
  
  只等于带有汁水的甜品。例如红豆沙绿豆沙算糖水。但是榴莲包不算。XX西米露之类的算。芒果捞野不算。

作者:李寒21 回复日期:2006-3-2 14:38:59 
 
  
  
  作者:咖啡趣多多 回复日期:2006-3-2 14:05:24 
    那个,快乐王子是王尔德写的。。。
  ZT

作者:橙色巴掌 回复日期:2006-3-2 14:45:56 
 
  哇!极难见到的谈衣服却一张图都没有的贴~~
  留名~

作者:小黑木耳 回复日期:2006-3-2 16:45:24 
 
  不错不错,支持一下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0:59:43 
 
  同志们,关于快乐王子的事情我已经承认过错误了……别再揪着了,哦?
  
  另,关于糖水问题,因为毕竟不是广东地区的,看来又是自己自作聪明乱理解了,再次道歉:)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01:52 
 
  2月26日 永恒的借口
  
  今天在家打包收拾,蚂蚁搬家开始了。第一包就是衣服,夏天的衣服。想着它们暂时还不会进入我生活的议事日程,而且也都轻薄好拿,那就从它们开始吧。用一个原来装king size大被子的袋子,居然装满了整整一袋,提了一下不啻于去健身房练肌肉。想着明天早上要拿公事包+运动包已经很左右逢源了,于是龇牙咧嘴先提到楼下放进车子的后备箱中。我现在的家在6楼,没有电梯,这么几十层阶梯的途中,我开始反省,我干吗要有那么多衣服。
  
  衣装终究是女人最大的爱好,毕生研究的课题。张小娴写女人买衣服是永恒的借口,而和她同为天蝎座的鄙人偏偏也热爱这个借口。心情好我也要买衣服,心情不好我也要买衣服。上一分钟坐在马桶上为男人哭得涕泪横流,下一分钟打扮漂亮就去商场瞻仰new arrival(我靠,读了一遍发现arrival还能与涕泪横流的流押韵)。
  
  读书的时候我最肯花钱买书,工作了以后第一阶段肯花钱买电子产品,第二阶段肯花钱买车买房,第三阶段肯花钱吃。现在觉得最肯花钱还是买衣服,吃多了还要花钱去减掉;电子产品买来半年不到就价格跳水或型号淘汰,逼着我喜新厌旧;车子房子买好了反正也就那么随丢随扔了。只有衣服,我总是喜新念旧的,而我喜欢的衣服穿上了会让我好看而不是让我发胖。最主要的是,它们永远不会到达我拥有的饱和线的,车子不坏我便不会再想买新的了,房子装修好了搬进去住我便再也不想遭遇第二次乔迁之苦了,衣服有了这一件是需要再有下一件和下下件的。
  
  喜欢听孙燕姿的“我要一座大房子”(我可没说这是歌名,不附加解释一下我极度怀疑robbie会来强力纠错),我也幻想自己要有这样的大房子。我要一个房间有落地玻璃可以放我的床,然后还有其他房间就可以各自放我的衣服、鞋子、包包……
  
  我妈妈极其厌恶我的这个嗜好。我有时候会突然批处理进来一大堆衣服堆在我卧室的椅子上,都来不及穿,过了好多天连吊牌都还来不及剪。她说你要这么多衣服干嘛?除了上班,我下班不是健身就是回家看片子。她说你能穿给谁看?在我想来,衣服不是为了要穿给谁看而穿的,从将衣服放进衣橱这个动作的本身出发,就能让人有一种满足的快感。
  
  女人看上一件衣服在犹豫的时候经常会说服自己这件衣服将会是自己的永恒,然后过一段时间便去追求下一个永恒了。可买衣服本身就是一个走向永恒的过程,等我们老了,打开衣橱会发现打开了一辈子。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05:38 
 
  2月27日 料理东西军(一):红烧猪蹄VS德国咸猪手
  
  这个,美国娱乐节目说完开始说日本娱乐节目。说明最近我比较没营养,实在不知道写什么东西,就经常“拿来主义”了。这是从同事那边看来的节目,非常有意思,看得让人直流口水,也顺便让热爱饕餮的我能学这么几手。
  
  第一炮就开向我最热爱的猪肘子。猪真是个好同志,一身都是宝。而对我来讲,猪蹄就是宝中之宝,因为我天生就爱吃带皮的走油五花肉,又爱有韧劲的蹄筋,更爱猪骨的粘而不腻,猪蹄满足了这一切的要求。所以,今天我要拿来进行挑战的食物原料就是:当当当当,猪蹄同学。
  
  猪蹄其实挺便宜,营养却很丰富,猪肉可以戒掉,猪蹄却要常吃常新。猪蹄的做法也不少:红烧、白笃、香糟、脆炸……不过我最爱的,还是老爸的红烧猪蹄,简直就是江南第一。小时候怕嫁出去了就吃不到这好味道了,特意跟老爸学了几手保留曲目,以备嘴馋所需。
  
  我觉得红烧猪蹄的秘诀就是要放冰糖,否则怎么着都感觉缺了什么。先流水账列一下我的做法:1、把猪蹄剁成小块(这个过程在菜场让屠夫同志解决,否则以我的刀工可能要剁出自己的手指头来);2、拿个煮面条馄饨类似的锅子放水把猪蹄们扔进去飞水(飞水这个专有词语也是后来一直看别人的菜谱才明白的,就是把血和脏东西煮出来,否则会有腥味);3、把炒菜锅架上,放香油、一堆冰糖,一直到冰糖溶化,再放八角、茴香、葱姜、料酒(这个也很重要,肉菜有了它才香)、酱油(多多益善啊,不然怎么“红”烧得起来);4、把猪蹄们扔进去翻炒两下,确认都把味道沾上了,有些半熟了再加水,没过蹄子们;5、把火开到最小,焖它个天昏地暗,我的经验是怎么也得一个钟头,一般心疼煤气费的话,我都会把它们换个锅子然后放在电焐窠里面焐着,焐到自己都被香得忍不住了,就可以放盐调味取出食用了。
  
  好了,代表东方的红烧猪蹄说完了,可德国咸猪手我还真搞不连牵是怎么做的。某日Robbie良心发现请我去乐汶堡大快朵颐,然后就吃到了这传说中最正宗的咸猪手,直接把我给撑死。不过为了比赛公平起见,我还是特意去google了一下做法,总结如下:1、用酒(据说是白酒,没人告诉我到底是什么酒,不知道伏特加可以不可以)和盐先腌一下,也有说是数十种香料混在里面的(我顶多去超市搞个rosemarry就不错了),算了,我不是大厨,简化一下吧;2、腌好的猪蹄在冰箱里搁上一两天后取出,这时候就有了分歧,有的做法是说用烤的,有的做法是用大油炸酥,还有的做法是说先煮熟再抹上黑胡椒蒸;3、以上三种做法任意一种做好,切片装盘。(说得自己好像挺会折腾的,真要我做估计只能选那个蒸的,烤和炸都属于很难掌握火候的,回头倒真可以自己试试,不过也得等我家养了狗再说,万一试验失败,也不至于造成浪费,咔咔……)
  
  好,本次比拼的两道菜式公布完毕,大家一起来投票评比吧。请发短信支持你中意的选手,移动用户请发XXXXXXX,联通和小灵通用户请发XXXXXXX……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07:34 
 
  2月28日 料理东西军(二):腊鸡VS葡国鸡
  
  《料理东西军》每期都会有一种主要的食物原料,然后选择日本和其他国家菜式做法各一种来比拼。节目的两位主持人各执一方,负责强力推荐各自的料理,而7位嘉宾则通过听取介绍来决定最后哪种菜式获胜。据说这个节目每次录制都是一整天,中间嘉宾可以选择好几轮,临到最后一轮还能临阵倒戈。游戏规则是获胜的一方可以吃到他们选取的料理,而失败的那方只能干干的看着对方吃而让自己白饿一天肚子。
  
  还好我反正只是拿着这娱乐节目的形式来写自己爱吃的东西,因此胜败无所谓,最关键能达到让健身结束的我保持半饥饿状态还精神愉悦,当然得靠这个来YY啦。所以今天还是写我的最爱,鸡肉!(我是肉食动物,我保证以后还继续写荤的……)
  
  都说腌制的食品容易致癌,但垃圾食品的味道总归好,所以还是抵挡不住这个诱惑。但凡食堂供应腊鸡腿,从来就是毫不犹豫的指着要打的,为此还顶着生癌的危险插了几次队(1、我同事时常恶毒的用方言威胁我“插队生癌”;2、中午吃饭常会排起长队,弄不好排到我就会鸡腿告罄,那我那天绝对会一下午都不爽的)。外卖腊鸡的制作过程据说是无比复杂的,我只说我家自制的简易装(为此特意电话向老豆求证了一下)。每年过年都会有来历不明的号称是野生土鸡的尸体出现在我家,数量一般不少,除了新鲜的拿来煲汤,要保存它们美味的最好办法就是做腊鸡。我家的步骤是这样的:1、把鸡整干净,肚子里没血腿上没毛,然后挂起来(之前记得把旁边洗干净的衣服收起来,不然总有一股鸡味儿);2、拿盐和茴香一起炒,炒到发黄了就拿出来晾干,然后拿那盐擦在鸡身上,要均匀,腿上尤其要多擦点儿(我也就帮忙干到过这一步了);3、再把盐、糖、茴香粉、桂皮粉、葱姜、胡椒粉、花椒粉之类的东西放在水里煮,煮沸后再冷却,放到腌泡菜的缸里,然后把抹了盐后又风干过一遍的鸡放进缸里等待化学反应;4、一般一天后要拿出来一次弄干,放点白酒再腌上个三五天拿出来继续挂阳台上,那就可以随吃随取了……(由于做法复杂,之前还得先去准备众多调料,因此我家好像已经好几年没做了,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近几年没人进贡来历不明的土鸡了,想来真是无比怀念阳台上挂满鸟类尸体的岁月啊)
  
  葡国鸡在赌城澳门被发扬光大了,当然也是鼎鼎大名。查找来的制作步骤如下:1、当然还是把鸡整干净,然后剁成小块儿,然后撒上盐、糖、黄姜粉搅拌;2、在搅拌好的鸡块中加入食用油再搅拌,然后放入锅中翻炒至金黄即出锅;3、再把锅加热,放入食用油、咖喱粉、黄姜粉、洋葱翻炒,然后再把刚才的鸡块倒进来继续炒;4、然后放入开水,没过鸡块,再放切成块的西红柿和土豆,放鸡精和盐,盖上锅盖小火炖5分钟左右;5、面粉勾芡后再倒入小半碗椰浆,搅拌均匀;6、鸡块出锅放些牛油和椰蓉,再放入微波炉中高火转3分钟就可以食用了。(听上去貌似可操作性甚高,可以一试啊……我家的狗——如果有的话,又要遭殃了……)
  
  好了,大家可以投票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09:23 
 
  3月1日 料理东西军(三):孜然羊肉VS克里特羊排
  
  在这个娱乐节目中,最娱乐的场景莫过于出现到了最后一边倒的情形:7个嘉宾全选了同一个菜式。这时负责强力推销其对手菜式的主持人必然是最悲凉的,因为大家都有的吃,就他干看。最主要他之前还忙活半天,结果却连自己推销的菜都吃不到(私底下我认为他们下了节目自然还是能继续饕餮的)。
  
  我从小酷爱羊肉,偏偏我老母一点都不能吃,不光不能吃,连闻都够呛。于是每次家里做羊肉的时候我们全家就得分餐制了,我和老豆吃一堆,老母吃另一堆。儿时偏不信世上还有人不爱吃这个美味的邪,就把羊肉埋在老母碗底下。结果当然是被一顿痛打……虽然有童年阴影,但美味当前,岂能放弃流口水的权利?
  
  我口味偏重,热爱各种南北菜式,并且孜孜不倦的将喜欢的菜式简化成在家即可操作的家常菜。我在江南土生土长,小时候从未吃过用孜然调味的任何食品,以至于街市上刚有新疆烤羊肉串时闻到孜然味儿就想避而远之。同理,我对香菜也是这样的感觉。哪知道后来工作以后走南闯北,居然会越吃越喜欢,于是就迷上了有孜然、香菜、以及我最心爱的羊肉一起精诚合作的好吃菜。我来说说我的做法:1、去买现成的羊肉卷,回来化冻,然后抹上嫩肉粉、盐、黄酒(我做菜从来不放味精)捏一下;2、起油锅,六七成熟的时候把羊肉放进去扒拉几下,一变颜色就捞出来,大概就七八成熟的样子;3、把孜然、干辣椒放在油里爆炒一会儿,香味出来以后再把刚才的羊肉倒进去翻炒,然后过程中再放黄酒;4、最后再撒一遍孜然粉和切碎的香菜就可以出锅了。(绝对飘香四溢,但是火候很重要,速度一定要快,我弄焦过两次……不过也都吃掉了)
  
  前两年不管是体育界、时尚界、旅游界都大吹希腊风,于是我也后知后觉的再跟一次风吧。克里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胜地,每次想到就心驰神往,于是也顺带爱上了来自那里的美食(不过谁知道我吃到的正不正宗呢,难保被中国化了也不得而知)。至于克里特羊排的烹制方法,恐怕就有些很难掌握了:1、要精选上好的羊肋排,原汁原味,可别往上面再抹这个那个,煎熟;2、抹上橄榄油(感觉希腊人最喜欢这个调调)、牛油、黑胡椒粉(还有说法说抹些松子仁口感更香,但我觉得这好像已经偏离了希腊菜的口味了……),放进焗炉里焗,等到所有的调料都融在一起了,就可以拿出来吃了;3、一般还配一些蘸酱来吃,这个我就不是很了解调制过程了。(总之这个菜估计我这辈子也做不出来了,只能多挣点钱等着去希腊旅游的机会可以吃到local羊排就好)
  
  投票时间到了,到底哪个更好呢?其实我想说只要是羊肉,不管多骚多膻,都是我的最爱……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11:43 
 
  3月2日 料理东西军(四):萝卜牛腩VS俄式土豆烧牛肉
  
  娱乐节目为了做得好看,就会把菜式选得很有噱头,于是原料必然很生猛。什么鲍鱼鱼翅燕窝啦,看得流口水的后遗症就是慨叹估计自己不知道得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可以看到。馋完了也就打消了去菜场买原料回来现做的动力了,因为好像没那么多预算。不过认为此节目绝对有利于成为某些原料或调味品的最佳软广告,据说有一集里面提到的五花肉,大概要卖人民币四五百一斤(有点想不起来确切数字了,知道的提个醒),居然在节目播出后开始热卖,我想也只有日本的家庭妇女才会如此之疯狂吧。
  
  在我的料理东西军中,原料都是最普通最家常的,当然,也因为我是个高级食肉动物,所以几乎全都是肉菜。除了猪肉鸡肉羊肉,牛肉当然也是我热爱的啦。只是牛肉这玩意儿特别皮实,因此对烹饪方法要求很高,搞不好就会让人有在吃皮带的感觉(不过至少不是人造革皮带)。对我而言,做牛肉的最好办法,就是和它比耐心,看是我的耐心好,还是它的肉结实。
  
  萝卜牛腩几乎是我平时在外面吃家常口味饭店点菜之保留曲目(还有一个是霉干菜扣肉),然后基本上也通过品尝这个菜做得口味的好坏来评判这个饭店厨师烹饪技术的高低,以及以后再次光顾的频率。这其实是一个特受欢迎的粤菜,不过我在家里稍加变化,便成了自己喜欢的浓油擦酱菜。简单的制作过程:1、买牛腩,黄牛肉比水牛肉好,因为容易烂,买萝卜,白萝卜比其他萝卜都好(其实我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白萝卜,但这个菜里它美味无比),然后都在水里小煮一下;2、起油锅,然后放葱姜、米酒、糖、红辣椒、酱油,翻炒个那么五六分钟;3、然后放很多水,把牛腩和萝卜扔进去炖,炖它个半个钟头差不多好了(其实我做菜的样子很难看的,我每过10分钟就要去揭开锅看看进展……);4、弄点水淀粉勾芡一下,看上去就更美味了(这也是我的保留手段,勾芡了的东西总是看上去好吃点儿,我做个可乐鸡翅都是要勾芡的)。
  
  然后再来说说俄式土豆烧牛肉。当年看过毛主席的著作的,都会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将来等咱有了钱,一顿饭吃两份土豆烧牛肉,一份给狗吃,一份给狗的女朋友吃……土豆烧牛肉都成了共产主义美好将来的一个象征。当然,主席显然并不是太擅长烹饪,居然说“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如果按照这么做,牛肉一定比皮带更老……结合以前自家老豆的做法和网上google来的所谓正宗俄罗斯做法,简要陈述制作过程如下:1、先准备好花椒和茴香,用纱布做成布包;2、牛肉切块用高压锅煮烂(这就是我家的做法了,菜谱上只说用水氽一下就好);3、土豆切成小块,在油锅里炸至金黄,捞出备用;4、把刚才的牛肉、布包,再放入葱姜,在油锅里煸炒,炒一会儿后加水、酱油、盐调味,就可以盖上锅炖了,因为时间会比较长(小火一个半钟头),换到焐窠里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5、焐到快好的时候再把土豆放进去,再焐个二十分钟就差不多了。(吃这个菜,请谨记毛主席老人家的教导:不许放屁!)
  
  看来和我相同爱好的同志比较少,这两天居然都无人投票,伤心啊。要么用robbie的话说,你自己天天都吃山芋,你就写山芋吧……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3-3 11:12:37 
 
  喜欢听孙燕姿的“我要一座大房子”
  -----------------
  那首歌叫<完美的一天> :)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3 11:30:56 
 
  我当然知道名字啦,可我乐意这么叫,然后R每次都喜欢吹毛求疵我话里的错误,我就故意犯错让他得意去……

作者:iris17 回复日期:2006-3-3 11:31:22 
 
  我超爱看料理东西军,每次他们都会天南海北的去找所谓最好的原材料,有一次竟然跑到蒙古国找盐!然后他们尝菜的表情表达都很夸张,做决定的时候样子搞的超级痛苦,很搞笑,主持人也很有趣.这节目真是下足了血本

作者:有个马甲 回复日期:2006-3-3 12:26:29 
 
  一定?

作者:南卡卡 回复日期:2006-3-3 16:25:01 
 
  我很聪明的,搜索到了楼主的blog和MSN,哈。。。。嘿嘿。。

作者:aceg1357 回复日期:2006-3-3 20:17:08 
 
  我刚刚吃了顿所谓的鸡肉炒饭,花掉40RMB,觉得生不如死,难吃的要命

作者:huige77 回复日期:2006-3-3 22:55:34 
 
  JJ,现在的工作是不是和码字有关系啊?很厉害那
  感觉很不错,就是看下来有点头昏
  呵呵~~~

作者: 回复日期:2006-3-3 22:58:58 
 
  .

作者:寒水依痕11 回复日期:2006-3-4 16:09:58 
 
  哈哈.楼主真可爱

作者:fanora 回复日期:2006-3-4 21:04:34 
 
  “于是只能每天在msn space里涂几笔,至少以后当我踩了很多狗屎后终于当了领导需要写什么报告时能下笔如有神,无他,唯手熟尔……”
  
  呵呵,于我心有戚戚焉~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5 22:14:49 
 
  3月5日 离愁恰如春草
  
  刚从GH同学的《周末遐想》跳过来,一时间感慨良多却不知从何下笔。GH同学字里行间流露出对HK陌生又熟悉的感受,而我,在这样静谧的深夜听闻窗外有一搭没一搭的火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心里终于开始有了一些离愁别绪了。(或者说是在一个春光灿烂的周六,用整整一个下午到晚上的时间来买电视买柜子买沙发买餐桌买出来的愁绪……)
  
  朋友SM前些天也才搬家,此人在住了不超过三年的所谓“旧居”又是留影又是留声的,还时不时在msn上大举“离开XX的日子”,深有故居就要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意思,仿佛一时三刻便要上演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人间惨剧。而我面临搬家,天天屁颠颠的喜不吱吱,想着搬了家便可以每天早上多睡半钟头、中午也可以溜回家睡午觉、距离健身馆5分钟之遥、老房子成功租掉职位成功上升为包租婆……等等等等便每天不顾会看上去要老3岁的危险天天把牙花笑给大家看,把眼睛伪装成菊花。
  
  真的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多少次我抱怨半夜三更老有火车过铁轨的隆隆声?多少次我回家停车找不到车位或者早上起来发现自己车上有多了一条来历不明的擦痕?多少次我得在睡懒觉的时候忍受小商品市场没完没了的嘈杂人流带来的喧哗与骚动?多少次我形容了半天我家的地址别人还是毫无印象?多少次我要夜间出去参加娱乐活动发现自己需要很悲凉的穿过大半个城市?……生活在这里的时候,除了习惯,我说不上半点这里的好处,每日价就琢磨着什么时候我才能搬到至少距离我的公司、健身房、娱乐聚集地这三者任意一个的附近,而事实上只不过在要坐火车的时候才会凸现我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
  
  可是,现在我突然又开始想:在每晚伴着火车声入眠那么多年后,我还能习惯整夜悄然?离开这个和每个看门大叔都熟悉的小区,我还能逃掉每个月的停车费?门口没有了全市最大的小商品市场,我还能很轻巧的就买到商场卖100而实际才5块的漂亮耳环?夜间要出来娱乐的话汽车的实际行车距离应该还是不会比现在少,或许要让robbie进一步加大对本市CBD in future的三产招商的力度?
  
  习惯就像长在心里的一颗刺,要拔掉总是不容易的。于是离愁随着春天来了,我一边发着春,一边发着愁。离愁恰如春草,更行更远更生。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6 16:48:12 
 
  3月6日 我爱我家(一):民主与专制
  
  昨天晚上在家理抽屉,翻出了一堆过去的日记。有看头的是从94年开始的那本,写得乱七八糟,有时候是考试失败的郁闷,有时候是关于友谊与背叛,有时候是对自己能力的怀疑,当然也有时候是关于青春期感情的小骚动。写了一年多突然断了,直到98年的时候又接了下去……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会有那么长时间的中断,后来想起来了,好像貌似老母偷偷看我日记被发现了。因为我日记和抽屉都是没有锁的,而里面也从来不写什么真正见不得人的内容,除了有些对老师和同学的抱怨,连谩骂都从来没有……
  
  想来老母一定是非常好奇刚发育的女儿有没有陷入早恋,平时吃饭时候听我叨叨学校琐事也会说起班上XXX和XXX好似是在轧朋友了,她也就会旁敲侧击要我发表看法,通常我当然是很警觉的作出一副学业为重的表情来,她也就安心的继续下咽了。想到老母以前的样子,突然觉得我还是生在了一个很民主的家庭。
  
  老豆和老母是脾气性格颇为不同的家长,很小的时候,我比较怕老母但不怕老豆。我爸属于见任何小孩都毫无表情,小孩见他也觉得无趣的人,但他对我耐心十足,我不肯吃饭他就抱着我一边喂一边讲故事,有时候还要插图(他是工程师,整天画图纸,所以他最擅长的不过是画些吉普车之类的——所以我现在最喜欢悍马,估计也是童年梦想的延伸)。我妈就没那么好耐心了,不肯吃饭是吧,拿晾衣服的叉棍捅我胳膊;不肯吃药是吧,把我扔在一个高高的凳子上然后收走我的鞋,捏着我的鼻子灌下去;不肯写字是吧,马上把我手背上的小肉肉拧出来还转几个弯;不肯睡觉是吧,那就断了我的巧克力和下午点心的供应;不肯上幼儿园是吧,那就去儿童医院挂水……以至于小时候的我半夜要喝水或尿尿都只敢叫我爸,我妈如果在,我连咳嗽都不敢。在我幼小的脑袋里,老母就是母老虎,记得有次她跟着单位去黄山旅游,我和我爸开心了好几天,因为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勒令我爸给我做那种刻着我名字的虎皮蛋了(小时候我厌食,我爸为了骗我多吃点什么都想得出来……)应该说,在我上中学前,我家绝对是有个民主的老豆和一个专制的老母。
  
  可我这人可能就是比较犯贱,越是对我好的我就越要骑到他头上去。青春期开始发育了,我和我爸再没有了共同语言,整天只和我妈碎嘴,她么,也尽显妇女本性,就爱听我讲八卦。渐渐的,家里就变成了永远是1000只鸭子的叽叽喳喳,我爸每天回家就是在厨房里买汰烧,弄完就进房间看电视睡觉,我和他都没有了交集的机会。再后来他去了英国一年多,等他回来我们就有些形同陌路了。他在我眼里是暴君,我在他眼里是问题少女。我妈在的时候我们只是吵架,如果很不幸的话我妈又去旅游了,那我就会和我爸上升到武力相向。有个暑假爆发了一场大战,我被他打得胳膊和大腿上都是瘀紫,而他身上也全是我的抓痕,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妻管严。于是在20岁之前,我家绝对是专制老豆和民主老母。
  
  盼望着,盼望着,我终于上了大学,住进了集体宿舍,逃脱了家庭的魔爪。大概从那时候起家里的情况也慢慢的起了微妙的变化,家长们开始当我是个成人来和我商量问题了,谈了恋爱也不用掩掩藏藏了……再后来,他们开始有什么事情都来先问我的想法了,而我也能感觉到了老母对我的依赖了,出门办事我觉得是我照顾他们而不需要他们帮我了……
  
  搬家的时候还翻出了很多老照片,老豆当年还年轻英俊满头乌发,现在却已然成了伟人的脑袋(只剩下半个头的头发了),老母当年白里透红衣着摩登,现在皮肤暗哑色素沉着总挑我不穿的衣服胡乱套上。原来,我长大了,他们就老了。没有他们当年的专制,也不会有现在的民主。我爱我家,不管曾经爆发过多少战争也不管将来还会有多少龃龉,我爱这充满社会主义特色的人民民主专政……

作者:小黑木耳 回复日期:2006-3-7 10:38:27 
 
  呵呵,第二个记号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7 16:50:19 
 
  3月7日 我爱我家(二):老母的智慧
  
  以前看张爱玲写的《姑姑语录》,时常羡慕她有个如此睿智的姑姑。她家姑姑曾和她老母一起留学法国,也算一代文学与艺术青年,由于睿智,所以幽默。我家老母青春期遭遇文革,小学毕业后便投入到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烘炉中,不过书读得少并不能磨灭一个人的智慧,老母就像沙漠中隐藏的很深的金子,抖一抖身上的沙子,又shining起来了。
  
  我妈的聪明,在于她对一个事物的理解能力。家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豆母一起看某电视,老豆默然,老母欢欣。半晌,结局出来了,老豆恍然若失,问为什么(我靠,我怀疑他之前到底是在看电视还是魂灵游离在外),老母抽丝剥茧鞭辟入里的分析一番,老豆才作恍然大悟状。第二日看下一集,重复以上过程。
  
  某次在IKEA买了一个休闲椅,回家一打开包装就仿佛好似买回了一个成年人的玩具。老豆和老母围观后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老豆打开说明书按图索骥,老母依然秉承她一贯一心多用的习惯,一会儿去洗个小碗一会儿去晾个小衣服,在来回穿梭过程中往图纸和实物瞄了几眼就已然领会了北欧设计师的理念和精神。在一针见血的指出老豆在操作过程中的谬误后,他俩还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史密斯之争,结局以女性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在我小的时候,我绝对是以我妈为荣的,她心灵手巧,什么毛衣都会打,什么衣服都会做;她有她的铁血政策,我被人欺负了她教我不许示弱,必要时以牙还牙;她待人接物绝对不卑不亢,初中因为我学习出色她要上台代表家长发言,她说我实在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只是机会不错,高中因为我数学屡屡不及格而让她频频在家长会上蒙羞,她也从来不会柳眉倒竖,不为我辨驳也不因此盛怒(回来扬言要把我吊起来打是另外一件事)。
  
  我觉得她聪明还在于她经常要难得犯迷糊,最可怕的女人是desprated housewives中的bree,她时时处处都会让自己完美,就会让人觉得难以亲近了。老母是lynett和susan的结合体,她聪明又懂得示弱,所以才让老豆甘心情愿保护她三十年。实际上真把他俩单独扔什么地方,指不定老母活得更精彩呢。在这一点上,我完全没有遗传基因,我要么就是好像聪明的什么都明白什么都可以自己做,要么就是糊涂得一败涂地,笨到无以复加还不自知。
  
  老母的智慧在于她还经常制造一些小笑话,比如由于她极度不标准的普通话引起的种种误会,比如她经常以为占了便宜回来在我面前沾沾自喜时被我发现其实她失去更多,但老母非常乐意把这些拿出来自嘲,并且与我分享做糗事的快乐。这年头人就需要有自娱自乐的精神,生活才会美好。
  
  因此,综上所述,除了近两年来老母由于更年期而引发的唠叨和抱怨这些集合起来的小蚤子的噬咬,她还是可以算是一袭华美的袍的,值得我用一生来学习和研究。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8 15:53:11 
 
  3月8日 我爱我家(三):中国式婚姻
  
  今天看到一个有趣的文章,是说十大恶俗书面语。不同于我们在网上时常看到的“偶”“分特”“酱紫”“稀饭”,而是经常会出现在我们的报纸、杂志甚至是电视节目中的语言。只是由于出现的次数太多太频繁,终于导致了大家的厌恶。其中包括“谁动了我的XX”“都是XX惹的祸”“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零距离”……去年,电视剧《中国式离婚》的热播,也终于导致了一场“中国式XX”书面语星火燎原式的流行。即使是一个不看电视的人,我也不能免俗的要借用别人“妙手偶得之”的漂亮语言了。不管怎么样,目前这话还没进恶俗榜,趁它还在当季的时候,赶紧多炒几次吧。
  
  用了半天废话来解释今天的标题,其实我只是想说说我父母的故事。在我眼里,他们就是最典型的中国式婚姻,你说凉水泡茶也好,说相濡以沫也好,说举案齐眉也好,但他们言传身教的告诉了我:如何让一段婚姻美满而长久。
  
  据我了解,我父亲在他27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被安排了一次与我大姨的相亲(对,是我大姨,并不是我妈),相亲场面如何,我自然完全不得而知,但结果我却是知道的。大姨当时才20,青春无敌,是远近闻名的美女,或许她还没有准备好进入一段感情。我母亲长我大姨2岁,家中长女,艳丽不如大姨,却贤惠持家,而且当时应该正处于某慢性病的困扰中。我想,有时候男人或许就希望找一个弱女子来保护吧,当时每天娥眉微蹙的母亲即使没有西子捧心的媚态,在我父亲眼里应该也是一个好像多年前就认识的“颦颦”了吧。
  
  父母在相恋三年后走入了婚姻(要等我妈到晚婚年龄哦,这也是中国式结婚的一个特色),在当时算是别人眼里艳羡的眷侣。在当年的审美观中,我爸绝对算是卖相神气,我妈也温婉可人,大家早已万分期待的等着他们创造出一个绝世好baby出来(对不起,让大家失望了)。只是,当时的年轻夫妇远没有现在的couple们那么幸运。几乎谁家里都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父母将其抚养长大已很不易,不可能再有什么对孩子未来家庭的经济支持。所以,一切都要靠自己,我父母用两个人加起来100元/月的收入开始艰苦的经营一个家起来了。
  
  我想,我这个年龄的孩子,几乎大部分都能回忆起小时候家里挨过的穷吧。我有很多同学朋友,家中还是两个孩子,童年或许就更艰苦些了。不过,经济短缺并不代表缺乏温暖,日子反而更其乐融融。那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住在加起来不会超过20平米的类似于职工宿舍的大院里,家家户户在走廊里做饭做菜,孩子们混在一起玩,父亲们都起早摸黑的工作,母亲们结伴去最近的水井附近一起洗衣洗菜。我们每天被架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犯着迷糊的跟着父母中的一个去单位托儿所报到,我们用痰盂罐解决排泄问题,偶尔父母还要带着我们去最近的公共厕所练习扎马步强身健体。
  
  我一直认为我父母算是完美的一种搭配,我父亲是标准的上海好男人,早上第一个起床自制豆浆准备早餐,然后坐着厂车去公司直到傍晚再回来,手里是新买的小菜,回家换上衣服又开始准备晚餐,沉默的吃完饭以后看《新闻联播》(或者就是做《高等数学》或学习《标准日本语》),然后在其他电视剧的播放过程中打盹,10点之前他就会睡着。我母亲是标准的苏州小女人,她处理家中一切洁净工作,洗衣服、扫地、抹家具,包括拾掇我干净,她在我爸做事的时候一旁声援,在我做作业的时候一旁打毛衣。他们也争吵,但频率不高,大部分时候是母亲一直端着等父亲来哄到破涕为笑。他们从不冷战(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冷战比吵架对感情的伤害更大),也不武力相向,更不会扔东西,包括枕头。他们比一般的父母更乐意表达他们的感情,我时常能见到他们在家中正大光明的搂抱甚至亲吻(只是亲,吻好像没有,哈哈),还时常做些小游戏(比如猜拳该由谁来洗碗)……
  
  亦舒认为,两个人生活,性格相近好过性格互补。可世事无绝对,我性格互补的父母却快要庆祝他们婚姻的三十周年庆了。当然,庆祝方式可能也是中国式的:压根就忘记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9 11:42:35 
 
  3月9日 我爱我家(四):也说我们仨
  
  床头总要放几本书的,以防失眠的时候因为无所事事想事情反而更睡不着,哪怕搬家了,还要留最后一本防身。昨晚失眠完全属于人为,楼下有一辆车的防盗系统可能出了问题,每过半分钟就叫6次。得到最后我便会在心里数,数到30就等它叫6声,它要是不叫我就会像马三立老师的相声里那个等着第二只靴子落下的老头,更要彻夜不眠了。为了让自己的注意力不再集中在楼下唧唧歪歪的喇叭声上,我翻开了防身用的《我们仨》。一看再看这本薄薄的小书,再次唏嘘不已。
  
  杨绛先生在书里写:“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这句话很平淡,却着实让人感动。小时候不懂事,叛逆,和父母吵架,总觉得自己好像生不逢地。现在想来,那时的我实在太naive,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平平淡淡才是真。
  
  每次杨绛很得意的说“阿媛是我生平杰作”,就想到老母也时常会这么说。很有趣,在我的学生时代,老母从不轻易表扬我,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她面前说我好话,她也就轻描淡写的回一句:“你们这叫是没看到她不乖的时候。”这些话曾经也算在让我伤怀的语录中,甚至气急之下她还骂我“养你这么大不如养条狗”,简直就让我痛不欲生了。可现在她却常会一个人在家洗洗衣服就叨叨:“我女儿从小到大都很听话……”,然后我阿姨会告诉我其实我母亲一直在她们面前觉得我是她的杰作,只是怕我知道后骄傲自满。
  
  而我爸,则教会了我要独立要自信。很小的时候会看到他在家里发闷,为了工作,我会瞎出主意说让他去找什么人托托关系,他必然会很严肃的告诉我:我们不求别人。而当我考试遭遇滑铁卢,老母在一旁上窜下跳说要命要命要吊起来打的时候,他又说我对你有信心,你也要对自己有信心,一次失败没什么,屡战屡败还要屡败屡战的。所以他才会在40多岁时自学本科,学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外语,并且考出班上的最高分。虽然我依然没学会他的坚韧不拔,但至少我知道失败以后不能气馁也别伤心,开心面对一切,结果都会令人满意。不是说笑得甜的人,运气就会好一些么?(所以我经常大笑到连牙龈都暴露在空气中……这基本上算矫枉过正)
  
  书里写,圆圆两年不见爸爸,好像不认识了,看到爸爸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说“这是我的妈妈”。父亲反问谁先认识你妈妈?“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每次看到这里便要忍俊不禁,因为这样的话我小时候也经常讲,然后逗得大人哈哈大笑。本来自己早不记得了,但他们总记着并且时时在长辈们的聚会中提起。比如小时候不肯叫比我小三岁的老母的表妹作“阿姨”,太婆骂我不听话,我回她:“阿姨?叫她阿婆好伐?”;再比如说谁更喜欢妈妈,我的回答与钱媛如出一辙:“当然是我更喜欢啦,我生出来就喜欢她了,你到老大了才喜欢的。”;或者比如别人最喜欢问我喜欢爸爸还是妈妈,我的回答是:“我和他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你说呢?”……
  
  我们仨就这样时而磕磕绊绊,绝大多数时候相亲相爱的过着我们细水长流的日子。我们从未大富大贵,也没走过任何狗屎运而得名得利,但却一直很快乐。有时候真希望我们仨能一直三人同行下去,但如果这么说一定要遭至他们的一顿暴打:“哇,你希望我们如此出色的女儿成为嫁不出去没人要的老姑婆?”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3 14:04:27 
 
  3月13日 一个新家的诞生(一)
  
  昨晚是在新家的初夜,兴奋得无法入眠。床太大,枕头太多,褥子太软……我只占据了1/3个床,剩下的2/3留给了winnie、一本睡前杂志、明天要穿的内衣、丝袜、丝巾。翻着白眼望天花板,看着那三个球状的顶灯,幻想它们是vanilla冰淇淋。
  
  2001--2003年,本市房地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房价以两年翻两番的速率增长。其时我正在攒钱买车中,望着比整容女人外形变化还快的房价唏嘘不已,但也只能感慨兴叹,无计可施。
  
  2003年下半年,我的经济稍有改善,又适逢新换工作不久,遇到一群热爱炒作房地产买卖的新朋友,于是开始心活念念了。从03年底一会儿去付“人文公寓”定金,一会儿又顶着冷风排队打算买“名城印象”,再到后来打算去买60平米的白领精装修公寓……命不太好,永远都是差一步或不够坚忍(名城印象那档子事太牛了,说是12月12日开盘,可从12月11日吃过中饭后就有人寒风凛冽中开始排队了,发动全家人轮流排的、雇民工排的都有,我从下午4点开始在队伍中跺脚取暖,一个半小时后决定放弃,不过还是把自己的位次给了一个比我更急需房子的女孩子,后来她告知我,零点的时候房产公司准点开盘,她排到一个不错的房型)。看,当时的房市就是那么的火爆(打断一下自己,有次我们开会领导说起“房市”如何如何,我愣是不纯洁的听成了“房事”,偷偷傻笑了一会儿)。
  
  不管如何,到了04年的4月,我有了那么一个小小的机会。我的好友阿胡(请参考我1月8日blog“never say goodbye”)拖我陪他一起去买房子,因为据说有个女生在场比较容易和别人谈价钱。他的房子是通过中介买的,当时楼盘尚未开盘,中介承诺只要他们支付额外的6万元,便可挑到他们喜欢的房型,并且保证房价低于开盘价。阿胡同学非常满意楼盘的地段和房型(才90平米不到,总价会比较低),于是巴巴的就去了。
  
  过程中,我扮演阿胡同学的表妹,一直作专业状的反复询问对方得房率、绿化率、容积率、物业费等一切琐碎的事情,直到罗嗦到对方哑口无言,差不多就要扔一句“再烦我不卖了”的地步。不管如何,阿胡同学那天就付了那6万块冤枉钱。事隔不到一周,我同事也告知我买了那个楼盘的房子,从一个售楼小姐手中拿下的,多加了小姐1万的好处费。心开始忍不住霍霍跳了,居然大家都那么喜欢那地方?
  
  而也就是在那天,我又得知此房产公司属于我们管辖的,我们有某同事与之关系密切,很可能我不需要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便可以在开盘前拿到一套房子。是的,我立马心动并且决定付诸行动了,心想自己这也要加入炒房大军了。二话不说就开始问是否有其他朋友感兴趣,因为当时的我刚买车未久,说白了还是一穷二白,就想靠炒房来改善经济状况。
  
  不管当时有没有合伙人有没有资金,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拉着我们有内线的同事去了房产公司,像抢一样的抢了一套房子下来。因为太急,根本就没注意到房产公司险恶的把地图标成了上南下北左东右西,直到最后房子造好才naive的发现自己的房子客厅是向北的。签合同的那天我手直哆嗦,揣着问父母借来的5万块,歪歪扭扭的在购房意向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美美的想着,照着这房价的涨幅趋势,说不定过半年这5万就变成了10万了,然后就可以再去买下一套,下下一套,下下下一套……我看着这意向书和连地基都不成样子的楼盘,就像那个揣着一只鸡蛋梦想自己靠这个会成为千万富翁的小孩,嘴巴咧到耳根,我满身的毛细血管齐声高唱:“这个女人,想钱想疯了……”

作者:小黑木耳 回复日期:2006-3-13 15:42:18 
 
  记号2

作者:一天一点堕落 回复日期:2006-3-13 16:24:36 
 
  收藏啊~~~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3-13 16:31:27 
 
  祝贺七姐姐乔迁只喜 :)

作者:石榴儿 回复日期:2006-3-13 19:31:37 
 
  3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4 15:57:11 
 
  3月14日 一个新家的诞生(二)
  
  俗话说得好,人生有几大失败,比如炒股票炒成股东,玩女人玩成老公,而我则不幸的沦入了那一类炒房子炒成房东的。话说2004年4月23日我交了5万元(好大一笔钱呢,我记得可清楚了,比如2003年12月30日我付了12.98万买了个车子),房产公司承诺5月20日会正式开盘,届时就可以与银行携手开始办理贷款手续了。因为缺钱,我开始到处找人与我一起投资,我有某同事的老婆对此也很有兴趣,于是一拍即合,房子总价50万,首付10万,我和她一人5万,贷款部分每月各自往银行卡中打一半钱,出手后利润均分。
  
  可是(强转折呀强转折),2004年5月12日中新两国理事会在园区召开。介于当时国内整体投资过热的现状,两国领导均提出了要宏观调控的想法,二话不说还把正在报批的轻轨项目给延迟了。于是园区房价突然之间ED了,从每周每平米涨100到了连续几个月没涨价,或者说在二手房市场看到价格一直在慢慢上升但成交量却很小。
  
  期间也不是无人问津我们的房子,不是手续办起来复杂就是觉得利润太小,不值得放手。到了7月份,银行终于开始进入了贷款程序,我们的压力是每月2200元。很快,与我合伙的同事老婆进入了另一个投资领域,我们有些不欢的散了。此事之后,吸取了一个教训,不管多好的朋友,最好还是不要有经济上的合作关系;如果有经济上的合作,那么请条款明确的签好合约,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免得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当然,当时我们还没有到那样的程度,只是互相产生了误解,她的突然撤资让我经济压力陡增,而她又觉得我占了茅坑不拉屎,占用了她的资金却没有卓有成效的投资回报,因为不管如何,房子是我的名字,贷款亦是。
  
  在这个时候,亲爹亲娘才显示出了他们的重要性。我父母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力挺我,帮我还清了欠她的5万首付,但是每月2200的贷款却让我捉襟见肘了。我的单位是用年薪制的,每月只给我们2000生活费。照理说,凭着上一年的年薪也可以让下一年过得很滋润,但是恰巧我刚进公司才不过一年,没有那么多积累,而且半年前刚把自己所有的积蓄换了一辆车。于是,我开始过上了入不敷出的生活。期间还出现了一些其他状况,我把市区的一处房产投资转给了亲戚,而另一处呢,却和卖房卡给我的户主产生了扯皮,基本上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还好最后是他倒赔了我1.5万的违约金)。
  
  2004年11月,我们看到了关于提高房屋贷款利率的通知,惴惴不安的算了下,按照那个通知,自2005年1月起,我每月又要增加近100元的房贷。于是俺亲耐的爹娘再次信任了我的还款能力,帮我把欠银行的钱给一次付清了,要求我以后每月还他们2000,但可以灵活机动的还,有钱多还点,没钱少还点(当然我后来就一直号称处于没钱状态)。
  
  在此期间我对中国各银行的贷款制度了解了个七七八八,不得不说:黑!实在是黑!与银行周旋了这么一番下来已是大半年过去了,我心里倒也不再寻思着快把房子出手的事儿了。看着那房子越造越漂亮,心里开始憧憬着当一个房东其实也不错哦。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5 16:27:58 
 
  3月15日 一个新家的诞生(三)
  
  没有网络也没有有线电视的地方,下班后的夜晚会变得很难挨。男朋友说我现在过的是乡下人的生活,8点半到家,收拾收拾9点上床看书,到了10点半已经做第三个梦了。在这个时期我开始强烈的希望去领养一条小狗,我希望下班推开房门看到衔着我脱鞋冲我摇尾巴的忠诚笑脸。还好,渡过了三个乡下人的夜晚后,提供高效快捷服务的中国电信已经为我上门安装了宽带,于是今晚又将会是一个蜘蛛之夜了(它们不就是生活在网上的么?)。
  
  在拿到新房钥匙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保持着一提起它便莫名兴奋的激动。我会在开车经过它的时候,向车上的人遥遥指出它的位置,哪怕是副驾驶位置成员的第123次收听。在我一次又一次的深情凝望中,我的房子蒸蒸日上的成长起来。我看着它们从地基变成了一堆钢筋水泥,然后是脚手架林立,再然后是一层一层的递增,再然后脚手架消失了,黑白灰的外墙出现了,然后那片地方有了树木、草坪、甚至一个花花绿绿的号称是将来的幼儿园的建筑。
  
  2005年9月28日,我收到了来自房产公司的挂号信,告诉我,再揣一些钱过去,他们就会把钥匙给我。10月4日的早上,我们揣上了换钥匙的契税、维修基金、第一个半年的物业费、燃气开通费等等等等去了。揭开神秘面纱的新房,有着这样那样不如人意的地方,我老豆老母的用游标卡尺般精准的眼神去和房产公司、物业公司挑刺去了,我则像看自己的瘌痢头儿子,怎么看怎么都好。二楼怎么不好了?沾地气,上楼不用依赖电梯,电梯坏了也不怕;阳台朝北怎么不好了?小区景观在我家北边啊,阳台是用来看景的,何况南面还有小阳台和飘窗;物业费贵了怎么样?那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啊……总之,那段时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盲目的快乐着。
  
  这个被称为XX花园6幢207的好同志(打算提着乔迁礼物来我家拜访的朋友们请牢记地址,否则保安拦住不让进来概不负责;当然也不许胡诹说是去4幢215,因为我们这里最多直到X10,什么什么15是不存在的,以及1-4幢也不是我们这个小区的,我们这里直接从5幢开始编号),在获取了我的欢心后便开始为我制造痛苦。就像爱一个人一样,他什么都是好的,包括缺点,他会给你最快乐的快乐,但也只有他会给你最多的痛苦。
  
  6-207首先便是挺起身板对我说:好了,我赤裸裸呱呱坠地了,请你给我我成长所需的一切吧。于是身为其master的衣食父母,我开始需要准备奶粉和尿布,以及一个称职的nanny。我们全家忙于奔走在各大装修公司林立的各色XX一条街上,锱铢必较的比较各自的报价和所用的材料。差不多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们天天都在看图纸和报价表,我学会了一系列有如天书的装修专有名词,也记住了很多地板地砖的价格,并且很聪明的学会怎么把一块砖多少钱折合成用这个砖铺地上每平方米是多少钱(脸红的说一下,这个过程我必须用纸笔,还要设个X才计算得出来)。
  
  2005年的11月20日,我们终于和一个看上去还算面善的装修公司订了合约。要把自己的宝贝送到别人手里敲敲打打,毕竟还是很不舍,但每次经过看到左邻右里的其他宝贝们早就开始嗷嗷待哺的大量进食黄沙水泥了,总觉得自己可不能拉下这个进度。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事情世界上总是没有的,只能乞求上天让我们碰上一批聪明勤力一点的民工吧。下次捐希望工程或者捐旧衣服的时候我一定会涌泉相报的。
  
  合同上说,整个装修过程耗时约为2个月,意味着2006年1月20日,也就是春节前夕,我们就可以一窥6-207的新姿了。我屁颠屁颠的想着这实在太好了,新年新气象,我可就能住新家了。于是三天两头窜入6-207施工现场,看着工人们奋发向上的劳作(或许我来了他们才开始奋发向上也就不得而知了),心想果然是没有苦男人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生活,没有新生活就没有私生活啊。新的私生活上演场所会成什么样子,我拭目以待啊……

作者:minibabyfish 回复日期:2006-3-15 16: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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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3-15 16:48:57 
 
  玫瑰姐姐又来更新了:)

作者:妞mm 回复日期:2006-3-15 16:58:43 
 
  晒晒你的衣服啊!!强烈要求你!!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5 23:07:30 
 
  有拍摄经验的姐妹们都知道,最难拍的就是黑色衣服,什么设计什么细节都看不出来,我就不给大家添堵了。何况这好像还非常耗时间。
  
  到目前为止我做的唯一一件自拍的事情就是3个小时前,在健身房的镜子前,为穿着bra top+低腰裤的nike的自己留了一个腹肌照……纪念在最近半个月随着搬家而逝的5斤脂肪,然后发给BF炫耀一下,让他自省最近的暴饮暴食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6 13:04:24 
 
  3月16日 一个新家的诞生(四)
  
  新家的设计主题是家徒四壁型的。鉴于本人相当讨厌啰里八嗦的复杂设计又偏好黑白灰三种颜色,人又懒又爱享受,所以我希望家里看起来是空空荡荡的,舒舒服服的,但事实上我亲耐的207同学不过110平米左右,按得房率85%计算也不过90平米的样子,还分了三房两厅两卫,空间之逼仄可想而知。要看起来空旷,唯一的办法就是做减法减法再减法。
  
  可家里那些我父母心爱的陈芝麻烂谷子又不能随便扔掉,我老母一直嚷嚷着以后要给我儿子扯尿布的旧绒衣总得给它们留着地方放,我老豆无数怀念当年乌丝满头的旧照片也得让它们继续保留历史价值,那势必得找个储藏的地方了。于是,二话不说,把主卧的卫生间改成了储藏室,把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全收纳其中。
  
  剩下的三间房,主卧次卧皆向南,书房向北。主卧有个舒服的大飘窗,房间也大,留给豆母享受。隔壁的次卧有个不超过4平米的小阳台,房间比书房大不到哪儿去,看上去无比像从南到北5步从被到南5步从东到西5步从西到东也5步的牢房,于是决定打通阳台与房间,阳台的地面抬高20厘米也铺上地板作榻榻米状,这样看上去房间大了,我也有了自己晒太阳看书的空间,而原来阳台与房间连接的地方,依据形状做成了一个长台,正好放我的电脑、打印机、相片打印机,以及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书房也有飘窗,不过因为向北也只有观景或被当作景观来看的作用了,书房做了从地上一直到天花板的书柜,来收纳我比人民币还多的书。仅剩的一个卫生间被一分为二,干湿分治,外面与客厅和通往房间的过道打通,让外部空间看起来更大些,里面则除了淋浴房就只剩一个马桶了。
  
  基本上没有改变房子原来的格局,拍掉的两小堵墙只是为了让空间的边缘感少一些,看上去大一些。改变了几扇门的开向,也只是为了考虑通风及美观。没有做吊顶也没有做电视墙和任何造型装饰,只是将电视后面的墙及其延伸部分漆成了灰色,其余基本上全是白墙和白色屋顶。电视买了可以安在墙上的液晶的,不用动脑筋再想墙后的装饰,也让空间看起来更大些;沙发买了乳白色的皮质的,以前我从不喜欢皮质的,只是当时就喜欢了这个只有黑白灰三色的设计(听说该设计得奖过),于是不计将来清洗后果就订了下来;家里的灯具基本上全是白色和银灰色,式样也只方圆两种;卫生间的洗手台部分除了镜子全用了黑色烤漆玻璃,而背后的墙却是和电视墙一样的灰色;房间的床也是纯白和原木的颜色;厨房和卫生间墙砖地砖全部是白色,包括厨柜也是白色,唯两处的点缀是卫生间有三种不同花砖每种两块拼成的彩虹条纹,而厨房橱柜的有四扇连在一起的下柜门选择了红绿蓝橙四种颜色相撞。原先是连地面也都铺上灰白色的复合木地板,但父母无论如何信不过复合地板的质量,最后只能委屈求全的铺上了他们热爱的浅米黄色实木地板,基本还算协调。
  
  基本上,装修的过程是极其痛苦的,很多次我都想算了,眼不见为净,可想想将来自己要住进去不能不对自己负责。买地板、买地砖墙砖、买洁具、买灯、买窗帘、买电器、买家具……每次都是看得头晕眼花天昏地暗,又要看牌子又要看质量又要考虑价钱还要全家人都喜欢。终于全弄完了以后还得收拾细软每天蚂蚁搬家,因为原来的家反正要租掉,除了书和衣服其它都留下了,于是想自己每天无轨搬运搬运算了,就不用叫搬家队了,很多小东西也怕被人在搬运途中损坏。结果未曾想就这些小东西就搬了半个月,昨天上了一下磅,发现自己居然这半个月轻了5斤……真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啊,但新家好歹在我手中诞生了,于是一切付出也都值得了。

作者:sevenseven 回复日期:2006-3-16 13:20:28 
 
  呵呵,除了祝贺乔迁之喜,还要祝贺JJ减掉了5斤脂肪 ^^

作者:沐尔多多 回复日期:2006-3-16 13:46:02 
 
  同楼上,我只有板凳坐

作者:石榴儿 回复日期:2006-3-16 14:43:47 
 
  3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19 21:05:12 
 
  3月18日 我们还剩多少信任?
  
  最近加我MSN的陌生人不少,大多都是聪明可人的MM,她们会给我讲很多感情故事,讲来讲去就是信任与不信任。最近看乱七八糟的BBS不少(尤以天涯为甚——没办法,我就是一俗人),看来看去怎么就是在说男朋友/老公在什么地方露出了背叛的蛛丝马迹(研究了一下为什么都是女人讨论男人的,因为只有女人才那么细心和八卦,发现了还要到处找人印证)。最近跟我说自己事儿的人不少,哭哭啼啼期期艾艾絮絮叨叨的,八九不离十的,还是关于感情和第三者。
  
  可说白了我也是一女人,虽然好像是那种看上去大大咧咧不上心,没事和男人聊聊运动时事,说起自己男朋友一百万个放心的傻大姐,但是俗话说得好“这世界上不吃饭的女人还有那么好几个,不吃醋的女人却一个也没有”。女人为什么会吃醋,想来还是她们比男人更容易陷入信任危机。这也是为什么领导大多数得男人来当,因为当领导得“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女人就是喜欢“爱人要疑,疑了还爱”,真真是自己找罪受。
  
  看《中国式离婚》(不要和我说蒋雯丽如何如何歇斯底里,不好意思,我只看过书),有时候真的很窝火。陈小枫做的也未必真的很错,只是每次都是在最不好的时机,没有人理解她,也没有人去研究她为什么会产生信任危机,包括她同床共枕多年的老公。看《手机》,一边咬牙切齿严守一的偷情,一边却又担心严守一的秘密被揭穿,乃至到后来又讨厌那俩去查老公通话记录的老婆。
  
  我也不知道这社会怎么了,我们过去喜闻乐见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夫妇哪里去了。因为充满了诱惑?因为暧昧盛行?如果一对恋人一起三年未分手,尽去问他们各自背叛过对方多少次好了,会有惊人的结果,当然前提是保证不能让另一半知道这边厢的答案。各位女同胞看到这里请不要飞烂番茄和臭鸡蛋给我,我绝对没有帮男人说话的意思,我当然站在女性这边,只是或许希望大家放宽信任的标准而已。我们不剩多少信任了,所以请手下留情。
  
  提问:你相信你男朋友么?
  我:当然相信。
  提问:他真的那么值得相信?
  我:如果相信会觉得比较幸福。
  

作者:uio08 回复日期:2006-3-19 22:00:22 
 
  灌水

作者:逝去的土豆 回复日期:2006-3-20 13:17:28 
 
  精彩,收藏~~~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22 9:37:04 
 
  3月20日 我要养条狗
  
  昨天惊闻外婆家守身如玉12年的老母狗怀孕了,惊诧之外是惊喜。言下之意就是没过几个月我应该就有小狗可以养了(我知道我小表妹也看我的blog,如果贝贝响应计划生育号召,你可不许跟我抢)。这个叫激动啊,中午就特意去探望了一下孕妇,孕妇看到我来依旧欢快的摇着尾巴,只是频率减慢,时间变短,1分钟后就喘着粗气爬在院子地上休息了。
  
  孕妇贝贝是条串串,而且串得我都看不出来她的祖宗,至于这次的奸夫,我更是压根不知道是个什么种。一般人类混血儿都是聪明又漂亮的,所以我才不介意这条即将来到我生活中的puppy是什么种,串串就串串吧,串成什么样我都不介意,最好颜色还是保留它老母的黑色毛毛,会比较可爱一些。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宠物的人,大学里宿舍女生养过鸡鸭兔子之类,我很是不喜她们的不负责任。爱起来就抱在怀里又亲又吻,自己要回家了就把小动物随便一扔,最后搞到还是我这个最不喜欢小动物的人服侍吃饭和洗澡。最后搞得本来两只兔子后来不见了一只,极度怀疑从马桶的下水道掉下去了,因为我们当时住309,后来在209看到一只来历不明的兔子。
  
  大约两年前养过很短时期的一条小公狗,是纯种的迷你雪纳瑞,是我喜欢的小黑狗,非常之顽皮和狡猾。每天都精神十足在每个房间窜来窜去,但一把它放进小区的地上想培养它在大自然的环境中解决生理问题了,就四只小蹄子一起发抖,身上的短毛在寒风中被吹得我都心疼,只能作罢任由其继续在我们家厨房的某块瓷砖上每日拉出华丽的粑粑。那条小狗彻底唤醒了我心中对狗的热爱,它的一颦一笑都会牵动我的心。我喜欢它在我晚上上网的时候趴在我大腿上睡过去,把小脸埋在里面;我喜欢它在我开车的时候趴上我的方向盘左顾右盼(一到有警察叔叔的时候就赶紧把它的头按下去);我喜欢它在我睡觉的时候一直在我床下做三级跳远准备运动(一开始总跳不上来,一个月以后就经常会跳上来踩我的头);我喜欢它像个跟屁虫一样我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哪怕我是去洗澡它也不依不饶的要看着;我喜欢看它每天我放出狗粮的时候就老远开始百米冲刺一头扎进食盆,一秒钟之内干完全部食物然后继续用楚楚可怜的眼神望着我;我喜欢带它去园区的大草坪放开绳子它就四个脚底都朝天的飞奔出去,看到小孩就要扑过去然后把小孩吓得乱哭……小样虽然也经常要闯祸,比如把尿拉在我的锻炼包上,比如老是咬东西甚至咬我的手(曾经咬我的牛仔服上的金属扣直到把自己的小牙给崩出去,然后一口血),可是我就喜欢它得不行,直到最后它因为我不能时常陪伴得了抑郁症最后发展到了狂躁症……唉,不能多想,一想到它心里就隐隐作痛。
  
  不管怎么样,总算生活中又要有一条小狗了,这次一定好好对它。说起来给宠物起名字是最有意思的,我们以前养得鸡鸭一只叫克林顿一只叫莱温斯基,两只兔子一只叫spring一只叫thursday(我知道大家一定会想起孤岛上的罗宾逊),而小雪当年的名字是Nemo……这次我已经想好了,老孕妇生一个小狗,我叫它Robbie;生两条,第二条叫Winnie(我晚上抱着睡觉的那只);生三条,第三条叫Teddy(我电话本上某人的名字)。有人问,如果是母狗呢,我说那才好呢,待本姑奶奶我心情不好之时,正好可以对着puppy乱骂:Robbie你个bitch,快把我的拖鞋衔过来……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22 9:42:33 
 
  3月21日 关于本人豢养宠物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题目说明:早上开例会,被领导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揶揄了一番,言辞颇错卡,言之凿凿谓我连一张excel表格都填得可以语焉不详,还能做得好什么东西……发展下去便是说某些同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或查询乱七八糟的信息,不要以为领导是看不到的。基本上看我们领导的这些话都是从揶揄我而延伸出去的,那我就盛情难却的自己跳出来领罪一下吧。这个工作能力问题,也不是靠自辩可以辩得清的,领导心情好的时候看谁都顺眼,心情不好的时候看谁都不顺眼,爱谁谁吧。为了响应领导上班要认真工作的号召,特撰写如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批!
  
  关于豢养宠物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概况
  1、狗狗名称:Robbie(苏州)XX狗(XX部分等待狗狗出生后尚能确认)
  2、狗狗地址:星汉街XX号XX花园6-207
  3、狗狗类型:家养
  4、狗狗经营年限:越久越好
  5、狗狗豢养宗旨:利用现代管理技术、生产技术和市场拓宽手段,利用苏州工业园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惠政策,通过采纳、开发高新技术,积极进取,养好高性能、高品质的狗狗。
  6、狗狗总投资:XXXXRMB(取决于其经营年限)
   注册资本:目前看来为0,因为是从外婆家A来的。
   出资方式:现金 不明;设备 买个狗窝不超过100就好
   缴付期限:营业执照颁发后3个月内到帐15%,其余用狗狗的一辈子来到帐。
  
  二、狗狗生产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不超过小区的活动区域
  2、外销情况:顶多到湖滨大道
  3、生产规模:每天顶多拉粑粑两次,尿尿不得超过5次(否则减少食量)
  4、销售战略:初期排泄物主要在家中自行清理,成长至一定规模后改由在小区纯天然环境下挥发
  
  三、狗狗的机构设置
  1、家庭人员及构成
  (1)管理人员:是我们家的就全能管
  (2)技术人员:目前打算外包给宠物店
  (3)工作人员:1个(就是苦命的我啊/或许我还能再奴役那么一个临时工来)
  2、工资情况:职工的基本工资将根据个人相关经验和技术水平,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决定
  3、所需土地面积:110平米
  4、厂房面积:小屁狗难道还打算住超过1个平米的狗窝?
  
  四、经济情况
  1、经济敏感性分析
  下列各点对项目的成败很敏感
  --进出口规定和关税(其实就是进出狗狗之口的狗粮质量与预防针费用)
  --汇率(万一买进口狗粮呢)
  --通货膨胀(狗粮要涨价的)
  --利率(狗狗狗粮会越吃越多的)
  --中国经济的发展(狗狗会和别的狗狗比,并且要求吃得更好)
  --所得税(狗狗周边产品的费用,比如狗狗玩具、狗狗衣服)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等三个变量做敏感分析可知,发现在收入减少20%或固定资产投资增加20%时,内部收益率可保持在12%以上,说明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但项目仍需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收益。
  2、外汇收支平衡及分析:能自行进行平衡处理
  
  五、结论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狗母已怀孕),财务效益较好(家中剩饭剩菜有了去处),是可行的
  2、本项目属高新技术产业(既然在园区,怎么可能不是?这两天赶紧去做一个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去),其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以后带出去溜狗可以更卓有成效的和帅哥搭讪了)
  3、总的评价:以上研究和测算的结果表明,本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条件,从项目的地点、功能及相应的市场需求状况来看,建立本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不然本人就要得抑郁症了);从项目的经济效益来看,项目的财务收益良好,投资偿还能力较强(主要是狗狗的再生父母——鄙人我的财务收益目前良好);从社会效益来看,本项目为促进和发展产业市场(宠物医院)、营销市场(狗粮与宠物玩具),增加劳动就业机会(我们家看来得请钟点工打扫排泄物了)起着积极的作用。
  4、综上所述,本人在若干月后在家里豢养一条狗是可行的。
  
  投资人签字:Lika
  2006年3月21日

作者:倦了红尘 回复日期:2006-3-22 11:14:15 
 
  好看,没看完,留着下次看。。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3-27 12:16:07 
 
  3月24日 赤橙黄绿青蓝紫
  
  被Gary几句在前两天blog后的评论带到了高中时代,彼时的我们最爱沉溺在诗词之海中肉麻得无以复加。前些天看到Cindy在blog里写我俩上化学课时在下面用龙飞凤舞的字体默写《春江花月夜》爆笑不已。当时的化学老师,我们私底下叫她东北虎,一长春来的东北大妞,其实五官还是不错的,只是长了一张也不知是因为刚毕业所以上课时时会觉羞赧还是因为从小被风吹出来的红团团脸,每次上课演示化学方程式都会出错,屡战屡败后又屡败屡战,脸就更红得厉害了。我们这帮文科生本来就对化学没多少兴趣,更是将化学课变成了我们吟诗赋词的靡靡之地。当然,后来我很倒霉的成了化学老师的眼中钉肉中刺,讲话的不是我一个,但罚站的经常是孤胆英雄鄙人在下。(好歹我高中时候化学还是相当不错的么,会考还94呢,奶奶的——前些天搬家看到了会考成绩单的,所以记忆犹新)
  
  好吧,前面说了那么多废话,现在来写正文。就把这赤橙黄绿青蓝紫当作我的题目来做如何呢?当年特别爱做这种事儿,记得由于高考会有3-5分的名句填写题,所以我们一上高三的第一堂语文课老师便发了三大张考卷让我们填上下句,我除了毛主席诗词那几句几乎都没写(不是不尊敬,只是当时不在我喜欢研究的范围),其他的差不多填了个九成九,差点没让我们当时新换的新语文老师眼镜掉到地上。他是惊为天人,我是在想,就这些小儿科题目也好意思拿来考?可没想到现在看着这几个字我就开始犯难,脑子里的信息库一片空白。
  
  不管了,开始来使诈。1、赤,咱只记得元曲(还是在别人的提醒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其实一开始脑子中全是张抗抗的“赤彤丹朱”);2、橙,咱们来说杜甫这怨天尤人的老头子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知道这句里没有橙)的上一句“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3、黄,这就多了去了,“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好吧,买一送俩;4、绿,这个更简单了,“春风又绿江南岸”是绿,“春来江水绿如蓝”又买一送一把蓝给带出来了,“绿杨荫里白沙堤”又是绿(对于上一句“最爱湖东行不足”我持保留意见,昨天晚上去湖东吃饭,连路灯都灭了);5、青,这个也是常用字,比如我最爱的“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放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6、蓝,这个依然是我热爱的诗句“蓝田日暖玉生烟”;7、紫,咱不说Gary想出来的那个“日照香炉生紫烟”还能说很多关于紫禁、紫陌、紫阙来的,只是却又不算很脍炙人口的……
  
  看来又要为人熟知,还要大家都认可,居然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刚同事听说我把这个写进了blog,强烈要求我打印今天的blog,拿回去给儿子参考……

作者:小黑木耳 回复日期:2006-4-5 11:05:09 
 
  你的狗狗可行性分析报告不错,下次领导让我再写分析报告我就套用一下,谢谢宝贝!!!!

作者:暗香沉醉 回复日期:2006-4-6 0:16:15 
 
  飘飘
  lz肯不肯我加msn呢?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4-6 11:07:01 
 
  姐妹们要加msn自然没问题,只是这里先道个歉,凡是在我的msn space后面评论说到我在天涯发帖的事,我都删除了,真的对不起。因为这个都是完全瞒着BF的,不想他知道,希望大家谅解……

作者:彩虹色的苹果 回复日期:2006-4-6 13:51:13 
 
  楼主的乱弹着实不错,看得痛快。

作者:喝绿茶 回复日期:2006-4-11 10:12:05 
 
  才思敏捷,言辞犀利!

作者:菜菜Caicai 回复日期:2006-4-11 1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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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寂寞小船 回复日期:2006-4-11 13:55:44 
 
  喜欢楼主的这种文字风格
  
  真想看看你的博客!

作者:我们不要再见 回复日期:2006-4-15 16:30:44 
 
  喜欢你的文字,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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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珍珠米哪 回复日期:2006-4-15 17: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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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essler9 回复日期:2006-4-15 17: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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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嘻嘻糖 回复日期:2006-4-15 19:53:09 
 
  两个广告真扫兴!!!!

作者:羽毛熊 回复日期:2006-4-15 20:02:11 
 
  UP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4-15 22:30:26 
 
  广告居然比我正文都长……唉……世风日下

作者:环游地球八十天 回复日期:2006-4-15 23:44:27 
 
  帮你举报投诉了,看版主的了。
  
  人间自有正义在.........嘎嘎........

作者:smileair 回复日期:2006-4-16 00:10:25 
 
  好喜欢楼主mm'啊,真是感觉文笔很像我喜欢的三毛^_^
  可惜好长没看完,明天继续看,哈哈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4-16 10:43:38 
 
  多谢各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姐妹们啊,哈哈
  
  我从小就喜欢三毛,喜欢她对生活的欣赏和乐观,虽然最后她没见持乐观下去……

作者:若鱼MM 回复日期:2006-4-16 12:40:55 
 
  什么时候贴照片来看看呢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4-16 22:15:06 
 
  贴照片比较烦,我又不是美女也不爱秀衣服,blog上是有照片的,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呵呵

作者:小黑木耳 回复日期:2006-4-21 13:52:51 
 
  这几天怎么没新东东?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4-21 15:24:54 
 
  呵呵,早就换地方贴了啊,换了新帖子了

作者:王里仨 回复日期:2006-5-28 12:30:17 
 
  既然说到穿衣,我也来说说我的穿衣史.
  小的时候没有决定权,妈妈让穿什么就穿什么.一直到上大学之前,老妈都不让我自己买衣服,记得高二的时候第一次自己买了条裙子还被老妈说被人骗了硬是给退了.
  上了大学,天高皇帝远,而且自己手中掌握了经济大权,从此开始了疯狂的衣物大采购,无奈那时候虽已成年,却还是有BABY FAT,穿幼稚点的衣服就活脱是个初中女生,穿成熟点又像哪家小孩偷了妈妈的衣服,所以很打击我的采购欲望.大三的时候决心减肥,总算该瘦的地方瘦下去了,之后就开始了我的置衣高潮,衣柜里的衣服以平均每天多一件的速度增长.毕业的时候,数目庞大的衣物成了我巨大的负担,只好忍痛割爱,丢的丢,捐的捐,送人的送人,就算这样,最后还是花了几百块钱托运了三个大号的编织袋.
  现在毕业快一年了,自己工作赚钱了,衣服还是隔三岔五地在买,还是改不了冲动的习惯,逛一次街,空着手回来就感觉没有成就感,总是大包小包,从头买到脚,回来一看却发现这条红裙子没有衣服配,那件黑外套没有裤子配,之后为了能让它们找到合适的搭配物,又为下一次逛街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特别羡慕那些精于搭配的MM,少少的几件衣物就能穿出不一样的效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修成正果,既能看牢自己的荷包,又能买到美美的百搭衣服,呵呵.

作者:丫头丑丑 回复日期:2006-5-28 12:47:13 
 
  支持一下

作者:corianda 回复日期:2006-5-28 13:15:18 
 
  很喜欢lz的风格,再次支持!!!!!

作者:雨滴在路上 回复日期:2006-5-28 21:04:11 
 
  支持

作者:娃娃bibi 回复日期:2006-5-28 22:38:57 
 
  好

作者:joanabc 回复日期:2006-5-28 22:49:46 
 
  喜欢喜欢...

作者:有瑰意与琦行 回复日期:2006-6-19 21:05:38 
 
  王里仨 同学,咱握个手,我也是在摆脱老母的穿衣控制后疯狂购衣

作者:悦嘎子 回复日期:2006-6-19 23:43:57 
 
  喜欢,留名,顶起来,继续看
  
  楼主不要停

作者:红愫添香 回复日期:2006-6-21 15:28:52 
 
  咱也不说今年满世界的小外套蛋糕裙了吧,骨感MM拿来给自己鼓励的搭配变成了人尽穿之的国服,于是我们看上去很多MM的胸更大了背更厚了腰更粗了。
  
  嘿嘿~~
  我的冲动+售货员的吹捧+服装店的魔镜,心满意足的拎了一套回家.
  老公睁着小眼说:里边还穿衣服吗?怎么觉得背很厚,腰也不是一般的粗呀.

作者:徒有虚名的爱情 回复日期:2007-3-24 1:44:04 
 
  这么好的帖子
  怎么沉了?
  楼主的blog到底公布了没有啊?
  

作者:irienaoki 回复日期:2007-3-26 15:20:23 
 
  好文章!
  没留意居然是一年多前的帖子,楼主还来吗?

作者:irienaoki 回复日期:2007-3-26 15:21:59 
 
  好文章!
  没留意居然是一年多前的帖子,楼主还来吗?

作者:肖竹芋 回复日期:2007-3-26 15:28:37 
 
  貌似楼主很久都没有用这个ID登录过了

作者:piaoyi8103 回复日期:2007-3-26 17:17:34 
 
  同道中人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423352313 回复日期:2007-3-26 22:58:58 
 
  记号~~
  明天继续看

作者:三个月的蜕变 回复日期:2007-3-26 23:29:35 
 
  有趣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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